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法律专业的,可以考律师从业资格证吗
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这样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六条
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仿培试合格的,取得资格。
适用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国务院司法行政备首唯部门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第七条
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
第八条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具有律师资格;
(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三)品行良好。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十条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律师资格证明;
(三)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律师应当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
第十四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芹猛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他的意思是说律师资格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
简单点就是不管你的专业是什么,通过每年9月份的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可以通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向司法部申请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不过还是建议你选修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六条
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仿培试合格的,取得资格。
适用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国务院司法行政备首唯部门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第七条
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
第八条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具有律师资格;
(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三)品行良好。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十条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律师资格证明;
(三)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律师应当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
第十四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芹猛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他的意思是说律师资格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
简单点就是不管你的专业是什么,通过每年9月份的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可以通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向司法部申请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不过还是建议你选修法律
我可以报考法律自考吗?
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我也准备报考法律本科。
(1.)只要有大专毕业证书(不论是全日制的,还是自考的)都可以报考法律专业的自考本科。只不过如果你原先大专不是法学专业的(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要加考4至5门课,像我是福建的,以非法学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而且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2.)考试的具体科目有那些?作为福建为例子,报考法律本科(主考学校:厦门大学),一共要通过: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4 劳动法学
5房地产法(选考)
6 知识产权法
7 公司法老首
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 合同法
10 税法(选考)
11 国际经济法概论
12 国际私法
13票据法(选考)
14 0258 保险法(选考)
15 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
16 法律文书写作
17 外国法制史(选考)
18 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
19 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
20 金融法(选考)
21 婚姻家庭法(一)
毕业论好亏文
加考课程(不得以其他选考科目申请免考):
22民法学
23民事诉讼法学
24刑法学
25法理学
26宪法学
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二)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二)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任何专业)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
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这个是关键),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若想取得学位还得参加该主考学校另加的3到4门课的考试,据我所知,其中就有大学四级英语,你要想清楚,因为学士学位并不是很容易,尤其是英语这门课)。
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
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 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可以免考一些吗 ?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
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 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友含神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只须笔试成绩)”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
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 - 9月10日
社会考生PETS3--4级
135元
笔试标准80元
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
(4)问题补充:我今年在家法律自考通过的一两科,如果明年去外省工作,外省那还能认定我通过吗?还用再考吗?一年所有的考试能考完吗?
自考是全省性质的考试,每个省的专业和学校都不一样,你到外省工作,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你自考课程全部通过以后拿到毕业证是你当初报考这个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都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代码都要一模一样的,拼够了学分才可以毕业的。我想不同的省的课程和代码肯定没办法相同,你说是不是。至今我还没看到有哪两个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相互承认的,因为这牵涉的问题太多。但是自考目前并没有规定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所以课程,之前传有人大代表提案准备把自考的年限限定在8年之内,但是根本就没看到这类新闻,更别说通知了。所以如果你不是太着急的话,你大可可以挑个适当的时间回来考试,因为通常自学考试每年考4 次,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1 月的中旬,4 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7 月上旬(原则上,7月份不接收新生报考),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报考时间以当次考试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上年的11月中旬,当年的2 月下旬,5 月中旬,8 月下旬。
一年是肯定考不完的,像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还要加考几门课,一共20门左右,一次考试你只能报考4门,(都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这两天) ,一天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两天只能报考4科(但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一共是考3到4科,你要选择自己想考的一门课,每个考试时间只能报考一门课程,多报者也只能参加其中一门考试,多报课程你在这个考试时间段也只能考一科,你总不能还在考这科,分身去考另外一科,这不行的。你懂我意思吗?)但是不是所以的省一年都考四次的,像福建,一年就只有考三次,1.7.10月,其中7月份只有考一些公共课如英语和所在科系专业共同课,并不是所有的课。
如果你每次考试每科都过的话,1月份考4科,4月份考4科,7月份考4科(你可以利用这个月考公共课),10月份考4科,一年可以考16科,还有4科,这就是说,如果你运气好,能力特强的话,一年半你就可以考完全部20门课了,当然你首先要有时间来做相应的复习,还有报名的时候别忘了买教材。
自考要面对的问题很多,虽然写了这么多,可是还有很多问题,你可以给我发个人信息,我再一一回复你。千万别忘了把这200分给我!
(1.)只要有大专毕业证书(不论是全日制的,还是自考的)都可以报考法律专业的自考本科。只不过如果你原先大专不是法学专业的(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要加考4至5门课,像我是福建的,以非法学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五门课程。而且所加考的课程一律不得免试。
(2.)考试的具体科目有那些?作为福建为例子,报考法律本科(主考学校:厦门大学),一共要通过: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4 劳动法学
5房地产法(选考)
6 知识产权法
7 公司法老首
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 合同法
10 税法(选考)
11 国际经济法概论
12 国际私法
13票据法(选考)
14 0258 保险法(选考)
15 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
16 法律文书写作
17 外国法制史(选考)
18 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
19 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
20 金融法(选考)
21 婚姻家庭法(一)
毕业论好亏文
加考课程(不得以其他选考科目申请免考):
22民法学
23民事诉讼法学
24刑法学
25法理学
26宪法学
以上每门课都有相应的学分,如2分到14分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英语(二)这门课学分高达14分之多,如果你不想考英语(二)这门课的话,可以选择本科段(任何专业)的其他课程累计学分来代替,但是估计要用三四门课的总分才可能达到14分,因为一般课的学分都只有4、5分而已。
参加本科段规定的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取得合格成绩,累计学分达64分(这个是关键),并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凡英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若想取得学位还得参加该主考学校另加的3到4门课的考试,据我所知,其中就有大学四级英语,你要想清楚,因为学士学位并不是很容易,尤其是英语这门课)。
算起来以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报考,要通过的课程有20门课之多(不含毕业论文)。
说明:
1.9门选考课任选3门考试,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
2.年龄40岁以上的新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3至4门选考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确定,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 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可以免考一些吗 ?我专科学的是生物工程,能免考什么科目?怎么办免考手续?
我知道自考中关于免考有这样一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所谓公共课,也就是1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这三门课,但是不知道你有没有保存你毕业时可以证明这三科成绩的资料?但是自考办对此类免考的关卡很严,我想你要有心里准备,你这些材料可能没办法申请免考。但是不管如何还是要试一试。 办理免考手续,你要拿相关的手续到当地的自考办,你可以上你们这个省份的**自考网,像福建省它就规定:凡需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省自考办审批免考的时间为每年的三、九月,逾期不予办理。但是我特别要说的是,如果友含神你办理英语免考,你将拿不到学士学位,但可以拿到毕业证。还有可以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只须笔试成绩)”顶替“英语二”,但我不太知道这样能不能办理学位,要询问你报考的主考学校。
如:200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 - 9月10日
社会考生PETS3--4级
135元
笔试标准80元
2006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月10日。将于2006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举行
(4)问题补充:我今年在家法律自考通过的一两科,如果明年去外省工作,外省那还能认定我通过吗?还用再考吗?一年所有的考试能考完吗?
自考是全省性质的考试,每个省的专业和学校都不一样,你到外省工作,我要告诉你的是,因为你自考课程全部通过以后拿到毕业证是你当初报考这个法律专业的主考学校,都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代码都要一模一样的,拼够了学分才可以毕业的。我想不同的省的课程和代码肯定没办法相同,你说是不是。至今我还没看到有哪两个省的自考成绩可以相互承认的,因为这牵涉的问题太多。但是自考目前并没有规定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所以课程,之前传有人大代表提案准备把自考的年限限定在8年之内,但是根本就没看到这类新闻,更别说通知了。所以如果你不是太着急的话,你大可可以挑个适当的时间回来考试,因为通常自学考试每年考4 次,具体时间以当次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1 月的中旬,4 月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7 月上旬(原则上,7月份不接收新生报考),10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报名报考时间以当次考试报考简章为准,一般为上年的11月中旬,当年的2 月下旬,5 月中旬,8 月下旬。
一年是肯定考不完的,像你这种非法学专业的,还要加考几门课,一共20门左右,一次考试你只能报考4门,(都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这两天) ,一天上午考一科,下午考一科,两天只能报考4科(但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一共是考3到4科,你要选择自己想考的一门课,每个考试时间只能报考一门课程,多报者也只能参加其中一门考试,多报课程你在这个考试时间段也只能考一科,你总不能还在考这科,分身去考另外一科,这不行的。你懂我意思吗?)但是不是所以的省一年都考四次的,像福建,一年就只有考三次,1.7.10月,其中7月份只有考一些公共课如英语和所在科系专业共同课,并不是所有的课。
如果你每次考试每科都过的话,1月份考4科,4月份考4科,7月份考4科(你可以利用这个月考公共课),10月份考4科,一年可以考16科,还有4科,这就是说,如果你运气好,能力特强的话,一年半你就可以考完全部20门课了,当然你首先要有时间来做相应的复习,还有报名的时候别忘了买教材。
自考要面对的问题很多,虽然写了这么多,可是还有很多问题,你可以给我发个人信息,我再一一回复你。千万别忘了把这200分给我!
我想自学法律,该如何开始
当然如果你真的喜欢法律,并打算作为长久的事业,我建议你去自学法律,否则的话还是不要考虑了以免浪费时间。
首先要考虑就业,法律专业就业的选择不外乎行政司法机构如司法局、公检法等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这两个地方就业现在基本的要求都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司法考试报名的前提条件是本科学历。所以我建议你先通过自考获得法律专业的专科学历,然后再通过自考取得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你可以查询江苏省教育厅自考网站获得自考报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
当然自考时没有必要全职在家自学,最好是到律师事务所去打工。做律师助理,其实就是业务员,帮律师寻找案源。这个过程当中你就能获得最多的有关律师以及司法现状等信息,为你的学习以及今后的从业提供最好的教材。
中国的法盲太多,所以很多人说什么律师怎么怎么坏无恶不作等等,这是相当无知的表现。律师的根本职责是依据法律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律师自身不具有任何的公权力。一些律师最多是不当权力的中介人、贪污腐败的皮条客,司法腐败的根源和元凶从来都是公检巧念法及其上的行政权力。其实大多数律师都痛恨司法腐败,很多时候行贿是被逼无奈。谁让定罪量刑的权力牢牢掌握在法官手中呢,而且司法不独立导致法官往往还要听命于行政权力,很多时候法律对于权力来说只不过等同于儿戏。
中国的法律体系既不属于英美法系的判例制,也不属于以德国为典型的大陆法系的法典制。可以说中国的法律法规看起来非常之多,实际上跟官员的发言稿差不多,大而空洞。法律体系极不健全和司法的不独立是司法腐败的两大根源。《民法通则》也就那么薄薄的几页纸而已,衍生的司法解释也不多。做优秀的法律从业人员,绝对不是背熟这些法律法规这么简单,根本没有用。最主要是要学通法理,掌握法律的精髓要义。法律人常引述的一句话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就是一辈子的事业——查明事实真相,找出事实依据,确定适用法律。
当然自学法律最好是为以后的就业方向打好基础有个侧重点,比如说民法、经济法、国际法等,精通某一部门法有助于你迹卜今后的事业发展。
我还没有上大学之前的理想是做一名优秀的律师,凭自己的能力和努力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法治正义。当我了解到中国法制环境是多么恶劣、在权力面前律师的地位是多么低下法律本身又是多么的无力,我就打了退堂鼓。祝愿你能获得成功,成为一名姿宽穗优秀的法律人,为推动社会的公平和进步作出一份贡献。
首先要考虑就业,法律专业就业的选择不外乎行政司法机构如司法局、公检法等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这两个地方就业现在基本的要求都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司法考试报名的前提条件是本科学历。所以我建议你先通过自考获得法律专业的专科学历,然后再通过自考取得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你可以查询江苏省教育厅自考网站获得自考报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
当然自考时没有必要全职在家自学,最好是到律师事务所去打工。做律师助理,其实就是业务员,帮律师寻找案源。这个过程当中你就能获得最多的有关律师以及司法现状等信息,为你的学习以及今后的从业提供最好的教材。
中国的法盲太多,所以很多人说什么律师怎么怎么坏无恶不作等等,这是相当无知的表现。律师的根本职责是依据法律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律师自身不具有任何的公权力。一些律师最多是不当权力的中介人、贪污腐败的皮条客,司法腐败的根源和元凶从来都是公检巧念法及其上的行政权力。其实大多数律师都痛恨司法腐败,很多时候行贿是被逼无奈。谁让定罪量刑的权力牢牢掌握在法官手中呢,而且司法不独立导致法官往往还要听命于行政权力,很多时候法律对于权力来说只不过等同于儿戏。
中国的法律体系既不属于英美法系的判例制,也不属于以德国为典型的大陆法系的法典制。可以说中国的法律法规看起来非常之多,实际上跟官员的发言稿差不多,大而空洞。法律体系极不健全和司法的不独立是司法腐败的两大根源。《民法通则》也就那么薄薄的几页纸而已,衍生的司法解释也不多。做优秀的法律从业人员,绝对不是背熟这些法律法规这么简单,根本没有用。最主要是要学通法理,掌握法律的精髓要义。法律人常引述的一句话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就是一辈子的事业——查明事实真相,找出事实依据,确定适用法律。
当然自学法律最好是为以后的就业方向打好基础有个侧重点,比如说民法、经济法、国际法等,精通某一部门法有助于你迹卜今后的事业发展。
我还没有上大学之前的理想是做一名优秀的律师,凭自己的能力和努力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法治正义。当我了解到中国法制环境是多么恶劣、在权力面前律师的地位是多么低下法律本身又是多么的无力,我就打了退堂鼓。祝愿你能获得成功,成为一名姿宽穗优秀的法律人,为推动社会的公平和进步作出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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