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专升本> 专升本信息

贵州专升本补报录学校 2017年贵州专升本报名时间政策出来没有???

贵州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以及《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2〕1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

(1)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2022年应届毕业生,且截止2022年8月31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或在我省应征入伍、报名结束前已正式退役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

启轮不在贵州省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可以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但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文化考试和专业课考试。

(2)身体健康;

(3)思想品德良好;

(4)学生在校期间过程性考核合格。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贫困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

(2)原贵州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原贵州省扶贫办系统数据为准)。

(二)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0日至24日。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院校报名,毕业院校负责审查考生所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以及现场拍照等。考生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对其负责。各高职(专科)院校主动与有关本科院校建立起专升本工作合作关系,确保专升本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退役士兵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高职(专科)毕业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还需携带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高职(专科)毕业院校办理报名手续,毕业院校负责审查考生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现场拍照以及收集有关复印件等。

3.符合我省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非我省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的退役士兵在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报名(贵阳市清镇职教城双桥路105号自强楼一楼教务处110室,联系电话:0851-85813365、13037879657,联系人:万老师)。

4.所有考生都须参加专升本报名(含高职专科免试学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军人、免试文化课退役军人)。毕业院校在组织学生报名时,应分系、分专业、分班级、分时段进行,并按规定正旁拿做好疫情防控。报名结束后,将有关资料报当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5.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含高职专科免试学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军人、免试文化课退役军人),均需按规定报名。未参加报名的考生,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6.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于3月25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库、考生照片等信息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二、政策照顾

(一)免试范围

专升本免试范围分两类执行。

1.退役军人免试入学。

(1)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毕业生,可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升入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

(2)免试文化课入学。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有关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申请参加专升本免试招生,需按规定报名并填报相关高校和专业志愿,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举搭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高职(专科)大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符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2〕12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高职(专科)大赛获奖学生可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免试程序按黔教函〔2022〕12号通知规定办理。

(二)不在贵州省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可以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但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文化考试和专业课考试,其文化分数不低于全省同科类最低文化合格分数线的80%,专业分数不低于所报考学校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的80%。

三、考试科类

考试分文史和理工两大科类。文史类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和专业课;理工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和专业课。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可以任选一科类参加考试。

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的退役士兵可以不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可以不参加文化课,但须按规定参加所填报专升本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满分150分;符合免试条件的高职(专科)大赛获奖学生可以不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

四、文化考试

(一)文化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和英语。

(二)文化考试科目参考资料。

1.英语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实用英语综合教程》(第五版、第二册、孔庆炎刘鸿章主编、书号9787040527773),不考听力;

2.大学语文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大学语文》(第四版、孙昕光主编、书号9787040504392);

3.高等数学以各校所用的理工科数学教材为参考,考试范围为“一元函数微积分”。

(三)文化考试、评卷工作

1.文化考试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评卷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卷。

考试日程安排

(四)文化成绩划线

1.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含退役士兵)的文化考试成绩和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数,按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最低文化合格分数线,文化合格分数线将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 http://www.zsksy.guizhou.gov.cn/ )公布。

2.考生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 http://gkzy.eaagz.org.cn/ )查询文化考试成绩,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入伍地不在我省的退役士兵须达到所报科类文化线的80%)才能填报志愿,同时参加专业考试。

五、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考生(含退役士兵、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士兵、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于5月7日00:00至10日18:00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 http://gkzy.eaagz.org.cn/ )填报志愿。

(二)贫困专项计划和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免试文化课的退役士兵)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普通类专升本安排在第二批次录取,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的退役士兵及高职(专科)大赛获奖学生安排在第三批次录取。

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符合贫困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两个批次的志愿,但两个批次志愿所填报的学校必须是同一所学校,且所填报的专业相同或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两个专业(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若考生两个批次志愿所填报的学校不是同一所学校,或虽为同一所学校但所填报的两个专业的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考生只能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即普通类专升本志愿)的专业考试,所填报的第一批次志愿无效。

(三)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只能填报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高职(专科)专科大赛获奖免试生只能填报市(州)本科高校。

(四)考生要根据《2022年贵州省“专升本”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代码)表》(近期于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填报志愿,填报的专业须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请仔细阅读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按要求填报,以避免造成所填报的志愿无效。

六、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含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命题、考试、评卷)。4月10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将招生章程上报省招生考试院(邮箱:260998788@qq.com),经审查合格后,于4月15日前在本校网站上向考生公布,同时公布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籍、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方式、咨询电话等有关内容。

(二)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须按规定参加所填报专升本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满分150分。

(三)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及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于5月14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到所填报的本科院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四)各招生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所填报本科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五)专业考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

(六)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各专业(或按科类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招生院校只能选择一种划线方式),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七)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不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七、资料报送

(一)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于3月25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库、考生照片等信息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二)各有关高职(专科)报名点院校于3月25日前,将《专升本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附件4)、《专升本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附件5)、《专升本享受文化线和专业线80%政策照顾的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退役士兵的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复印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三)各有关招生院校于5月31日前将《划线说明》《专升本专业成绩上报表》(附件7)、《专升本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附件8)、《专升本专业考试情况统计表》(附件9)、《专升本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上报表》(附件10)各一式3份密封(电子版光盘和纸质版),分别上报省招生考试院保密监察室、信息处和普招处。

八、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贫困专项计划和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免试文化课的退役士兵)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普通类专升本安排在第二批次录取,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的退役士兵及高职(专科)大赛获奖学生安排在第三批次录取。

(三)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排序、投档和录取。

(四)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次普通类专升本院校,可降低专业合格分数线补报志愿。

(五)专升本免试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退役士兵及高职专科大赛免试学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院依据省教育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合格名单和考生志愿按规定进行录取。

(六)对于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七)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规定执行。

(八)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院校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九)录取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考生凭准考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 http://gkzy.eaagz.org.cn/ )查询录取情况。

九、其他

(一)录取到本科高校的专升本学生编入相应专业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二)专升本学生享受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相同标准。

(三)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十、加强统筹,严肃纪律

(一)各有关院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院)长任组长,招生、教务、学生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命题、制卷、考试、录取、体检、疫情防控等工作。

(二)各地各有关院校要切实做好专升本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防疫工作方案》执行。

(三)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要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专升本考试招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报案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各招生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章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公开违规举报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要全面准确解读专升本工作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要加大对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1.“专升本”准考证号的编排.docx

2.“专升本”毕业院校名称及代码表.docx

3.“专升本”地区代码.docx

4.“专升本”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docx

5.“专升本”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docx

6.“专升本”享受文化线和专业线80%政策照顾的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docx

7.“专升本”专业考试成绩上报表.docx

8.“专升本”专业考试合格名单.docx

9.“专升本”专业考试情况统计表.docx

10.专升本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上报表.docx

在贵州专科升本科有哪些院校

2019年贵州省有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院校一共有21所,分别是:

贵州专升本补报录学校 2017年贵州专升本报名时间政策出来没有???

1、贵州大学

2、贵州师范大学

3、贵州医科大学

4、贵州中医药大学

5、遵义医科大学

6、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

7、贵州财经大学

8、贵州民族大学

9、贵州师范学院

10、贵州理工慧升学院

11、贵州商学院

12、贵州警察学院

13、黔南民族猛郑师范学院

14、遵义师范学院

15、贵阳学前知老院

16、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17、安顺学院

18、凯里学院

19、铜仁学院

20、六盘水师范学院

21、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贵州大学专升本录取原则是怎样的?

1、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
2、在专业考试成绩50分以上的考生中,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3、若生源不岁拦迹足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降低专业合格分数线补报志愿;
4、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计划数以考生文化成绩加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如果出现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情况,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5、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的剩余计划进行调整。
5.被贵州大学录取后的考生,由学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里相关体检工作文件规定衡亮执行。体检后发现不宜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乎并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2017年贵州专升本报名时间政策出来没有???

出来了。报名时间是4月14日-15日。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6〕7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我省高职(专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2015年的退役士兵;
3.身体健康;
4.思想品德良好;
5.学业成绩合格。

(二)报名时间
4月14日-15日。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院校报名,毕业院校负责审查考生报名信息以及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同时组织本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到当地市(州)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考生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对其负责。请各高职(专科)院校主动与有关本科院校建立起“专升本”工作合作关系,确保“专升本”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退役士兵凭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到毕业院校办理报名手续,毕业院校负责审查其相关证件和报名信息,具体要求按黔教高发[2016]74号文件执行。
3、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在毕业院校报名,未参加报名的学生,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4、各市(州)招生办于4月29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库、考生照片信息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二、文化考试
(一)考试科类
1.文化考试分文史和理工两大科类。文史类文化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理工类文化考试科目为唤亩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可以任选一科类参加考试。

2.文化统一考试科目参考资料。(1)英语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实用英语》(第四版、第二册、孔庆炎刘鸿章主编、书号9787040394375),不考听力;(2)语文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大学语文》(第三版、孙昕光主编、书号9787040387414);(3)数学以各校所用的理工科数学教材为参考,考试范围为“一元函数微积分”。
3.购买资料联系方式。贵州新知专业图书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20楼,联系电话:0851—86831297、0851—86814052。
(二)考试、评卷工作
孝链首 1.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大学语文:6月7日9:00--11:30
高等数学6月7日9:00--11:00
英语6月7日15:00--17:00

2.各市(州)招生办于6月9日将考试试卷统一送贵州师大高考评卷基地,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卷。
(三)文化成绩划线
1.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含退役军人)的文化考试成绩和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数,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0%的比例划定最低文化合格分数线,文化合格分数线将公布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上(网址 http://www.gzszk.com/ )。
2.考生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 http://gkzy.gzszk.com/ )查询文化考试成绩,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才能填报志愿,同时参加专业考试。
三、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自主招生批次同步进行,考生(含退役军人、免试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网址为 http://gkzy.gzszk.com/ 。
(二)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三)志愿填报要根据《2016年贵州省“专升本”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代码)表》填报,填报的专业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请仔细阅读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按要求填报,以避免造成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效。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4月11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将招生章程上报省招生考试院(邮箱:707612359),经审查合格后,于4月13日前在本校网站上向考生公布,同时公布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籍和咨询电话等有关内容。
(二)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7月2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巧数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在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各招生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四)专业考试时间为7月3日。
(五)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0%的比例划定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五、资料报送
(一)请各有关院校于5月30日前,将《贵州省2016年“专升本”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附件4)、《贵州省2016年“专升本”免试学生报名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退役士兵的身份证、本人户籍、高职(专科)毕业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二)请各有关院校于7月12日前将《划线说明》、《贵州省2016年专科升本科专业成绩上报表》(附件6)、《贵州省2016年专科升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附件7)、《贵州省2016年专科升本科专业考试情况统计表》(附件8)各一式3份密封(电子版光盘和纸质版),分别上报省招生考试院保密监察室、信息处和普招处。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省招生考试院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三)高职(专科)院校免试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学生合格名单进行录取。
(四)退役士兵录取工作,按照黔教高发[2016]74号文件执行。免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的退役士兵的录取工作,依据省民政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学生合格名单进行录取。
(五)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为提高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院校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七)录取工作于8月30日前完成,请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网址:< http://gkzy.gzszk.com/ >)查询录取情况。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为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有关院校要成立由分管招生考试或教学的校(院)长任组长,招生、教务、学生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命题、制卷、考试、录取、体检等工作。对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要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切实保证选拔质量。要认真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增强考试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监督检查,服务考生,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平稳实施。要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贵州省专升本2023年考试时间

一、招生高校
我省开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本科院校为全 省普通本科层次高校(贵州大学除外)(具体院校名单详见我厅各年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独立学院专升本工作由其母体高校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 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下达我省专升本招生计划,结合我省 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各校办学实际及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年度 专升本招生计划。各本科院校要综合考虑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因素,坚持就业导向,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及规模,重点围绕“四新”主攻“四化”、 “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安排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招生。专升本招生计划类型 分普通计划及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包括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免试计划和退役军人计划。各类计划招生对象为:
(一)普通计划。
面向2023年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 毕业生招生的计划,应届毕业生截至2023年7月31 日应取得当年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资格。
(二)专项计划。
1.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各本科院校单列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家庭高职高专毕业生。
2.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选择一类免试计划报考。
(1)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
①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 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 意见》 (黔党发〔2012〕34号)规定,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 及以上奖励的高职高专退役军人毕业生,可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升入本科院校相关专掘御业学习。
②免试文化课入学。高职高专毕颂散猛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 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原则上在应征入 伍地申请参加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 试,参加高校组织的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的政策。
(2)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
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包括高职高专就读期间(截止到 2023 年1月1日)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 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 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贵州省职业技能大 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和省级大赛金奖的应届毕业生。 各市(州)本科院校安排适量招生计划免试招收上述两类竞赛获奖学生。
3.退役军人计划。不在贵州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高专 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单列计划(下达退役军人招生计划时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文化课招生计划)。
三、 报名时间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于2023年3月上旬,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品德良好。
(三)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四)在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院校就读且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
(五)在贵州野桥应征入伍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贵州应征入伍的高职高专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毕业生。
(六)不在贵州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七)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高专退役军人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二)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四、 招生专业
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各本科院校根据2023年高职高专 毕业生专业及人数情况,结合学校实际,于2023年2月1日 前向省教育厅报送招收专升本的本科专业(含分专业招生计 划)、办学点、本科专业对应的高职高专专业要求、竞赛免试 生奖项要求等。其中,招收医学类相关专业的,按教育部、国 家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本专科专业名称须严格对应。省教育厅在2023年2月公布全省本科院校招收高职高专院校专升本的本科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2023年)》 (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五、 招生章程
各本科院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于2月上旬规范制订本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并报省教育厅核定后公布。招生章程内容应主要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招生专业(各专业办学地点)、竞赛免试生奖项要求、办学点、 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考试方式、不同专业对不同类型考生的考核标准(含考试科目), 录取规则、收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联系方式等;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的免试招生 办法(含职业技能或适应性测试办法)等, 一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因专升本学习年限不足而导致不能参加行业资格证报考的专业,招生高校须对报考学生所学专业作出限制性条件,在学校招生章程中作出明确说明。
六、 资格审查
(一)免试生资格审核。
免试生报名过程中,高职高专学校分类别对报名的考生信息进行核验和资格初审。其中,高职高专院校负责审查本校竞赛获奖学生及本校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免试资格。
1.高职高专院校收集获奖免试生、在校期间(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附件1),并汇总编制《贵州省普通 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 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将附件1、2(电子和纸质版)以及有关 资料纸质版(全国、全省大赛获奖证书,退役证、立功证明等 复印件,须由推荐学校签注“已验收原件无误”字样)于每年 报名结束后报省教育厅统一审核。省教育厅于3月中旬前将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交省招生考试院。
2. 高职高专院校收集本校毕业后参军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退 役军人)》(附件1),并汇总编制《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 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基本情况一览表(退役军人)》(附件2), 在有关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附件1、2(电子和 纸质版)以及有关资料纸质版(退役证、立功证明等材料复印 件,须由学校签注“已验收原件无误”字样),于3月中旬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3.脱贫家庭毕业生资格审核。由考生生源高职高专进行初审,各高职高专须查验由县级有关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身份 证明,确保真实。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各校将汇总名单(加盖学校公章)于3月中旬报省招生考试院。
七、考试及填报志愿
专升本考试分为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其中文化课考 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课考试(含免试退役军人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各本科院校自行命题。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专升本文化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定 于2023年3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由省招生考 试院确定;专业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定于4月下旬,由各本科院校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确定的时间自行组织。
(二)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省招生考试院和各本科 院校根据全省招生计划数和各校招生计划数,分别划定全省文 化课考试和各校专业课考试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其中不在贵 州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士兵报名参加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同批次普通学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80%。
(三)填报志愿。省招生考试院划定文化课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后,上线考生及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在专升本志愿填报 时间内(原则上定于4月上旬),按志愿填报要求如实填报志
愿,并在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中选择一类填报。考生按照《指导目录》要求,填报1所本科院校的1个本科专业。
(四)专业课考试(含免试退役军人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1.考生文化课上线后,方可参加各本科院校组织的专业课 考试。结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建立完善“文化素质+职 业技能”的评价方式,科学制订专升本考试办法。专升本专业课考试为1门专业综合考试,其中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有关内容。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课成绩互认, 专业课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指导目录》要求。
2.免试退役军人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有关本科院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
(五)成绩录入。专业课考试结束后,各本科院校于4月底前将成绩录入专升本信息平台。
八 、 录 取
由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投档录取,原则上在5月完成录取工作。
九、 入学资格审核
各本科院校应在学生报到时根据有关规定复查学生录取 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对未经省教育厅审核,或在选拔 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违规录取学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本科院校负责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 学籍学历管理及教学管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和 教学管理,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要加强工作衔接,共同做好专升本学生学籍学历等有关管理工作。
(一)高职高专毕业。各高职高专院校整理好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本科学校,按有关规定给符合毕业条件的 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学信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本科学籍学历管理。本科院校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要加强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
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三)在校学习。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 学习,在校全日制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全日制学 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 式就读。本科院校原则上对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教学,因录取人数少等原因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插班教学。
(四)专升本学生享受普通高考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 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相同标准。各本科院校要按照 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五)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 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 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 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涉及广大考生 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 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压实主体责任。高职高专院校是本校专升本考试招 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对本校学生的政策宣传、考前教育、 报名组织、资格审核等方面的责任。本科院校要与高职高专院 校加强沟通对接,强化责任担当,本着积极支持改革发展的高 度,按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和下达的招生计划,全力认真组织落 实。各高校要成立以校(院)长为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校级统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升本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 和高校要认真做好专升本考试招生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 询答疑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口径,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工 作力度,全面及时准确解读专升本政策,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 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要加强对学生报考意愿的引导,避免 扎堆报考;要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涉招涉考单位要严格执行高校考 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等纪律要求,严格执 行考试招生政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做好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严禁高校以任 何形式参与培训机构的专升本培训辅导活动,严禁高校教师组 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辅导活动。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招生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
十二、 其他事项
省招生考试院依据本方案要求,另行下文通知2023年专 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志愿填报、考试、录取工作等具体考务工作;各本科院校制定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专题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