福建工程学院
高校类型:
高校所在地:福建
院士: 7人 博士点: 0个 硕士点: 0个
高校隶属于: 福建省教育厅
录取规则
School rule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我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允许的调档比例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第十三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专业调配原则:(1)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2)非第一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奖励、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方面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类型、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奖励、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5)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学校可根据考生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奖励、单科成绩(数学、英语)、体检、特长等方面综合素质择优录龋第十四条梯度志愿投档模式的专业调配原则:(1)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2)非第一专业志愿:成绩超过投档线10分(含10分)以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奖励、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方面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投档线上1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奖励、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方面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4)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学校可根据考生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奖励、单科成绩(数学、英语)、体检、特长等方面综合素质择优录龋第十五条艺术设计专业调配原则: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文化分)和专业资格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综合成绩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分者。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5分。(1)福建省考生,其综合成绩采用福建省艺术类综合投档成绩。(2)我校组织专业加试的省份,考生综合成绩=[我校专业加试成绩/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