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自学考试> 自考专业

自学考试 转专业 误操作 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有哪些课程

自考网上报名报错了怎么办?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网上报名报错了怎么办(自考网上报名报名点报错)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
自考报错专业怎么办?自考报错了专业,如果这个时候还没有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的话,那么还是很好进行修改的,这个时候只要同学在现场审核确认的时候修改过来就可以了,如果已经确认过了的话,那么在这个时候建议同学们可以及时的打电话和自考办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一般情况下我们是可以顺利的将自己的专业更改过来的,如果这个时候真的不能更改的话,那么同学们只能选择等到下次的时候重新进行自学考试的报考,重新选择一个自己想要进行报考的专业。
想要换专业考试的考生须注意以下两点:
转专业报考时,以前已经考过并合格的成绩,如与换后专业课程不同,则不会计算进新专业成绩里。
换专业报考,如果考过的课程与换后专业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且代码相同,则换后仍旧视为有效,无需再考。
总的来说,在换专业时,考生不需要办理任何的手续。直接根据新专业课程设置报考,只要是相同的课程就不用再考。
四川自考报错科目怎么办?求解答自考专业报错了是可以更改的,但是科目报错了是不可以更改的。
这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还未支付报考费用,这个就简单了,可以直接登陆个人网报系统,对报错的课程直接更换即可。
第二种:如果已经支付了报考费用,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所报考的区县考办现场申请修改。
现场修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联系方式、提交修改申请,经区县考办审核无误且同意更改,由区县考办登记,在报名报考截止后统一报市考办审核修改。由于各地报考系统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报考系统具体操作方法为准。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自考报名成功,报错了怎么办可以不用填啊!我昨天预报名完成了。你按以下操作就可以了。不知你是不是在这个网站报考的:选择自考–考生登录—>,点击 2.选择考生类别,点击。此次报考应选择。 3.选择报名专业,然后点击。 4.进入考生详细信息填写页面: 在该页面中,全部内容请如实填写,以后到报名点正式报名时会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 后才可以得到准考证号。 户口编码请从户口查询处查得,户口编码不一定和本人身份证号前6位对应的。 新考生必须选好报名县区,以后要到该报名县区的报名点正式报名; 在此设置的个人密码请考生务必记住,正式报名得到准考证号后可用于考生个人登录,以后将 可用于报考、毕业申请等操作,但由于现在系统还没有完成,个人登录暂时不能实现这些功能。 注册信息维护功能和正式报名的时候都可以更改密码。 确认无误后,点击 5.系统将返回一个预报名号和报名点地址、电话,考生用预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资料审核和摄 像,通过后将得到一个准考证号。 如果系统没有返回报名点地址,请考生向各地招办或助学单位查询详细地址。 6.未进行正式报名之前,考生可选择->,点击 进行注册信息修改。 7.正式报名后可以有三种方式进行报考,一是到考办指定的考点进行报考,二是通过5184网站报 考,三是用96040电话进行报考。但在每一次开考中,考生只能通过一个方式进行报考,比 如:2005年1月考生在一助学单位报考了两门课,后来又想再补报一门课,这个时候只能回助学 单位报考。如果这时候用5184或96040来报考,所报的课程不管有没有冲突,都不会被系统接受。够详细了吧!
我自考省考报名报错了,已经缴费了,可以取消吗?可以的啊,你是什么地区的啊?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自学考试怎么转专业考试?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https://www.87dh.com/xl/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所以自考生在自考的过程中也可以转专业报考。

自考中途怎么换专业

自学考试转考专业的考生需要在自学考试报名前,持本人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所在地区的市、县自学考试办提出申请和填写转考专业登记表,经自学考试办签署意见后方可改报专业。考生转专业后须按新填报专业的计划考试,若新报专业中有与原专业相同的考试课程则不需重复考试。另外,持有两个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

转专业报考时,以前已经考过并合格的成绩,如与换后专业课程不同,则不会计算进新专业成绩里。比如:原专业为园林,考生已考过课程“园林生态学”并合格,换后专业为交通土建,交通土建课程中无“园林生态学”课程,那么该考生换专业后,“园林生态学”所修得的学分无法计算到交通土建专业中。

换专业报考,如果考过的课程与换后专业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且代码相同,则换后仍旧视为有效,无需再考。

比如:公共课“英语(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这几门课程在大多数专业中都需要考到,这类课程在换专业后成绩依然有效,即无需考生再考。再比如:企业财务管理专业中的“市场营销学”代码为00058,与会计专业中的“市场营销学”代码一样,且都是5学分,如考生是在这2个专业中转专业,那么如果考过“市场营销学”,则成绩依然有效学分有效,无需再考。

考生需要凭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期间去报名点进行更改专业,经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转专业报考时,如果新换的专业与之前考过的专业课程相同、学分相同且代码相同,则换后仍旧视为有效。

自考哪些专业是比较容易考的

自考比较容易过关的专业是文科类专业,如法律、企业管理、文秘、国际贸易、公共关系、国际关系、中文、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自考选择专业时需要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以及未来的职业发展规划,毕竟只有是自己真正喜欢感兴趣的专业才是容易考取的。

自考生如果自身基础薄弱,没有充足的备考时间,可以参加自考班的培训;有的自考生自律能力比较强,有充足的时间自己找真题和题库练习,擅长整理教材重难点和真题出题规律,那是完全可以自学的。

自考本科转专业尽量要选择与原来专业相近的专业报考。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有哪些课程

大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考ACCA有必要吗?高顿ACCA小编再送一个2018年考试资料包,可以分享给小伙伴,自提,戳:ACCA资料【新手指南】+内部讲义+解析音频

自学考试 转专业 误操作 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有哪些课程

作为一名文科生考进了一所非211 985的以理工科出名的学校被调剂进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但是其实对会计金融方面更有兴趣,想问问大一就考ACCA可行吗?或者我有想法大一努力转会计专业等大二再说?

如果有转专业的机会,那么尽可能的先转专业,背景比较好。当然转不了也可以直接大一开始考ACCA,先从FIA三门考完,直接转换成ACCA学员,并且免考F1-F3。

ACCA考试报名实行的是宽进严出,有点类似我国的自考。需要很强的毅力与学习能力。当然英文必须不能差,这个英文不是指说,而是指书面表达阅读理解能力,ACCA的英文不像我国的四六级考试一样,对语法要求并没那么苛刻,即使单词拼写有误、语法有误只要最终表达的内容与题干相融合,那么就会得分。

如果你做好准备了那么就考ACCA,如果没做好准备再想想,但是不可想太久!加油吧。高顿ACCA小编再送一个2018年考试资料包,可以分享给小伙伴,自提,戳:ACCA资料【新手指南】+内部讲义+解析音频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自学考试可以转专业吗?

自考是可以换专业的,各位考生如果想要更换专业,只要在报考科目时选择后来想报的专业相关课程,直到按相关专业的考试计划完成专业要求,就可以申请该专业毕业。
转专业的流程
1.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
2.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
自考报名后怎么换专业
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也就是每年的1、7月份里,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系统,进行与第一次报名相同的步骤,即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报名;
2.需要注意的是,网上预报名所填专业就是目的专业,在完成报名步骤后,考生便拥有两个准考证号;
3.合并准考证。也就是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以后只需持后一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学信网学历查询官网登陆入口

学信档案 是学生个人信息档案的总称,涉及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数据库中的招生、学籍、学历等信息。学生本人免费实名注册,将自己的实际身份与数据库中的信息实现绑定,即可免费查询本人的各类信息,使自己拥有一份完整的学信电子档案。

学信网 学历查询官网: 点击进入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向高等学校、学生和社会提供便捷、客观、权威的学籍、学历信息查询、验证及认证服务,保护高等教育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高等学校(含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和经批准承担培养研究生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合并简称高等学校或学校)按国家规定录取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取得的学籍、获得的学历证书(含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在线审核、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 高等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含预科、专科、本科学生,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基础培训阶段研究生,硕士、 博士研究生 ;华侨学生,来自香港、澳门、 台湾地区 学生以及国际学生)均须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毕(结)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第四条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以高等学校为主体,由高等学校对符合国家规定、依法录取的学生学籍、毕(结)业生学历证书进行电子注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电子注册工作由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五条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是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查询的唯一网站。

第六条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信网的运行与管理,承担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技术保障、日常维护和网上查询、验证、认证等服务工作,独立承担因查询、验证及认证工作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接受教育部相关部门的监管。

第二章 学籍电子注册

第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机构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审核考生录取数据,将审核通过的数据报送教育部汇总复核后作为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学籍注册)的依据。

第八条 高等学校对报到新生进行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标注。

少数民族 预科生 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培训阶段研究生的资格复查由招生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和骨干计划基础培训的预科学籍标注由培养培训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培训结业后转入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其他预科生由招生学校负责。

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 第二学士学位 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跨校 联合培养 学生,在录取学校进行学籍注册。

第九条 按照特殊政策录取的学生应标注其录取类型。如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含免费医学、免费师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扶贫计划等本科生,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研究生)、 定向生 、国防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生等。

第十条 学校在学籍注册中发现录取数据有误或缺失的,由学校向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招生部门核实后将修改意见或补充录取数据报教育部,并将相关结果及时反馈学校。

第十一条 学籍注册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时查询。学生可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后查询、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从学生入学次年起至毕业,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学年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学年注册)。学年注册包括在校生新学年注册(含注册学籍、暂缓注册等)和上学年学籍变动(含留级、降级、跳级、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保留学籍等)、学籍记载(含学业考试情况、 社会实践 情况、奖惩情况等)、学籍注销(含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等)以及学生取得的其他证书(含肄业证书、学习证明等)的标注。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无需标注留级、降级、跳级情况。

第十三条 学年注册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学籍注销应在学籍处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 学生离校后学信网将学生的身份信息、学籍注册信息、学年注册信息作为 学籍档案 保存。

第三章 学历电子注册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应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学历注册)。学历注册证书分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种。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并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学生毕(结)业离校时,学校应颁发毕(结)业证书并完成学历注册。学生获得的辅修专业证书,应标注在主修学历证书注册信息中。

第十七条 学历注册信息应与学历证书内容保持一致。学历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层次、学制、毕(结)业、学习形式;学校名称、校(院)长姓名及证书编号。

学校应完整填报学历注册信息,信息不完整的不提供网上查询。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发证日期应与学生毕业日期一致,发证日期即是学历注册提供网上查询的有效日期。

第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

学历证书遗失的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并在学历注册信息中标注。

第四章 查询及认证

第二十条 就业指导中心依据复核备案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建立全国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为学生和社会提供查询、验证和认证服务。

第 二十一条 学生可免费查询本人身份信息、学籍注册信息、学年注册信息和学历注册信息,也可查询本人学籍档案。社会其他部门及个人可依据学生提供的相关信息对学生身份信息、学籍注册信息、学年注册信息、学历注册信息和学生学籍档案进行查询、验证。

第二十二条 依据全国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及相关证明材料,就业指导中心可提供认证服务,对申请人申请认证的学历证书或学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定。认证服务以申请人自愿原则进行。

第五章 监管与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应重视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保障 信息安全 ,强化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四条 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就业指导中心的采集、录入及管理服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权限规范管理和服务,数据注册、标注、修改等应专人操作,严格遵守岗位制度、认真履行工作程序,确保数据注册及时准确。

第二十五条 各级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应依法正确采集、管理和使用学生信息。不得以任何非法形式展示、公布或分发学生身份信息。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国家规定入学的学生,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和学历,已经注册的应予以注销。

第二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的,一经查实,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一)以虚假信息注册学籍学历的;

(二)因密钥、密码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信息违规变更的;

(三)泄漏或将学生信息用于非法目的的;

(四)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以上就是学历无忧网整理的自学考试 转专业 误操作 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有哪些课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自学考试相关信息,敬请查阅学历无忧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专题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