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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 湖北自学考试的成绩是怎么判断合格标准和毕业标准的...

湖北成人自考报名须知有些什么?

湖北成人自考报名须知有些什么?
1.根据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前置学历有关要求,全日制本科(专本同读)专业由专科和专升本组成,2019年考试安排按专科和专升本分开安排,考生和助学机构可参阅全日制社会助学专业计划汇编详细了解相关科段专业信息。
2.自2019年4月考试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4门课程使用国家统编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8年修订版教材及配套的自学考试学习读本。
3.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多种形式学习资源,《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代码04741)教材大纲中首次引入网课学习资源——《计算机网络》课程,网课《计算机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内容与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考核内容契合度高,配有作业练习,教师答疑。
4.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说明(2018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通知》(鄂自考[2018]3号)文件指出,原专业计划过渡期为2018年和2019年两年。自2023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进行过渡,且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过渡。
6.根据《关于停考高等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关于停考高等自学考试外贸英语专科等31个专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不再安排如下专业课程考试:工程测量技术(080819)、空中乘务(020311)、餐饮管理(020119)、中小企业经营管理(020320)、移动商务技术(080787)、移动商务技术(990156)、嵌入式技术(080789)、嵌入式技术(990157)、土地资源管理(990025)、生物工程(070403)、数控技术应用(080744)。自2019年起,050418数字媒体艺术(专升本)、081103环境工程与管理(专升本)、082218电子政务(专升本)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7.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考试成绩由助学机构通知考生或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8.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hbea.edu.cn )“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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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 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 )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hbea.edu.cn )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9年3月5日24时。

二、报考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027-85658321;宜昌市:0717-6441069;襄阳市:0710-3617078;荆州市:0716-8102139;荆门市:0724-2447468,2443849;咸宁市:0715-8271736,8255526;天门市:0728-5342091;潜江市:0728-6233920;仙桃市:0728-3320662;随州市:0722-3590368,3590918;鄂州市:0711-3386085;神农架林区:0719-3336945;孝感市:0712-2327290;黄冈市:0713-8877088;黄石市:0714-6356831;十堰市:0719-8672086,8654349;恩施州:0718-8222066。

2.根据鄂自考[2018]1号文件,自2018年起,我省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须由原主考学校完成当年的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后方可注册新生,纳入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统一管理,新注册报考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武汉大学健康学院(电话:027-68758908);新注册报考畜牧兽医(专科)、动物医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华中农业大学(电话:027-87281378)。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相关过渡工作仍可咨询原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电话:027-68758908;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51908810;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电话:027-87281378;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85566398/85587561;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68774517、87855505;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88382990;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电话:027-84730297,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2019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因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课改调整,分原计划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和新课改专业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表一至表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发行供应咨询电话:027-51867791。

七、考生报考须知

1.2019年4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2019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20-21日,10月26-27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多种形式学习资源,《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代码04741)教材大纲中首次引入慕课学习资源——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计算机网络》课程,慕课《计算机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内容与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考核内容契合度高,配有作业练习,教师答疑,考生可根据需要登录该平台免费学习,在线学习网址: https://www.icourse163.org/course/HIT-154005 。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教职成厅[2018]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说明(2018年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通知》(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原专业计划在2018年、2019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实行专业过渡。根据我省开考实际,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专科、本科)汇总表详见附件1表七,2019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课改专业汇编目录详见附件1表八,自2020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进行过渡,且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过渡。

6.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7.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报考。

8.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9.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专升本)、企业财务管理(专科、专升本)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以上专业,在原考籍所在地办理在籍注册手续,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原已考课程过渡办法按照鄂自考[2017]2号过渡。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电话:027-87156711,87156706;信息发布网址: http://svt.whut.edu.cn 。

10.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专升本)、030109监所管理专业(专升本)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1.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2.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13.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通过网络助学平台,采取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027-6877837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027-88382019,湖北大学:027-88663575,武汉科技大学:027-51012402,武汉长江工商学院:15337295202、湖北科技培训学院:15727075756,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027-87379399,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027-87341112、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027-87753309、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027-59410050、湖北财经专修学院:027-87381286、黄冈师范学院:0713-8672705、湖北汽车工业学院:0719-8525235。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4.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6.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7.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 www.hbea.edu.cn )“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18.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www.hbea.edu.cn ;www.hbee.edu.cn。

2022年上半年湖北自考毕业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 百...

同学你好,根据湖北省考试院消息,2022年上半年湖北自考毕业申请时间5月25日~5月31日,后续还有信息确认和毕业审核,大家一定要持续关注状态。一、湖北自考毕业申请时间安排考生申请时间:5月25日~5月31日;信息确认时间:5月26日~6月1日;毕业审核时间:6月2日~6月30日;二、湖北自考毕业申请条件考生需满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2023年版》(“下载中心”可下载:http://www.hbea.edu.cn/html/zxxz/index.shtml)规定的要求,取得所有课程合格成绩,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三、湖北自考毕业申请所需材料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总之,以上就是关于2022年上半年湖北自考毕业申请时间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

自考专业设置都有什么?

财经类:

财会(专科):哲学、政经(财经类)、大学语文、高数(1)、基础会计、基础英语(选)、经济法(选)、管理会计(选)、计算机应用基础、应用统计、财政与金融、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 12门。

财会(本科):中国革命史、外国语、高数(2)、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学、经济法、管理会计、审计学、管理学原理 9门。

注册会计师方向(专科):哲学、政经(财经类)、大学语文、高数(1)、基础会计、管理会计、计算机应用基础、应用统计、财政与金融、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 、国家税收 13门。

注册会计师方向(本科):中国革命史、外国语、高数(2)、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学、应用统计、成本会计、管理学原理、宏观经济管理 9门。

财税(专科):哲学、政经(财经类)、大学语文、高数(1)、基础会计、基础英语(选)、经济法(选)、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选)、应用统计、计算机应用基础、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国家预算、国家税收 12门。

财税(本科):中国革命史、外国语、高数(2)、管理信息系统、经济法、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税收管理、国家税收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 10门。

商业经济管理(专科):哲学、政经(财经类)、大学语文、高数(1)、基础英语(选)、经济法(选)、国家税收(选)、公共关系学、财政与金融、企业会计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商业企业管理 12门。

商业经济管理(本科):中国革命史、外国语、高数(2)、经济法、应用统计、市场调查学、商务谈判、价格决策与管理、市场预测与管理决策、广告学(选)、消费经济学(选)10门。

金融(专科):哲学、政经、(材经类)、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企业会计学、应用统计、基础英语(选)、经济法概论(选)、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选)、计算机应用基础、货币银行学、银地经营管理、国际金融、银行信贷学 12门。

金融(本科):中国革命史、外国语(英)、高等数学(二)、宏观经济管理、管理信息系统(含上机)、经济法概论、金融企业会计、财务管理、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信托与租赁、财政学 11门。

国际贸易(专科):哲学、政经(财经类)、高等数学(一)、基础会计学、财政与金融、应用统计(选)、计算机应用基础(选)、大学语文、基础英语(国贸专业)、国际贸易、中国对外贸易、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法 13门。

国际贸易(本科):中国革命史、外贸专业英语、商务谈判(国贸专业)、管理信息系统(含上机)、外贸函电、市场营销学、涉外经济法、管理学原理、财务会计、国际计术贸易、世界市场行情、国际运输与保险 12门。

经济计算机管理(专科):政经、高等数学(一)、财政与金融、企业会计学、应用统计、管理学原理、经济法概论、基础英语(国贸专业)、计算机原理与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基础、计算机应用软件、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基础等13门。

国际金融计算机管理(专科):政经、高等数学(一)、企业会计学、应用统计、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国际贸易实务、基础英语(国贸专业)、计算机原理与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基础、计算机应用软件、管理信息系统、国际结算等13门。

计算机软件及应用(专科):
哲学、政经、大学语文、基础英语、高等数学(一)(理工类)、线性代数、数字逻辑、P语言、数据结构基础、微型计算机使用入门、C语言、离散数学基础、微型计算机、汇编语言、微机应用软件、计算机组织等16门。

计算机软件及应用(本科):
中国革命史、英语、高等数学(二)(理工类)、高等代数、计算机体系结构、操作系统原理、离散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编译方法、数据库概论、软件工程概论、计算机图形学、数据通讯与计算机网络等13门。

建筑工程(原工民建)(专科):
哲学、基础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理工类)、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理论力学、(一)及材料力学、结构力学(一)、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土力学及地基基础、建筑材料、房屋建筑学、工程测量、施工技术与施工组织、电工学、建筑定额与概预算、工程招标与合同等16门。

建筑工程(原工民建)(本科):
政经、语文、外语(英)、高等数学(二)(理工类)、工程数学、算法语言、普通物理、普通化学、钢结构、理论力学(二)和结构力学(二)、多高层房屋结构设计 11门。

无线电技术(专科):
哲学、政经、基础英语、高等数学(一)(理工类)、普通物理、电路分析基础、低频电子线路、高频电子线路、数字电路、电子线路实验、P语言、信号与系统、电视原理、微型计算机、汇编语言 15门。
英语类:

基础科(专科):
哲学、政经、大学语文、综合英语(一)(二)、水平考试(一)(二)、阅读、英语国家概况、英语写作基础等10门。

本科:
毛泽东思想概论、政治经济学、第二外语、《日语》上下册、高级英语、英语翻译、口译与听力、英语写作、英美文学选读、英语语法、英语词汇学、欧美文化入门共12门。

关于专接本的规定:
英语(不含外贸英语、文秘英语)、英语教育等专业可以直接报考。
其他专业加考水平(一)、水平(二)、综合英语。

医学类:

中药专业:
哲学、政治经济学、医古文、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中药化学、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中医炮制学、中药制剂学共12门,参加市高教自考成绩合格,发北京市中医药大学盖的章。

中医药专业:
在中药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另加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正常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西医内科基础以及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炙学等五门课中之二门共七门课。

工艺美术类:

工艺美术设计专业(专科)
哲学、大学语文、素描、色彩、图案基础、平面构成、色彩构成、中国工艺美术史、艺术概论。

服装专业加学:
服装概论、裁剪制图、服装画技法、服装设计。室内设计专业加学:透视效果、室内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

装潢广告专业加学:
字体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装潢、书籍设计共十三门课程。

工艺美术类:

工艺美术设计专业(专科)
哲学、大学语文、素描、色彩、图案基础、平面构成、色彩构成、中国工艺美术史、艺术概论。

服装专业加学:
服装概论、裁剪制图、服装画技法、服装设计。室内设计专业加学:透视效果、室内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

装潢广告专业加学:
字体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装潢、书籍设计共十三门课程。

工艺美术类:

工艺美术设计专业(专科)
哲学、大学语文、素描、色彩、图案基础、平面构成、色彩构成、中国工艺美术史、艺术概论。

服装专业加学:
服装概论、裁剪制图、服装画技法、服装设计。室内设计专业加学:透视效果、室内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

装潢广告专业加学:
字体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装潢、书籍设计共十三门课程。

工艺美术类:

工艺美术设计专业(专科)
哲学、大学语文、素描、色彩、图案基础、平面构成、色彩构成、中国工艺美术史、艺术概论。

服装专业加学:
服装概论、裁剪制图、服装画技法、服装设计。室内设计专业加学:透视效果、室内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

装潢广告专业加学:
字体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装潢、书籍设计共十三门课程。

工艺美术类:

工艺美术设计专业(专科)
哲学、大学语文、素描、色彩、图案基础、平面构成、色彩构成、中国工艺美术史、艺术概论。

服装专业加学:
服装概论、裁剪制图、服装画技法、服装设计。室内设计专业加学:透视效果、室内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

装潢广告专业加学:
字体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装潢、书籍设计共十三门课程。

工艺美术类:

工艺美术设计专业(专科)
哲学、大学语文、素描、色彩、图案基础、平面构成、色彩构成、中国工艺美术史、艺术概论。

服装专业加学:
服装概论、裁剪制图、服装画技法、服装设计。室内设计专业加学:透视效果、室内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

装潢广告专业加学:
字体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装潢、书籍设计共十三门课程。

工艺美术类:

工艺美术设计专业(专科)
哲学、大学语文、素描、色彩、图案基础、平面构成、色彩构成、中国工艺美术史、艺术概论。

服装专业加学:
服装概论、裁剪制图、服装画技法、服装设计。室内设计专业加学:透视效果、室内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

装潢广告专业加学:
字体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装潢、书籍设计共十三门课程。
旅游管理类:

旅游管理专业(专科):
哲学、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英语、旅游学概论、管理学基础、旅游经济学、专业英语(旅游英语)、英语听说、旅游法规(选)、公共关系学(选)旅游市场营销(选)。
现代酒店管理方向加学:饭店管理、餐饮管理、客房管理、饭店工程设备管理(选)、旅游应用文写作(选)、企业会计(选)。
餐馆经营管理方向加学:饭店管理、餐馆管理、饮料概论(选)、原材料学(选)、食品营养与卫生(选),共16门课程。

文法类:

文秘专业改为文秘档案专业:参加档案管理专业的自学考试,合格者由市高教自考委和中国人民大学颁发毕业证书,由人大盖章,国家承认学历

档案管理学(专科):
哲学、政经、大学语文、逻辑学、计算机应用基础、文书学、档案管理学、档案 保护技术学、社会科学情报工作概论、档案文献编纂学、科技档案管理等11门课程。

档案(本科):
中国革命史、外国语(英)、中国近代史、档案文献复制技术、外国档案管理、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档案事业史、行政管理学等8门课程。

行政管理(专科):
哲学、政经、基础英语(选)、自然科学基础(选)、自然科学发展史(选)、大学语文(选)、写作(选)、政治学、行政管理学、行政法、人事行政学、市政学、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管理心理学、公共关系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等13门课程。

行政管理(本科):
中国革命史、外国语(英)、社会学、经济法概论、逻辑学、法学概论、领导科学、行政组织学、中国行政史、现代管理学基础、秘书学等11门课程。

中文(专科):
哲学、政经、计算机应用基础,现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写作等10门课程。

中文(本科):
中国革命史、外国语(英)、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外国文学、现代汉字学、秘书学、逻辑学(选)、民间文学(选)、儿童文学(选)、马克思主义文艺著作选读(选)、训诂学(选)、文艺美学研究(选)等10门课程。

法律(专科):
哲学、政经、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婚姻法、经济法概论、国际法等13门课程。

法律(本科):
中国革命史、外国语(英)、逻辑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自然科学发展史、劳动法、环境法等12门课程。

新闻(专科):
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新闻事业史、新闻采访写作、报纸编辑、新闻理论、写作、现代汉语、社会心理学、广播新闻与电视新闻法学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

新闻(本科):
中国革命史、外国语(英、日、俄选考一种)、逻辑学、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新闻评论写作、新闻摄影。外国新闻事业史(政治学、外国文学、大众传播学概论、公共关系学、广告学、古代汉语、新闻伦理、新闻事业经营管理、激光照排技术(含上机))九选二(学分不低于13学分)

一、背景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国内对于"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给工商企业界人士以及希望在商务管理和企业金融管理方向发展的人员提供具有国际标准的专业教育和资格认证,教育部考试中心决定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领域与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合作,利用剑桥方面的优势,培养中国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人才。为此,97年的1月和9月,教育部考试中心与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简称UCLES )共商在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领域进一步发展合作关系、合作设计部分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事宜。

经过会谈,双方同意根据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培养目标,首先在商务管理方向选择部分专业课程作为试点,由双方合作设计。为了使合作课程的可靠性、有效性得到学术机构、大学和社会公众的普遍承认,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保证合作课程的设计达到考试中心指定的学历层次。为了保证这一标准,合作课程的大纲、试卷由双方专家共同论证、设计,经中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二、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两个专业,主要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才兼备,能从事商务、金融管理工作,并具备一定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研究、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

毕业后,适合在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商贸公司、科贸公司、货物进出口、技术引进、国内国际融资、劳务输出以及国内其他各类大的商务活动和银行、证券、基金、保险、财务公司或其他各大公司、企业等单位从事金融管理及一般业务工作。

三、课程设置、学分和首次开考时间一览表

邓小平理论概论、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大学语文三门课程仍参加每年4月、10月的全国统一考试。

合作课程的首次开考时间为2000年1月8日,共安排两门,上午8:30-11:00考试课程为企业组织与环境,下午2:00-4:30考试课程为商务交流(所需教材即日起向全国考办媒体供应站订购)。之后,每年1月、7月各考一次。具体时间为1月第二周的星期六、星期日,7月第三周的星期六、星期日。课程具体考试安排:

商务管理专业
金融管理专业
考试安排

课程名称
学分数
课程名称
学分数
考试安排

商法 *
5
金融法 *
5
自2001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

市场营销 *
5
管理会计 *
3
自2001年7月开始,每年7月考一次。

人力资源管理 *
4
财务报表分析 *
5
自2002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

国际贸易实务 *
6
金融概论 *
6
自2002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

企业组织与环境 *
4
企业组织与环境 *
4
自2000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

商务交流 *
4
商务交流 *
4
自2000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

数量方法 *
6
数量方法 *
6
自2000年7月开始,每年7月考一次。

经济学 *
5
经济学 *
5
自2000年7月开始,每年7月考一次。

会计学 *
6
会计学 *
6
自2001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

管理信息技术 *
4
管理信息技术 *
4
自2001年7月开始,每年7月考一次。

财务管理 *
6
财务管理 *
6
自2002年1月开始,每年1月考一次。

英语(BEC)
7
英语(BEC)
7

总计
62学分

61学分

注:1、加“ * ”为“剑桥商务管理证书”课程,“商法”或“金融法”任选一门。

2、有“ * ”的课程为中英双方合作课程。

四、证书颁发

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其中,中英双方合作课程(加 “*”课程),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UCLES)联合签发合格证书。

取得指定的9门合作课程合格证书(加“*”)的学员,由UCLES 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省考办转发)。

15门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学分累计75学分以上,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全国考委发给专科毕业证书。同时,由UCLES 授予“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

两个专业的毕业生如愿自费留学英国,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将向英国有关高等院校推荐。

五、课程特点:

这里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这两个专业在设计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思想。

首先,这两个专业的培养目标在于注重培养人。在要求学生掌握知识和专业能力之外,还创造条件提高学生的人际交流和公众交流能力;培养学生的自我发展能力,适应商务和金融环境变化的能力;使学生具备识别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够收集有关材料用于计划、决策、监督和控制;帮助学生开发自我管理能力,包括时间管理、工作重点安排、决策、有主见、应付压力、独立工作等方面;培养学生的自信心、独立自主的判断力以及自我激励的素质和能力。这些都是学生将来开拓事业,面对竞争所必备的。

其次,考虑到学生自学的特点,课程设计的入门起点低,循序渐进。教材采用英国适当教材加以翻译或重新编写。为了降低学习难度,我们组织编写了适合开放学习的教学辅导材料。辅导材料的特点是交互式:学生在学习辅导材料的时候,如同有老师在身旁指导一样,学生可以从中得到反馈信息,了解自己掌握程度,明白自己从哪里可以获得需要的帮助,决定自己的努力方向和进度。当然,考虑到案例教学的特点,我们同时组织相应的面授辅导。

第三,模块化的课程设计为学生提供了充分的选择余地。学生可以单独选择自己愿意学习的课程。每学习通过一个课程模块,都可以获得由中英双方联合签发的单科(模块)合格证书;学生在通过8门指定的课程并通过BEC考试,可以获得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在取得商务管理证书之后,可以选择商务管理方向或者金融管理方向继续学习。在学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之后,中方将发给专科毕业文凭,UCLES 将颁发的“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或者“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

六、考试对象

该专业的设置主要是面向在职从事商务管理、金融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这方面工作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水平的人员。目前在北京、天津、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湖北、重庆、广东九个省(市)设考。

七、开考时间

“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将于2000年1月开考。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将于近日内确定部分省市先行试点。(62513998)

八、考生如何学习考试

报名学习考试的有关事项,各地考生可向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咨询,并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是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指导下,为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置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考试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教育部颁布实施。

二、学历层次和学业标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为专科学历,其学业标准是,掌握电子商务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电子商务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考虑到电子商务专业的特殊要求,专科层次强调技能要求和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根据上述学历层次和学业标准,专科层次共设置16门课程,73学分,其中,网上作业占16学分。
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6门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学分累计达到73学分的考生,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各省级考委和主考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三、专业培养目标和自学考核要求

本专业要求考生在政治思想上,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使考生能够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在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机构、网站、企业从事电子商务实际工作。
本专业的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合作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获得本课程的相应学分。
不含网上作业要求的课程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含有网上作业要求的课程考核包括笔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上机考试实行等级分制,其中等级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等。笔试和上机考试分别进行。考生在参加笔试或上机考试之前,必须先完成规定的网上作业要求。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上机考试成绩在及格以上,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若考生只通过笔试或上机考试中的一项,则须在该项考试通过后的两年内取得另一项考试的合格成绩,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若考生不能在两年内取得该门课程笔试和上机考试的合格成绩,则在再次报名参加该门课程考试时,必须重新完成该门课程规定的网上作业要求,并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笔试和上机考试。

四、考试课程设置、学分及实践环节实施要求

(一)课程设置及学分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说明
1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2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4 0888 电子商务英语 3
5 0889 经济学(二) 5
6 0041 基础会计学 5
7 0890 市场营销(三) 5
8 0891 国际贸易实务(三) 6
9 0892 商务交流(二) 4
10 0893 市场经济学 5
11 0894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 3
0895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实践) 3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12 0896 电子商务概论 4
0897 电子商务概论(实践) 2
13 0898 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 3
0899 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实践) 3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14 0900 网页设计与制作 2
0901 网页设计与制作(实践) 3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15 0902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0903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实践)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36小时
16 0904 综合作业
0905 综合作业(实践) 网上作业时间不少于24小时
合计 73学分

说明:
1、每门课程的学分反映了课程的比重和课程内容的份量,每个学分大致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课程的18学时。
2、各门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考核要求由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
3、凡已取得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考生,可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三门公共政治课。
4、已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和金融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其《经济学》、《市场营销》和《商务交流》课程的成绩可替代本专业计划中相同名称课程的考试成绩。
5、本专业代码:020215。

(二)实践性环节实施要求
为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人才实践操作能力的要求,保证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学业标准,充分发挥网络技术在现代远程教育方面的优势,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电子商务专业的特色,部分专业课程设置了一定学分的实践性环节要求。实践性环节主要采取网上作业的形式。
本专业共有6门专业课程设置了网上作业要求,网上作业学分共计为16学分。每门课程的网上作业学分反映了该门课程网上作业的比重和网上作业内容的份量,每个学分大致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课程的18学时。在网上作业的总学时要求中,网上作业时间应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考生在完成课程规定的网上作业要求后,应参加并通过相应课程的上机考试,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网上作业的学分。
网上作业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上机考试的考核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相应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全国考办将根据大纲有关规定设计网上作业,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发布,考生应及时完成网上作业。

五、课程说明

(一)公共基础课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专业同)

2、邓小平理论概论(与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专业同)

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与自学考试经济管理类专业同)

4、电子商务英语 本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英语,其目的在于使学员掌握英语的基本结构,扩充基础词汇,在此基础上,掌握一定数量的电子商务专业词汇和表达方法,培养学员具有较强的专业阅读能力和初步的听、说、写、译的能力,使他们能够使用英语进行基本的与电子商务领域有关的交际活动。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员应能够做到:
(1)听懂日常谈话,并能听懂与电子商务相关、句子结构比较简单、基本上没有生词的简短会话、谈话、报道和讲座
(2)使用英语进行简单的日常对话,能够利用所学的专业词汇进行基本的口头交流
(3)借助工具书阅读语言难度中等的专业文献
(4)用英语撰写常见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应用文
(5)借助工具书把语文难度适中的英语专业文献翻译成汉语

5、经济学
本课程向考生介绍在现代商务与金融领域里经济学的原理与重要性,其主要内容包括:(1)经济学的性质;(2)微观经济学:市场理论;(3)微观经济学:厂商理论;(4)宏观经济学:国民经济;(5)国际

湖北自学考试的成绩是怎么判断合格标准和毕业标准的...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https://www.87dh.com/xl/ 】湖北自考不管报考的是什么专业,都需要考十几门课程考试,只有通过所有的考试才符合申请毕业的基本条件,那么要想通过这所有的课程,这个“通过”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自考每门课程满分是100分,60分算及格,自学考试不设补考,可参加本课程下一轮次的考试。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对课程考试及格率不进行控制,只是组织命题专家根据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的要求并依据指定的学习教材,参照一般高校的水平来组织命题。自考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

湖北自考毕业申请条件

考生需满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2018年版》规定的要求,取得所有课程合格成绩,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2018年版》毕业标准

(一)专科专业。本专业计划中,公共基础课合格课程不低于14学分,专业核心课合格课程不低于35学分,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少于15门,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毕业环节要求。

(二)本科专业。本专业计划中,公共基础课合格课程不低于14学分,专业核心课合格课程不低于35学分,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少于13门,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毕业环节要求。

(三)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四)学位证书。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2012]6号)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相应学科的成人学士学位,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由主考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除此以外,由于自考生申请毕业提交材料的工作是由各主考院校安排进行的,所以同学们在达到毕业条件后,需要及时关注学校的政策信息,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来完成相应毕业申请资料的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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