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
自考大专有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工商企业管理、学前教育、金融管理、汉语言文学等专业,自考专业基本上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类别,可以选择的专业非常广泛。

扩展资料:
专升本类型
1、统招专升本
统招专升本考上后需要再读2年本科(全日制学习),属于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已纳入高招计划。其文凭的认可度在专升本中是最高的。自06年起,211、985工程院校已停止招收统招专升本,各省统招专升本招收比例严格控制在当年应届专科毕业生5%内,并纳入高校当年招生计划,不再收取8000元赞助费,实行和普通本科生平价费用。
2、自考专升本
自考专升本是自考性质的本科,即独立本科段。自考专升本一般称为专套本,因为其学习形式自由,报考时间和专业不受限制,文凭认可率相比后2者认可度要高,所以很受学生欢迎。
3、成考专升本
成考专升本即成人高等教育(成人高考),参加国家统一的入学考试,考试通过比较容易,录取率高。成人高考分为专科阶段和专升本阶段,每年一次报考机会。
4、网络教育专升本
网络教育也是国家一种高等教育制度,其性质大体和成人高考差不多,也是需要入学考试,但区别是学校自己命题和阅卷,分春秋季招生。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关于陕西成人高考2018年-2019年政策最新解读? - 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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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陕西成人高考2018年-2019年政策很多都人都非常关心这个问题,根据教育部指示,会坚决制止和惩处虚假和欺骗性招生宣传、违规招生等行为”的要求,接下来详细解读下陕西成考政策是否有变化。
各院校要严格按照经省招考中心审核的进行宣传,严禁擅自更改,严禁无中生有、夸大其词、虚假承诺。同时各市(县、区)招办要对辖区内各院校及函授站点成人招生宣传的严格监督检查,有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省招考中心将取消该院校的招生资格。
2017年,教育部为规范成人学历教育,落实成人学历教育体现其实质性的社会意义,进一步整顿成人学历教育的流程和严肃性。特别制定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管理办法》,并且在2018-2019年将会正式实施。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教育部文件原文:从专业设置现状来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形式多样、专业设置口径不一,有些专业存在社会需求萎缩、内容陈旧、口径偏窄、学生规模过小、名称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行统筹规范。
专业改革政策解读:
1、陕西成考专业必须在该院校全日制教育专业范围内。也就是说之前各院校可以自行开设需求大报考学生多的专业,改革以后则需要经过严格审批方可开设。
对考生的影响:以前由于大部分学校专业齐全,可能是先选学校后专业,改革后就只能先选专业后选学校了。
2、本科院校不招专科生。这很好理解,往年可以高起本,改革以后绝大部分本科院校将不再招专科生,也就是说想要拿到本科学历,首先需要有专科学历。
已入校学生是否会受影响
教育部负责人答记者问原文:自2018年起,各地各校新入学的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全部按照目录内专业进行招生。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现在籍学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
(二)、2018年教育部或将制定另一类重大政策(趋势)
成人学历的三库平台预计在2023年完成合库工作,涵盖:自学考试、远程教育、成人高考。无论报名哪种学历必须参加全国录取统考,按照录取线进行录取,期间必须上课面授,修满学分,毕业统考,才能毕业拿证。
改革政策直白解读:
① 最近两年政策变化频繁,政策改革极有可能还有后续,也就是说2018年以后可能会出现新的变化;
② 高校专业调整后,在选择专业和院校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非常希望报考的高校没有了某个专业;或者报考大专层次的考生没有心仪的高校。
③ 报考条件会更加严格,比如高起专层次,报考需要中专证或者高中证,中专证或者高中证需要在学信网相应的窗口查询到。
④ 处于过渡阶段相对来说现在参加成考更为宽松更为容易!
(三)、教育部:“成人高考末班车”的提法是误读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王继平:我觉得这个“末班车”的提法是误读,就是普通高等学校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将会继续的进行,不存在末班车的问题。
王继平介绍,教育部去年印发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自201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将不再举办本校全日制教育专业范围外的学历继续教育,没有举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不再举办专科层次的学历继续教育。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取消这些学校的学历继续教育,而是在进行规范。打个比方,也就是说,如果在学校的全日制教育专业中没有计算机专业,那么就不能举办这一专业的学历继续教育。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王继平:非常重要的一个点强调了你开设的专业一定要从你学校现在已经开始在全日制的开设的专业当中来选择、来举办。你单纯的为了那个去选择一些专业去办,我们就要问了,师资如何保障?
不要把学历继续教育变成校园腐败的温床
王继平表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要求高校明确办学定位,聚焦主业,办出特色,确保质量。他同时强调,学历继续教育必须做到4个坚持。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育人为本,坚持确保质量,坚持规范办学。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王继平:不能够简单的去搞,越多越好,要有标准。现在情况我觉得少数学校做的很不好,就是把这个来当成一个就是叫创收盈利之道,怎么搞的多,怎么能赚钱,就怎么去搞,这是错误的。我们不要把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这一块变成了一个校园腐败的温床。
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各院校要严格按照经省招考中心审核的进行宣传,严禁擅自更改,严禁无中生有、夸大其词、虚假承诺。同时各市(县、区)招办要对辖区内各院校及函授站点成人招生宣传的严格监督检查,有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省招考中心将取消该院校的招生资格。
2017年,教育部为规范成人学历教育,落实成人学历教育体现其实质性的社会意义,进一步整顿成人学历教育的流程和严肃性。特别制定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管理办法》,并且在2018-2019年将会正式实施。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教育部文件原文:从专业设置现状来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形式多样、专业设置口径不一,有些专业存在社会需求萎缩、内容陈旧、口径偏窄、学生规模过小、名称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行统筹规范。
专业改革政策解读:
1、陕西成考专业必须在该院校全日制教育专业范围内。也就是说之前各院校可以自行开设需求大报考学生多的专业,改革以后则需要经过严格审批方可开设。
对考生的影响:以前由于大部分学校专业齐全,可能是先选学校后专业,改革后就只能先选专业后选学校了。
2、本科院校不招专科生。这很好理解,往年可以高起本,改革以后绝大部分本科院校将不再招专科生,也就是说想要拿到本科学历,首先需要有专科学历。
已入校学生是否会受影响
教育部负责人答记者问原文:自2018年起,各地各校新入学的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全部按照目录内专业进行招生。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现在籍学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
(二)、2018年教育部或将制定另一类重大政策(趋势)
成人学历的三库平台预计在2023年完成合库工作,涵盖:自学考试、远程教育、成人高考。无论报名哪种学历必须参加全国录取统考,按照录取线进行录取,期间必须上课面授,修满学分,毕业统考,才能毕业拿证。
改革政策直白解读:
① 最近两年政策变化频繁,政策改革极有可能还有后续,也就是说2018年以后可能会出现新的变化;
② 高校专业调整后,在选择专业和院校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非常希望报考的高校没有了某个专业;或者报考大专层次的考生没有心仪的高校。
③ 报考条件会更加严格,比如高起专层次,报考需要中专证或者高中证,中专证或者高中证需要在学信网相应的窗口查询到。
④ 处于过渡阶段相对来说现在参加成考更为宽松更为容易!
(三)、教育部:“成人高考末班车”的提法是误读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王继平:我觉得这个“末班车”的提法是误读,就是普通高等学校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将会继续的进行,不存在末班车的问题。
王继平介绍,教育部去年印发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自201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将不再举办本校全日制教育专业范围外的学历继续教育,没有举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不再举办专科层次的学历继续教育。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取消这些学校的学历继续教育,而是在进行规范。打个比方,也就是说,如果在学校的全日制教育专业中没有计算机专业,那么就不能举办这一专业的学历继续教育。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王继平:非常重要的一个点强调了你开设的专业一定要从你学校现在已经开始在全日制的开设的专业当中来选择、来举办。你单纯的为了那个去选择一些专业去办,我们就要问了,师资如何保障?
不要把学历继续教育变成校园腐败的温床
王继平表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要求高校明确办学定位,聚焦主业,办出特色,确保质量。他同时强调,学历继续教育必须做到4个坚持。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育人为本,坚持确保质量,坚持规范办学。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王继平:不能够简单的去搞,越多越好,要有标准。现在情况我觉得少数学校做的很不好,就是把这个来当成一个就是叫创收盈利之道,怎么搞的多,怎么能赚钱,就怎么去搞,这是错误的。我们不要把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这一块变成了一个校园腐败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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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陕西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 百...
陕西省考办印发
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近日,教务老师从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获悉,结合我省实际,陕西省通过自考发放了《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
在新的考试专业对照表中,整合了部分类似专业,将部分专业名称调整为《专业清单》内的名称。
对照后,我省共有66个专业,其中专业水平34个,本科水平32个。
在新的专业考试计划公布之前,考生将按照旧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考试。
但从2019年起,考生必须用新的专业名称提交报考和毕业证书。
调整后的新旧专名比对情况请参考《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
系级
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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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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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考试专业对照表中,整合了部分类似专业,将部分专业名称调整为《专业清单》内的名称。
对照后,我省共有66个专业,其中专业水平34个,本科水平32个。
在新的专业考试计划公布之前,考生将按照旧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考试。
但从2019年起,考生必须用新的专业名称提交报考和毕业证书。
调整后的新旧专名比对情况请参考《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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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百...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0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20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1.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5日8∶00—3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注册、照相时间为3月5日8∶00—3月9日18∶00);缴费时间:3月5日8∶00—3月12日18∶00。
2.下半年报名时间:9月5日8∶00—9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注册、照相时间为9月5日8∶00—9月9日18∶00);缴费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
(三)报名办法
考生本人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http://www.sneea.cn )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www.sneac.com ),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答题须知和诚信考试书,确认“我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即完成网签诚信考试书),然后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
1.首次报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和照相、信息采集和确认。网上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考生预报名号(可以打印),考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市(区)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照相和采集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考生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完成报名。《准考证》由各市(区)考试机构制发,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2.在籍考生报考不需注册和照相,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按流程提示完成报名。
省内跨市(区)报考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但报名后必须到当次报考的市(区)考试机构重新办理《准考证》。
3.按照省物价局(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全部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生从报名即日起至当次报名截止日后1天内缴费,缴费成功确认为报名完成。
缴费只能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下列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相关业务。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4月11日、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下半年:10月17日、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打印考试通知单时间
上半年:4月1日8∶00—4月12日18∶00
下半年:10月7日8∶00—10月18日18∶00
(三)领取试题、送交试卷时间及要求
1.领取试题时间
上半年:4月9日
下半年:10月15日
2.送交试卷时间
上半年:4月13日
下半年:10月19日
试题、试卷的运送、交接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14〕2号)。
(四)考点考场设置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和加强考点管理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20号)要求,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标准化考点进行。保证考点设置规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考点要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领取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全程必须在考点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视野范围内。各考点要提前做好视频监控设备维护,确保视频图像质量,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
2.各市(区)考试机构应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完成考场编排、试题统计等工作。每考场安排30人(标准考场)。为节约成本,可以将不同科目的尾数考场合并,原则上合并考场不超过3门课程。
3.严格按照规定选聘考试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警示案例的教育和安全保密、考务管理、操作规程等考试业务培训,切实增强考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考务管理水平和防范、识别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能力,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各市(区)与考点、考点与工作人员之间要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考试安全。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各市(区)要始终把维护考试安全平稳置于首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把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到考试机构、考点以及参与考试工作的所有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保密、无委会、卫生防疫、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大力营造良好考试环境,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完善制度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各市(区)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负责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
试卷保密室及分发场所至少安装2个摄像头,确保监控场所不留死角,全面覆盖,使用期间必须全程录像。考前要联合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严格检查所有存放试卷的保密室,不达标的保密室严禁存放试卷。试卷保管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场所的监控录像即时回放。监控录像由教育纪检部门负责定时回放检查,并填写《自学考试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见附件)。监控录像及回放情况记录表由市(区)考试机构负责保存,录像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省上随机抽查。
(三)严明考风考纪,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市(区)要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的法规教育和诚信教育。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有关条款的宣传、教育力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书,明确告知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计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严重作弊行为将涉嫌违法。
考试管理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加强考生入场时的身份识别以及考生携带物品的核验,同时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违禁物品(手机、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检测。利用无线信号探测、屏蔽等手段,重点防范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
各市(区)考试机构、各考点均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于考前向社会公布。对考试过程和评卷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继续做好采集考生笔迹信息和报名数据筛查工作。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要求,考生每门课程考试的笔迹信息,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考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笔迹信息填写,否则,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第(九)项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每次考试前夕,省上都会下发教育部提供的报名数据筛查信息,请各市(区)考前与考生逐一联系,宣传考试纪律和处罚规定,同时在考试过程中,加强身份核对和甄别,确保考生身份证件信息与本人完全一致,杜绝*。
(五)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各市(区)要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考试中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自然灾害、暴力恐怖威胁、疫病传播、失密、泄密、大规模舞弊或突发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
(六)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市(区)要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安排,加强对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从领取试题到考试结束后试卷上交前,每天18∶00前均须通过QQ工作群或传真(029—85221742)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试卷安全情况;考试期间,每场考试结束后要通过QQ工作群或传真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考试实施情况。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直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2020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20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1.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5日8∶00—3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注册、照相时间为3月5日8∶00—3月9日18∶00);缴费时间:3月5日8∶00—3月12日18∶00。
2.下半年报名时间:9月5日8∶00—9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注册、照相时间为9月5日8∶00—9月9日18∶00);缴费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
(三)报名办法
考生本人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http://www.sneea.cn )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www.sneac.com ),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答题须知和诚信考试书,确认“我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即完成网签诚信考试书),然后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
1.首次报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和照相、信息采集和确认。网上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考生预报名号(可以打印),考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市(区)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照相和采集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考生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完成报名。《准考证》由各市(区)考试机构制发,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2.在籍考生报考不需注册和照相,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按流程提示完成报名。
省内跨市(区)报考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但报名后必须到当次报考的市(区)考试机构重新办理《准考证》。
3.按照省物价局(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全部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生从报名即日起至当次报名截止日后1天内缴费,缴费成功确认为报名完成。
缴费只能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下列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相关业务。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4月11日、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下半年:10月17日、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打印考试通知单时间
上半年:4月1日8∶00—4月12日18∶00
下半年:10月7日8∶00—10月18日18∶00
(三)领取试题、送交试卷时间及要求
1.领取试题时间
上半年:4月9日
下半年:10月15日
2.送交试卷时间
上半年:4月13日
下半年:10月19日
试题、试卷的运送、交接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14〕2号)。
(四)考点考场设置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和加强考点管理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20号)要求,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标准化考点进行。保证考点设置规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考点要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领取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全程必须在考点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视野范围内。各考点要提前做好视频监控设备维护,确保视频图像质量,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
2.各市(区)考试机构应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完成考场编排、试题统计等工作。每考场安排30人(标准考场)。为节约成本,可以将不同科目的尾数考场合并,原则上合并考场不超过3门课程。
3.严格按照规定选聘考试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警示案例的教育和安全保密、考务管理、操作规程等考试业务培训,切实增强考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考务管理水平和防范、识别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能力,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各市(区)与考点、考点与工作人员之间要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考试安全。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各市(区)要始终把维护考试安全平稳置于首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把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到考试机构、考点以及参与考试工作的所有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保密、无委会、卫生防疫、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大力营造良好考试环境,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完善制度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各市(区)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负责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
试卷保密室及分发场所至少安装2个摄像头,确保监控场所不留死角,全面覆盖,使用期间必须全程录像。考前要联合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严格检查所有存放试卷的保密室,不达标的保密室严禁存放试卷。试卷保管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场所的监控录像即时回放。监控录像由教育纪检部门负责定时回放检查,并填写《自学考试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见附件)。监控录像及回放情况记录表由市(区)考试机构负责保存,录像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省上随机抽查。
(三)严明考风考纪,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市(区)要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的法规教育和诚信教育。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有关条款的宣传、教育力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书,明确告知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计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严重作弊行为将涉嫌违法。
考试管理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加强考生入场时的身份识别以及考生携带物品的核验,同时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违禁物品(手机、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检测。利用无线信号探测、屏蔽等手段,重点防范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
各市(区)考试机构、各考点均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于考前向社会公布。对考试过程和评卷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继续做好采集考生笔迹信息和报名数据筛查工作。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要求,考生每门课程考试的笔迹信息,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考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笔迹信息填写,否则,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第(九)项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每次考试前夕,省上都会下发教育部提供的报名数据筛查信息,请各市(区)考前与考生逐一联系,宣传考试纪律和处罚规定,同时在考试过程中,加强身份核对和甄别,确保考生身份证件信息与本人完全一致,杜绝*。
(五)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各市(区)要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考试中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自然灾害、暴力恐怖威胁、疫病传播、失密、泄密、大规模舞弊或突发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
(六)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市(区)要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安排,加强对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从领取试题到考试结束后试卷上交前,每天18∶00前均须通过QQ工作群或传真(029—85221742)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试卷安全情况;考试期间,每场考试结束后要通过QQ工作群或传真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考试实施情况。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直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陕西考生 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定了? - 百度...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国家法定的高等学历教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5号)、《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8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26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我省自学考试时间为8月1日、2日,考试课程继续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19〕7号)文件。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
二、试题运送时间
送交试卷时间:8月3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相关事宜,在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基础上,与卫生健康、疾控和医疗机构充分沟通,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二)周密安排,做好考试实施
各市(区)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考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监考等各环节涉及场所的防疫要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点应配足配齐防疫人员和体温检测仪、一次性手套、口罩等设备物资,确保每个考点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在考点入口处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
(三)措施到位,严格考生管理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报名系统中统计出的外省(市)考生,加强信息核对和行程追踪。考生考前打印考试通知单时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确因特殊情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必须持考前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完善机制,做好应急预案
各市(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充分做好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应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上报发现的疑似病例、发热考生及处理结果。
其他未尽事项继续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1号)要求执行。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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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国家法定的高等学历教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5号)、《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8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26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我省自学考试时间为8月1日、2日,考试课程继续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19〕7号)文件。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
二、试题运送时间
送交试卷时间:8月3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相关事宜,在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基础上,与卫生健康、疾控和医疗机构充分沟通,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二)周密安排,做好考试实施
各市(区)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考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监考等各环节涉及场所的防疫要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点应配足配齐防疫人员和体温检测仪、一次性手套、口罩等设备物资,确保每个考点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在考点入口处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
(三)措施到位,严格考生管理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报名系统中统计出的外省(市)考生,加强信息核对和行程追踪。考生考前打印考试通知单时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确因特殊情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必须持考前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完善机制,做好应急预案
各市(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充分做好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应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上报发现的疑似病例、发热考生及处理结果。
其他未尽事项继续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1号)要求执行。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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