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飞翔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和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华东师范大学继续实施面向农村学生的“飞翔计划”单独选拔录取。
一、培养目标及选拔对象
“飞翔计划”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喊雀主要面向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对我校无免费教育师范生需求的北京、天津、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海南等除外)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培养具有广阔学术视野和开拓创新能力的优秀教育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飞翔计划”单独选拔录取招生计划70人,报考专业均为免费师范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共11个专业。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专业文科考生不能报考。考生报考时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服从调剂。
三、报名及考核录取程序
1、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对我校无免费教育师范生需求的北京、天津、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海南除外)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申请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高考报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
(3)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勤奋好学、成绩优秀、乐教适教,在兴趣、特长、爱好、个性发展等方面具备明显专业学习优势或特长,或在课外学习、研究课程、学术探索、发明创造、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先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0日—5月5日。
(2)邮寄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学生还须向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材料请用标准A4纸书写或打印,并按以下次序排放(申请材料请勿装订,不要加装各类订书针、封面、封底、装订夹等,以免剔除时误损申请材料):
①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须有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和中学审核同郑顷早意盖章。
②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起)一份。
③考生手写《自荐信》一份,要求在普通A4纸上用蓝色或黑色水笔手写,内容不超过一个页面。
④高中阶段每学期期中期末成绩(须乎燃注明单科满分)、年级排名(按文理排名,如中学不提供排名请出具证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
⑤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参加各类竞赛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不实情况将一律取消学生的推荐和录取资格。
上述申请材料请务必于5月8日前以EMS特快专递邮寄出来(以邮戳日期为准),收件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419室,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200062。
(3)5月6日至5月30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学籍、户籍资格审核。
(4)学校初审:
学校将组成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供材料情况,结合报考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依据考生志愿表达、学业成绩水平、他人认同程度与评价、社会实践表现、特长展示和证明等材料,综合评价,确定单独选拔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
初审合格名单将报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公示。
(5)考生确认:
经教育部公示的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6月9日前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请中学盖章确认。准考证为参加学校考核必须。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单独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6)考核安排:
笔试时间:6月14日(一天)。
笔试科目:文科考生:阅读与表达;理科考生:数学与逻辑。
笔试地点:详见网上报名系统公告和准考证。
面试时间:6月15日开始。
面试地点:详见网上报名系统公告和准考证。
(6)确定单独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学校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分,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据笔试科类择优确定单独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并确定入选专业;资格分A、B两档,A档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本线即可参与录取;B档学生享受我校在当地省份同科类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下降30分(含)的优惠,但是必须在一本线以上(若我校在当地省份有提前批和第一批两个批次,则依据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若我校在当地省份只有提前批次梯度志愿录取省份,则依据该批次投档线。)第一次模拟投档线按我校在当地省(区、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和确定的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7)高考录取:
获得我校单独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应参加由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单独招生高考志愿填报并填报我校。若考生未在该志愿中填报我校,我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入选资格。
我校最终将根据公示的单独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填报志愿名单和考生普通高考成绩,依据单独选拔录取条件进行录取,录取专业为入选专业。
四、招生选拔监督机制
1、农村学生单独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招生简章、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等均由校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1-54344651。
2、选拔录取实施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3、对单独选拔录取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学校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2232212,招生网址 www.zsb.ecnu.edu.cn 。
五、本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培养目标及选拔对象
“飞翔计划”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喊雀主要面向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对我校无免费教育师范生需求的北京、天津、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海南等除外)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培养具有广阔学术视野和开拓创新能力的优秀教育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飞翔计划”单独选拔录取招生计划70人,报考专业均为免费师范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共11个专业。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专业文科考生不能报考。考生报考时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服从调剂。
三、报名及考核录取程序
1、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对我校无免费教育师范生需求的北京、天津、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海南除外)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申请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高考报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
(3)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勤奋好学、成绩优秀、乐教适教,在兴趣、特长、爱好、个性发展等方面具备明显专业学习优势或特长,或在课外学习、研究课程、学术探索、发明创造、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先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0日—5月5日。
(2)邮寄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学生还须向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材料请用标准A4纸书写或打印,并按以下次序排放(申请材料请勿装订,不要加装各类订书针、封面、封底、装订夹等,以免剔除时误损申请材料):
①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须有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和中学审核同郑顷早意盖章。
②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起)一份。
③考生手写《自荐信》一份,要求在普通A4纸上用蓝色或黑色水笔手写,内容不超过一个页面。
④高中阶段每学期期中期末成绩(须乎燃注明单科满分)、年级排名(按文理排名,如中学不提供排名请出具证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
⑤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参加各类竞赛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不实情况将一律取消学生的推荐和录取资格。
上述申请材料请务必于5月8日前以EMS特快专递邮寄出来(以邮戳日期为准),收件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419室,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200062。
(3)5月6日至5月30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学籍、户籍资格审核。
(4)学校初审:
学校将组成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供材料情况,结合报考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依据考生志愿表达、学业成绩水平、他人认同程度与评价、社会实践表现、特长展示和证明等材料,综合评价,确定单独选拔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
初审合格名单将报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公示。
(5)考生确认:
经教育部公示的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6月9日前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请中学盖章确认。准考证为参加学校考核必须。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单独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6)考核安排:
笔试时间:6月14日(一天)。
笔试科目:文科考生:阅读与表达;理科考生:数学与逻辑。
笔试地点:详见网上报名系统公告和准考证。
面试时间:6月15日开始。
面试地点:详见网上报名系统公告和准考证。
(6)确定单独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学校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分,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据笔试科类择优确定单独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并确定入选专业;资格分A、B两档,A档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本线即可参与录取;B档学生享受我校在当地省份同科类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下降30分(含)的优惠,但是必须在一本线以上(若我校在当地省份有提前批和第一批两个批次,则依据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若我校在当地省份只有提前批次梯度志愿录取省份,则依据该批次投档线。)第一次模拟投档线按我校在当地省(区、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和确定的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7)高考录取:
获得我校单独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应参加由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单独招生高考志愿填报并填报我校。若考生未在该志愿中填报我校,我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入选资格。
我校最终将根据公示的单独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填报志愿名单和考生普通高考成绩,依据单独选拔录取条件进行录取,录取专业为入选专业。
四、招生选拔监督机制
1、农村学生单独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招生简章、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等均由校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1-54344651。
2、选拔录取实施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3、对单独选拔录取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学校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2232212,招生网址 www.zsb.ecnu.edu.cn 。
五、本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想进上海交大有几种途径?比如高考考进去,参加自主招...
可以高考、也可以自主招生
招简如下:(不带专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多渠道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2017年我校将继续进行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对象
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省赛区一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2)高中阶段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一、二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3)人文学科特长显著,参加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其提交材料经我校专家组集体审定。
二、招生专业与笔试科目
三、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1.网上报名
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zzbm ),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4日17时。
请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学业水平考试等相关成绩、获奖证书及各类证明材料等),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报名材料要求:
(1)上传及邮寄的申请表要求提供原件,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2)申请材料需使用A4纸打印,并确保打印质量,保证条形码、考生照片清晰可辨;
(3)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申请表按照页码顺序装订在材料最前面,成册材料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封底和目录;
(4)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5)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2.初审
对于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于2017年4月底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优秀者将在具有特别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中产生。初审结果通过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并及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报名网站公告。
3.笔试
我校笔试拟于2017年6月11日在上海举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面试资格线。若考生的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校本部和医学院的面试资格线,则面试通过后,可在全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依据其专业志愿认定为自主招生人选。
4.面试
初审结果优秀或笔试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面试。
集中面试预计于2017年6月16—18日在上海举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学习与认知的能力、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等,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5.优惠认定方法与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我校依据面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人选,认定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四、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老闹政策:
1. A档:
我校自主招生弊升“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侍卜罩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五、特别说明
1.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考生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限报3所高校。
2.对于上海考生,我校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初审,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呈现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中重要的参考依据。
3.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需按照所获的认定资格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专业志愿需与认定的专业保持一致。
4.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5.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6.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由考生申请,我校审核批准后,资助部分交通费。(申请表格见附件下载)
六、监督机制
本次自主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在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优惠认定等多个环节充分引入监督监察机制,专家分组和面试顺序由现场随机抽签确定,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
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站: http://zsb.sjtu.edu.cn
电子邮箱:zsb@sjtu.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简如下:(不带专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多渠道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2017年我校将继续进行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对象
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省赛区一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2)高中阶段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一、二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3)人文学科特长显著,参加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其提交材料经我校专家组集体审定。
二、招生专业与笔试科目
三、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1.网上报名
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zzbm ),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4日17时。
请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学业水平考试等相关成绩、获奖证书及各类证明材料等),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报名材料要求:
(1)上传及邮寄的申请表要求提供原件,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2)申请材料需使用A4纸打印,并确保打印质量,保证条形码、考生照片清晰可辨;
(3)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申请表按照页码顺序装订在材料最前面,成册材料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封底和目录;
(4)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5)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2.初审
对于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于2017年4月底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优秀者将在具有特别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中产生。初审结果通过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并及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报名网站公告。
3.笔试
我校笔试拟于2017年6月11日在上海举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面试资格线。若考生的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校本部和医学院的面试资格线,则面试通过后,可在全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依据其专业志愿认定为自主招生人选。
4.面试
初审结果优秀或笔试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面试。
集中面试预计于2017年6月16—18日在上海举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学习与认知的能力、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等,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5.优惠认定方法与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我校依据面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人选,认定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四、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老闹政策:
1. A档:
我校自主招生弊升“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2. B档: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其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侍卜罩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且达到以下要求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1)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采用普通本科批)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40分)。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2)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自主招生人选中的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1A1B。
五、特别说明
1.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考生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限报3所高校。
2.对于上海考生,我校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初审,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呈现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中重要的参考依据。
3.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需按照所获的认定资格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专业志愿需与认定的专业保持一致。
4.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5.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6.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由考生申请,我校审核批准后,资助部分交通费。(申请表格见附件下载)
六、监督机制
本次自主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在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优惠认定等多个环节充分引入监督监察机制,专家分组和面试顺序由现场随机抽签确定,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
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站: http://zsb.sjtu.edu.cn
电子邮箱:zsb@sjtu.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襄职有校荐生吗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招生类型包括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和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的学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教育部院校代码:12354
第仔轿禅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法人代表:李菲
第十一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帆尘襄城区隆中路18号
第十二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 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文明单位、中国职业教育百强院校、全国就业力竞争示范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政策制定、重大招生事项研究决策。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实施录取工作,处理与招生工作相关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办学实际,结合近年来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统筹生源质量、产业发展趋势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和报考率,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 2022年学校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与设计学类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无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分配录取专业。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第二十二条 分类投档
1.湖北省专本连读试点专业只招收本省普通高考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后不允许进行专业调整。
2.湖北省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只招收本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考生可填报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业志愿也可填报非精准扶贫专业志愿。
3.襄阳市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计划只招收襄阳本地户籍且与当地念尘卫计部门签订意向协议的考生,并在志愿填报时选择对应专业组,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后不允许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三条 2022年学校普通专科招生专业42个,分医学、教育、信息技术、自动化、汽车、农学、财经、建筑、旅游等9个类别。
2022年,学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医学检验技术、大数据与会计3个专业分别与武汉轻工大学、湖北医药学院、湖北文理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具体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5〕2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对象为列有招生计划各生源省份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按照计划和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如下补充:①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②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医学类、教育类各专业及限制专业不予录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我校医学类、教育类各专业及限制专业不予录取。③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建议报考我校医学类各专业及限制专业,但管理学各专业可以报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建议报考我校医学类各专业及学前教育专业;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建议报考我校医学类各专业。
第二十七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投档后有空余计划的省份,按照各省有关要求参加征集志愿或将计划调整到其他省份使用。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根据各生源省份投档总成绩和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九条 学校在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等新高考省份按公布选考科目要求和有关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教材费由学校代为订购,学生入学时预交,毕业前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以上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三十三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持考生所在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精准扶贫手册、低保证等)向学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四条 学校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细化学生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第三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均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或学校招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告、公示。
第三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录取考生专业调整按《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襄职院政发【2017】15号)执行。通过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招收的 “3+2” 中高职分段培养学生、中职单独招生考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转校。技能高考学生专业调整原则上只允许在报考专业大类之中调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行业企业单独招生及其它特殊类招生,只允许在当年招生专业之中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http://www.hbxytc.com/ (学校官网)
https://zsxx.hbxytc.cn/ (招生信息网)
微信公众号:xyzy3513613
招生部门: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710-3513613
传真电话:0710-3513396
咨询Q Q : 800087881
联系邮箱:3497200158@qq.com
邮政编码:441050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授权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招生类型包括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和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的学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教育部院校代码:12354
第仔轿禅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法人代表:李菲
第十一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帆尘襄城区隆中路18号
第十二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 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文明单位、中国职业教育百强院校、全国就业力竞争示范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政策制定、重大招生事项研究决策。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实施录取工作,处理与招生工作相关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办学实际,结合近年来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统筹生源质量、产业发展趋势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和报考率,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 2022年学校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与设计学类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无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分配录取专业。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第二十二条 分类投档
1.湖北省专本连读试点专业只招收本省普通高考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后不允许进行专业调整。
2.湖北省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只招收本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考生可填报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业志愿也可填报非精准扶贫专业志愿。
3.襄阳市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计划只招收襄阳本地户籍且与当地念尘卫计部门签订意向协议的考生,并在志愿填报时选择对应专业组,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后不允许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三条 2022年学校普通专科招生专业42个,分医学、教育、信息技术、自动化、汽车、农学、财经、建筑、旅游等9个类别。
2022年,学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医学检验技术、大数据与会计3个专业分别与武汉轻工大学、湖北医药学院、湖北文理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具体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5〕2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对象为列有招生计划各生源省份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按照计划和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如下补充:①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②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医学类、教育类各专业及限制专业不予录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我校医学类、教育类各专业及限制专业不予录取。③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建议报考我校医学类各专业及限制专业,但管理学各专业可以报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建议报考我校医学类各专业及学前教育专业;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建议报考我校医学类各专业。
第二十七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投档后有空余计划的省份,按照各省有关要求参加征集志愿或将计划调整到其他省份使用。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根据各生源省份投档总成绩和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九条 学校在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等新高考省份按公布选考科目要求和有关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教材费由学校代为订购,学生入学时预交,毕业前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以上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三十三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持考生所在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精准扶贫手册、低保证等)向学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四条 学校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细化学生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第三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均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或学校招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告、公示。
第三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录取考生专业调整按《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襄职院政发【2017】15号)执行。通过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招收的 “3+2” 中高职分段培养学生、中职单独招生考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转校。技能高考学生专业调整原则上只允许在报考专业大类之中调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行业企业单独招生及其它特殊类招生,只允许在当年招生专业之中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http://www.hbxytc.com/ (学校官网)
https://zsxx.hbxytc.cn/ (招生信息网)
微信公众号:xyzy3513613
招生部门: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710-3513613
传真电话:0710-3513396
咨询Q Q : 800087881
联系邮箱:3497200158@qq.com
邮政编码:441050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授权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江苏高考提前批可以报几个学校和几个专业,没录取会...
2021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提前批次说明如下:文科类、理科类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高考提前批没有录取不会影响下一次的填报和录取。
2021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说明注意事项
1
志愿设置
1、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应志愿。
具体志愿设置可查看江苏2021年新高考方案出炉!填40个志愿,240个专业
★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2、本科提前批次的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等九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填报本科提前批次的征求志愿也必慧谨须符合本要求(即九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计划。例:平行志愿填报军事类志愿,征求志愿可以改报航海类志愿。
3、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除定向培养士官外)志愿。专科批次的体育类、艺术类以及普通类的定向培养士官志愿不得兼报。
4、使用省统考成绩(美术、声乐、器乐、编导)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时,每批次只能在美术、声乐、器乐、编导中选择一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征求志愿、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平行志愿或传统(顺序)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5、已被保送或已被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等虚碧誉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网上志愿填报。
2
填报安排
1.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逐分段考生人数后,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www.jseea.cn )或专设网站(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各批次填报时间、填报对象见下表: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2.各批次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
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考征求志愿填报时间表如下: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3
填报流程
1
填报前的准备工作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查阅我省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计划差段专刊相关内容等,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志愿投档说明》等重要材料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观看高考志愿填报指导片,根据报考科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高考成绩、体检结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型分“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大类,其中部分校考专业还要求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简称“双合格”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仔细阅读有关重要提示。
▼
2
模拟填报(已结束)
▼
3
填写志愿草表
考生可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及网上模拟填报的基础上,结合本人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草表》。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下载该表。考生须认真校核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相关要求,并确认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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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志愿预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志愿填报服务系统,将志愿草表上的内容依次填录到相应志愿栏内,并进行网上提交。
▼
5
志愿正式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志愿填报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并进行网上提交。已完成预填报志愿的考生,可将预填报的志愿直接导入正式填报系统。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预填报的志愿不作为投档的依据,只有正式填报的志愿才是投档的依据。
考生网上提交志愿信息时,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系统出现弹框或红色字体等提示,考生必须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
6
志愿修改
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服务系统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志愿信息。
▼
7
志愿打印
7月3日至4日,考生可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服务系统打印所填志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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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
考生在查询成绩、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时,均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考生忘记密码,可在志愿填报服务系统登录界面进行密码重置,也可到县(市、区)招办或报名点申请密码重置。如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书面申请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申请补发动态口令卡。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4
部分项目填报说明
▍关于高考加分适用范围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具有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查阅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简章)、有关公告、网站招生说明等或咨询招生高校,充分了解有关报考要求。
▍关于部分特殊类型志愿填报
强基计划、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按教育部、我省及招生高校的规定执行。其中,高校专项、综合评价(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关于部分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
1.地方专项计划。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8号)精神,2021年我省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符合相关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2.乡村教师计划。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1〕3号)精神,2021年,我省在本科提前批次设置“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对于户籍在有乡村教师计划的县(市、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计划志愿。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5号)精神,2021年,我省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招生。对于户籍在有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的县(市、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相应批次填报本县(市、区)对应的定向培养院校的相应志愿。
▍关于定向培养士官志愿填报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21年我省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部分外省院校在我省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经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
定向培养士官志愿填报安排在7月25日至26日预填报,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正式填报。面试、体格检查工作将安排在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士官”栏填报定向培养士官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专科志愿。定向培养士官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批量投档前进行。
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5
军事、公安、司法、消防救援等院校测试安排
1.有意报考军事院校、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政治考核、心理检测、面试和体格检查。6月11日至22日,考生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县(市、区)人武部领取《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按顺序到高中、派出所审核盖章后报送人武部。6月22日前,各县(市、区)人武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异地考生为中学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报名点)对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6月25日至26日各军分区(警备区)集中组织考生进行心理检测。6月27日至30日,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需持心测面试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和本人健康码,戴口罩到东部战区总医院秦淮医疗区(南京市杨公井34标34号),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面试和体格检查。
2.凡高考成绩、选考科目达到规定要求,有意报考公安部所属院校及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且符合相关公安院校体检标准的考生,于6月26日至30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和疫情防控健康筛查表等前往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与有关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等结果将于规定时间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安体检与高考体检在身高、色觉项目上结论不一致的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以持原高考体检医院(单位)相关检查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复核,对复核合格的考生将进行补公示。
3.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于6月28日至29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和本人健康码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路一区14号),参加由江苏省司法厅和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4.有意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等。考生须于6月26日9:00~11:30、14:00~17:00,前往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南京市雨花台区振兴路88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1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安排在6月26日至28日进行。 一、2022年江苏省高考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类型有哪些 二、2022年江苏高考提前批什么时候填报志愿,填报时间招生院校名单 三、2022年江苏高考提前批有哪些学校和专业,附报考条件和流程 四、2022年江苏高考提前批招生院校有哪些类型,附填报注意事项 五、2021年江苏高考提前批录取结果及录取时间查询什么时候出来 六、2021年江苏高考提前批志愿没被录取还可以填报其他批次吗 七、2021年江苏高考提前批志愿可以填几个学校专业及填报时间 八、2021年江苏高考军校提前批次报考时间及招生计划最新规定 九、2021年江苏高考志愿提前批什么时候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安排 十、2021年江苏高考志愿提前批次和本科批具体填报时间安排 ;
2021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说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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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设置
1、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应志愿。
具体志愿设置可查看江苏2021年新高考方案出炉!填40个志愿,240个专业
★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2、本科提前批次的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等九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填报本科提前批次的征求志愿也必慧谨须符合本要求(即九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计划。例:平行志愿填报军事类志愿,征求志愿可以改报航海类志愿。
3、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除定向培养士官外)志愿。专科批次的体育类、艺术类以及普通类的定向培养士官志愿不得兼报。
4、使用省统考成绩(美术、声乐、器乐、编导)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时,每批次只能在美术、声乐、器乐、编导中选择一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征求志愿、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平行志愿或传统(顺序)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5、已被保送或已被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等虚碧誉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网上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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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安排
1.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逐分段考生人数后,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www.jseea.cn )或专设网站(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各批次填报时间、填报对象见下表: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2.各批次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
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考征求志愿填报时间表如下: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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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流程
1
填报前的准备工作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查阅我省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计划差段专刊相关内容等,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志愿投档说明》等重要材料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观看高考志愿填报指导片,根据报考科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高考成绩、体检结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型分“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大类,其中部分校考专业还要求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简称“双合格”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仔细阅读有关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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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模拟填报(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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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志愿草表
考生可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及网上模拟填报的基础上,结合本人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草表》。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下载该表。考生须认真校核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相关要求,并确认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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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预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志愿填报服务系统,将志愿草表上的内容依次填录到相应志愿栏内,并进行网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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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正式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志愿填报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并进行网上提交。已完成预填报志愿的考生,可将预填报的志愿直接导入正式填报系统。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预填报的志愿不作为投档的依据,只有正式填报的志愿才是投档的依据。
考生网上提交志愿信息时,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系统出现弹框或红色字体等提示,考生必须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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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修改
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服务系统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志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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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打印
7月3日至4日,考生可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服务系统打印所填志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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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
考生在查询成绩、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时,均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考生忘记密码,可在志愿填报服务系统登录界面进行密码重置,也可到县(市、区)招办或报名点申请密码重置。如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书面申请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申请补发动态口令卡。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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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项目填报说明
▍关于高考加分适用范围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具有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查阅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简章)、有关公告、网站招生说明等或咨询招生高校,充分了解有关报考要求。
▍关于部分特殊类型志愿填报
强基计划、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按教育部、我省及招生高校的规定执行。其中,高校专项、综合评价(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关于部分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
1.地方专项计划。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8号)精神,2021年我省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符合相关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2.乡村教师计划。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1〕3号)精神,2021年,我省在本科提前批次设置“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对于户籍在有乡村教师计划的县(市、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计划志愿。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5号)精神,2021年,我省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招生。对于户籍在有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的县(市、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相应批次填报本县(市、区)对应的定向培养院校的相应志愿。
▍关于定向培养士官志愿填报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21年我省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部分外省院校在我省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经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
定向培养士官志愿填报安排在7月25日至26日预填报,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正式填报。面试、体格检查工作将安排在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士官”栏填报定向培养士官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专科志愿。定向培养士官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批量投档前进行。
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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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公安、司法、消防救援等院校测试安排
1.有意报考军事院校、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政治考核、心理检测、面试和体格检查。6月11日至22日,考生可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县(市、区)人武部领取《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按顺序到高中、派出所审核盖章后报送人武部。6月22日前,各县(市、区)人武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异地考生为中学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报名点)对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6月25日至26日各军分区(警备区)集中组织考生进行心理检测。6月27日至30日,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需持心测面试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和本人健康码,戴口罩到东部战区总医院秦淮医疗区(南京市杨公井34标34号),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面试和体格检查。
2.凡高考成绩、选考科目达到规定要求,有意报考公安部所属院校及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且符合相关公安院校体检标准的考生,于6月26日至30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和疫情防控健康筛查表等前往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与有关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等结果将于规定时间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安体检与高考体检在身高、色觉项目上结论不一致的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以持原高考体检医院(单位)相关检查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复核,对复核合格的考生将进行补公示。
3.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于6月28日至29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和本人健康码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路一区14号),参加由江苏省司法厅和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4.有意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等。考生须于6月26日9:00~11:30、14:00~17:00,前往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南京市雨花台区振兴路88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1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安排在6月26日至28日进行。 一、2022年江苏省高考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类型有哪些 二、2022年江苏高考提前批什么时候填报志愿,填报时间招生院校名单 三、2022年江苏高考提前批有哪些学校和专业,附报考条件和流程 四、2022年江苏高考提前批招生院校有哪些类型,附填报注意事项 五、2021年江苏高考提前批录取结果及录取时间查询什么时候出来 六、2021年江苏高考提前批志愿没被录取还可以填报其他批次吗 七、2021年江苏高考提前批志愿可以填几个学校专业及填报时间 八、2021年江苏高考军校提前批次报考时间及招生计划最新规定 九、2021年江苏高考志愿提前批什么时候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安排 十、2021年江苏高考志愿提前批次和本科批具体填报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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