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
江苏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呢?江苏的同学有过了解吗,没有的话,快来我这里瞧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江苏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江苏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
江苏省自考本科支持考取以下专业:动画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审计学、餐饮管理、调查与分析、金融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商务管理、物流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律师、监所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护理学、中药学、现代农业管理、畜牧兽医、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与管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江苏省自考本科需先填报自考专业后再填报自考学校。
拓展阅读:自考大专专业有哪些专业
自考大专的专业包括金融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建筑工程技术、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等。
自考专科是指通过参加全国高等自学考试获得大专学历的教育形式。其含金量仅次于全日制专科。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自考大专的专业如下:
1、金融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具备金融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银行、证券等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类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数据库原理及应用、经济学、金融法、会计学、金融企业会计、货币金融学、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学等。
2、工程管理
本专业培养具备土木工程技术和管理学基础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方法,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可在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施工企业、物业管理等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用型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工程力学、结构力学、工程结构、建筑法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工程合同管理、建筑施工、施工组织学等。
3、工商管理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熟悉管理学、经济学和企业管理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和技能,具有处理企业管理实际问题基本能力,适合在企、事业单位及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会计学、经济法、经济学、现代企业理论、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公司理财、企业战略管理等。
4、会计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掌握基本财务理论和会计专业知识,具有较强会计操作技能,毕业后能在会计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行政部门从事会计实务及会计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管理学原理、计算机会计、成本会计、财务分析、财务管理学、审计学等。
5、计算机应用技术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掌握计算机基本理论,具有较强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在科研部门、学校、企业、技术和行政单位从事计算机应用和维护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程序设计、数字逻辑、数据结构、操作系统、计算机组成原理、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原理、数据库原理与应用等。
6、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本专业培养掌握信号的获取与处理、电子信息系统与设备等方面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技术能力的高级技术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从事电子设备与系统的运行、操作、检测、管理和维护工作,电子产品的开发制造、安装、调试、应用和维修等工作。
主要课程:电路原理、电子技术、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高频电子线路、信号处理技术、电视原理、EDA技术基础、传感与检测技术、电子仪器、电子线路CAD、IC卡工程、数字图像处理等。
7、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本专业培养基于机械工程理论和先进制造技术,具有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能力,能够在现代制造业及相关领域从事设计制造、质量控制、技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工程图学、工程力学、电子技术、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技术、模具设计技术、机械制造装备设计等。
8、建筑工程技术
本专业培养掌握建筑工程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岗位职业能力,从事建筑工程生产一线技术与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工程图学、建筑工程测量、房屋建筑学、地基与基础、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建筑工程概预算、建筑CAD等。
9、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本专业培养具备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知识,能在无机非金属材料领域从事技术开发、工艺和设备设计、生产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硅酸盐物理化学、无机材料物理性能、材料测试技术、无机非金属材料工艺装备、热工基础、无机非金属材料工艺等。
江苏自考可报哪些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等。
自考需要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
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自考的优势
1.就业
本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找工作的优势显而易见,专科学历,无形之中将丧失许多理想的工作机会。当然,高学历并不必然能事业成功,许多没有学历的人一样创业很成功,但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越多,上升空间越大,发展速度越快。
2.工资定级
我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都是按照学历定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一档次,较规范的企业也是按学历定工资,如在苏州、上海、深圳等地外资企业或国内知名企业上班,上岗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500元以上是正常的,而且本科以上的奖金和提升机会都比专科相对多一些,当然也有部分企业部分岗位,尤其是一些未成型的企业,并不以学历定岗,只考虑为其创造了多少效益。
3.人事改革
许多单位(尤其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提拔干部、竞选领导基本条件都是本科以上学历,即使自己完全可以胜任,却没有竞选资格,机遇摆在面前却抓不住,在职人员若在规定年限拿不到本科及以上,在人事改革中会直接导致下岗,即专科以下即使找到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可能面临下岗失业的危险。
4.考研
有了本科学历,不需学位证,就可以直接报考全国统招研究生,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或专科毕业满5年报考统招研究生,尽管国家规定允许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但许多大学实际上却不愿招收专科生,会在许多方面设障碍,要求发表论文,加试专业课,英语达到什么水平等。另外,在职获取硕士学位还要有学士学位,如果是专科,今后若想在职获取硕士学位,机会渺茫。
5.考证
许多国家职业资格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在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均可,不分专业,如许多律师本科都不是学法律的,学中文的、经济的、化工的,什么专业都有。而如果只是专科,不管是哪个专业,也不管毕业于哪个学校,也不管个人有什么背景关系,就一生永远做不了公务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了。
6.考公务员
根据我国公务员考试的相关规定,许多岗位要求报考公务员考试的学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部分地区对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学历,具体的报考条件考生可咨询当地招生办。所谓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也包含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即已经取得专科文凭的学生通过自考本科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自考本科生是可以持该学历参加公务员考试的。
7.留学
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本科学历,尤其是自考,在几种专升本途径中相对难度高,在国际上的认可度非常高,世界上二十几个主要发达国家都承认我国的自考,有了本科,就可以在国外直接报读更高一级学历。
8.职称评定
如今各类职称评定几乎都与学历挂钩,在评定高级职称时专科以下基本上没有机会,许多的单位的主管领导几乎都是由高级职称的人担任的,没有高级职称会丧失许多当主管领导的机会,而没有本科,又会丧失评高级职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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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学历可以考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吗?
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只要在2018年4月29日之前取得了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取得了相应的学籍(考籍)则依然有资格报考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
如果考生想要从事相关的工作,那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就需要收入囊中,不管是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人员、法律顾问、仲裁员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等与法律有关的岗位,都需要持证上岗。
自考国际认可
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育质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美国、日本、新西兰、新加坡、法国、印度、比利时、俄罗斯、马来西亚、菲律宾、西班牙、德国、乌克兰、南非、荷兰、波兰、丹麦、爱尔兰、瑞典、瑞士、韩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及几乎所有英联邦国家的大学都承认我国的自考学历,对自考学历与普通高校的学历同等对待。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课程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相关院校学习,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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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学法律课程
你好,安排考试课程要难易搭配,这样自己学习时更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回也增强考试信心。首答先根据课程考试安排,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分开报考,一次最多报考四门,可以二门基础课程,两门专业课程,对于比较难的课程,可以放在最后报考,也可以两门容易的课程,加上一门比较难的课程。
最终不管难易都得考过才行,都需要努力学习的。
我是江苏自考法律本科专业的,自考院校是南京大学,有一些问题希望十分了解的朋友回答一下,非常感谢!
如果你专科是非法律专业的,是必须要加考的,
省内换市考试,保留之前的准考证即可,现在的成绩都是在网上查询的,
任意时间段都可以去当地的考试管理中心,也就是考办去申请本科段资格审查,
上面的图片中,法律专业的课程就是这样安排的,
必须修满学分才能毕业,
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在14年8月之前拿到毕业证书的,(顺利的话,你会在13年10月份考完所有课程,即刻,去申请14年3月的论文答辩,之后就可以申请毕业了,所以14年8月之前毕业证书可以拿到,)
学士学位必须是在申请毕业之后才能拿到的,当然,还必须通过学位外语考试,
申请毕业之后大概两个月到三个月就能拿到毕业证书,
看我写了这么多,把分给我吧,!
江苏南大自考本科法律专业(2030106)的学位课是哪几门啊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任选 一门 14
27016 日语◆ 14
27017 法语◆ 14
27018 俄语◆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6 00230 合同法◆ 5
7 00167 劳动法 4
8 00249 国际私法 4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2 00227 公司法◆ 4
13 00258 保险法 3
带◆ 号的就是学位课啦~
江苏自考法律专业全部科目有哪些
你可到我在网络的博客去看《自学考法律专业专科、本科的课程设置》。
我是江苏的,我想自考法学本科,需要学习哪些课程,以及对应的教材,越详细越好,谢谢
我查了一下,江苏自考本科没有法学专业,只有法律专业。
专业代码:2030106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 课程
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6 00230 合同法◆ 4
7 00167 劳动法 4
8 00249 国际私法 4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12 00227 公司法◆ 4
13 00258 保险法 3
14 00169 房地产法 3
15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00233 税法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3
05678 金融法 4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57 票据法 3
16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8学分
说明:
关于计划调整及替代关系请老考生查阅《专业考试计划简编》(08版)。
转自自 考 365 专业计划
江苏法律自学考试
可以来
//jszk.cn/Contents/Channel_113/2007/0524/3058/content_3058
拿到学历自证书可以参加司法考试的
江苏省自考法律的学位课程是哪些
你好
江苏省自考法律的学位课程是:
英语(二)、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公司法
江苏 自考本科法律
你好,江苏自考从09年12月起,就已经取消了法律专业的加考课程了,15门课程已经考完了回,答就可以申请论文了,答辩以后即可申请毕业。
另外4门是属于英语2的换考课程,你已经考了英语2,就不再需要再考其他课程。
江苏省自考法律本科专业,哪些科目是必考的
序 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课程 类别
考试 方式
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 ( 学分 )
1
118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118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49
俄语 ( 二 )
14
任 选 一 门
笔试
0244
日语 ( 二 )
14
笔试
0359
英语 ( 二 )
14
笔试
4
0094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5
0121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6
0127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7
045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8
0463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9
0474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0
0586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11
0588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2
0671
婚姻家庭法
4
必考
笔试
0095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笔试
13
14
15
0229
票据法
3
任 选 三 门
笔试
0445
保险法
3
笔试
0449
房地产法
3
笔试
0614
外国法制史
4
笔试
0627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笔试
16
4536
法律毕业论文
0
通过
实践
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
17
0209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18
0211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19
0320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
0333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宪法学(一)
21
055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法学基础理论 (7) 或法理学 ( 一 )(7)
注:1.报考条件:
① 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② 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的任意两门。
2.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
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
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
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二)” 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
5.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 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
6.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一)”。
7.自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 *** 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
江苏自考 法律专业的课程 学分 有谁有啊!!
不知道你说的是专科还是本科 以下分别是专科和本科的法律专业
专科法律
1030112 法律(专科段)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7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概论 4
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5677 法理学(一) 7
5 05679 宪法学(一) 4
6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7 00242 民法学 7
8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9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10 00245 刑法学 7
11 00247 国际法 6
12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13 00261 行政法学 5
学分合计 不少于66学分
本科法律
2030106 法律(本科段)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 课程
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6 00230 合同法◆ 4
7 00167 劳动法 4
8 00249 国际私法 4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12 00227 公司法◆ 4
13 00258 保险法 3
14 00169 房地产法 3
15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00233 税法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3
05678 金融法 4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57 票据法 3
20245 刑法学 加考课程 7
00242 民法学 7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6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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