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律专业自考毕业论文考核及培训安排已出炉
今天,学历无忧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专业自考毕业论文考核及培训安排已出炉 自考财税科目:企业会计学课程简介,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考生,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自考报名相关要求:
自考论文报名当日所需材料:
自考论文报名地址:第二文科楼717(办公电 话:020-85220185)
二、自考论文工作进程:
1 、报名:2018年12月17日-19日
2、分派指导老师:12月20日后,请登录本人的电子邮箱查收邮件,了解分派论文导师姓名以及导师的联系方式,同时要求在12月22日前主动联系导师。逾期没有联系导师的,视为放弃本次论文写作。
3、论文工作过程的咨询、联系方式:分派指导教师后,有关论文撰写、格式、提交方式等问题,请直接咨询指导教师。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一般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指导教师,每次发出后,必须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与导师确认是否收到。
4、提交论文初稿:2019年1月30日前交导师。2019年1月31日尚未提交论文初稿的,视为考生放弃论文写作。
5、提交论文正本:2019年3月30日前交导师。2019年3月31日未收到论文正本为自动放弃。
6、论文制作:
相关论文资料请在教育学院官网自行下载。请使用A4规格复印纸打印、订书机装订(不得更改封面用纸及颜色)。
7、论文正本提交方式:直接送达第二文科楼导师的信箱或快件邮寄给导师(地址同上,收件人:导师姓名)。
三、论文答辩:答辩的具体通知请于2019年4月15日后登录本人的邮箱查阅答辩的具体通知。
四、未申请导师指导的自考毕业论文考生指引:
1、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结合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符合本科论文要求的论文正本一本;
2)论文撰写过程的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3)提供信誉度较高的正规高校或正规检测公司的《本科论文检测报告》(注意,一定是《本科论文检测报告》),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20%。
2、提交材料的日期: 2019年3月30日办公时间接收考生提交上述材料。
3、提交的论文及相关材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答辩;审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答辩阶段,成绩为零。请在2019年4月15日后登录本人的邮箱查阅答辩的具体通知。
五、报名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论文写作或论文答辩不及格,费用不予退还。
以上是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相关说明,考生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
自考财税科目:企业会计学课程简介
企业会计学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税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主要阐述了企业基本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方法和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方法,培养学生掌握会计基本知识的基础,利用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决策,为后续的课程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企业会计学课程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结合工业、商品流通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的资本、货币性资产、非货币资产、流动负债、成本与费用、销售的收入、成本、税金和利润的账务处理、核算程序,以及会计报表的结构、编制和分析等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论述。
企业会计学课程的培养目标:
1、掌握企业会计核算中最为重要的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和成本会计的主要内容;
2、掌握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与使用的理论、方法与技术;
3、掌握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分析评价;
企业会计学课程是财税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诸多专业课程的先导。本课程的教学内容设计范围比较广泛,经济学、法律学、税务学、投资学等比较密切的课程,先修课程有法律基础、经济学、国家税收等,后续课程有财务管理、管理会计等。
企业会计学课程的考核方法:
本课程考核以闭卷考试为主,考试题型主要有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处理题和计算分析题。考生在针对性的练习。
企业会计学课程的命题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的,考试难度不大,要求学生掌握各种常见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能进行企业业务账务的处理,能进行简单的会计报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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