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历无忧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义齿护理专升本专业考试 2009年重庆护士学院的招生情况,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考生,一起来了解下吧!
专科的口腔医学专业有哪些学校
专科的口腔医学专业有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一、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教育部备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广州市唯一一家公办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其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902年。
学校设有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医学影像技术、针灸推拿、中医康复技术、睁陪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
二、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是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为教育部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设有医疗系、药学系、康复保健系、护理系、口腔医学系、基础教学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等7个教学系部,开设中医学、中医陆旦骨伤、针灸推拿、中药、中药制药技术、药学、药品质量检测技术、护理、医疗美容技术等27个专业。
三、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位于云南昆明,是昆明医科大学联合昆明富达发展实业集团,于2001年6月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创办,2004年通过国家教育部首批审核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2部(人文社科部、基础教学部)、9系,开设18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学校有云南省级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云南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项目1个。
四、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医药健康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赣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3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于同年4月经教育部备案。
学校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悉悉蠢学美容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学、言语康复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等16个高职专业。
五、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独立颁发学历文凭的全日制医药类高等院校,学校现有昆明和安宁两大校区。
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下设 6 个二级学院,设有口腔医学、临床医学、针灸推拿 3 个临床医学类专业及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护理、中药学和康复治疗技术等 19 个专科专业。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2009年重庆护士学院的招生情况
重庆市护士学校2009年招生简章(学校代码:668)
一、学校概况:
重庆市护士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审批的以培养护士为主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在重庆市以及西南各省市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生源覆盖全国21个省市。学校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为办学宗旨,拥有一支学科齐全、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教师占90%以上。建有各专业实验室,拥有多所大型综合医院作为实习基地。后勤服务设施完善,拥有学生公寓和标准运动场,学生宿舍均配有空调、热水器、电话。学校护理专业有中专、成人大专、本科(专升本)三种层次。中专学生入学时可同时免试套读大专。学校还是重庆市外派护士培训基地。
学校成立有专门的就业指导办公室,对毕业生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免费推荐就毕毕业。近几年我校为毕业生提供的就业岗位数均超过毕业生人数,护士需求量远远大于护士毕业生人数,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5%以上。毕业生遍布西南各省市医疗卫生单位,不少学生已成为单位的骨干和负责人。
二、中专招生专业介绍:
(一)护理(三年制):招收初、高中毕业及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通过两年的文化基础课以及医学理论课(人体解剖学、病原与免疫学、病理学、药物学、心理学、伦理学、护理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传染病护理学、老年病护理学、社区护理学等)的学习和一年的临床实习,培养实用型护理人才。学生毕业后具有规范的基础护理及专业护理技能;具有对常见病病情的观察能力和身心整体护理的能力;具有对危重病人的初步应急处理及配合抢救能力。能在各级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二) 口腔工艺技术(三年制):招收初、高中毕业及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通过两年的文化基础课以及专业理论课(口腔解剖学、药物学、口腔疾病学、口腔修复材料学、固定义齿学、可摘义齿学、口腔正畸学等)的学习,一年的口腔技能实习,培养实用型口腔工艺技术中等人才。学生毕业后具有对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具有熟练制作常用修复体(假牙)的能力;具有制作常用矫治器的能力;能在口腔义齿制作中心以及各级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从事口腔工艺技术工作或从事口腔器材营销工作。
三、大专招生专业介绍:
护理(成人大专):凡报读我校护理专业的中专学生,均可同时套读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护理大专,护理中专及大专同时读,学制均为三年,三年各科考试合格,实习合格,毕业后发给重庆市护士学校的护理中专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护理大专双文凭。有效提升就业质量。
四、本科招生专业介绍:
护理(专升本):凡具有护理大专文凭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免试报读,学校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毕业后发给中南大学的护理本科毕业证书。
招生专业一览表
按如下次序排列
类别
专业
代码
学制
人数
学费
报名
中专
护理
0801
三年
1450人
1050元/期
每年3月开始到重庆市护士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额满为止。
口腔工艺技术
0810
三年
50人
1050元/期
大专
护理(成人大专)
三年
不限
1026元/期(共收五期)
在报读中专护理时同时报名套读
本科
护理(专升本)
二年
50人
3150元/年
春季1月至3月,秋季7月至9月
备注:1、新生可根据自愿原则将户口转到学校,农村学生户口转到学校即转变为城镇户口(请家长及学生慎重考虑)。
2、学校每学年设奖学金:特等奖1000元,一等奖500元,二等奖200元。
3、中专阶段学生资助范围及额度
A.重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峡库区移民学生、农村特困学生、低保户学生、国家福利机构适龄孤儿、退伍军人)免三年中专学费、免两年住宿费、享受两年国家助学金(1500元/人.年)。
B.重庆籍的其他学生、外省的农村学生和县镇非农学生、外省的城市困难家庭学生均享受手则芹两年的国家助学金(1500元/人.年)。
四、毕业生待遇及就业安置:
学完全部课程,凡操行和成绩合格经重庆市教委审核,发给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专毕业证书;经专业技术等级考试合格,发给国家技能鉴定等级证书。参与同时套读护理大专的学生在中盯茄专已毕业的前提下,大专各科考试合格及实习合格发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护理大专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学校免费推荐就业。
学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 邮编:401320
学校网址: www.cqns.cn
报名咨询:86531008,66245548(招办)
口腔技师资格证
⑴ 口腔医学技术考技师证什么时候考试
医学类技术资格考试都是毕业工作满一年可以报考,一般是毕业当年年底到第二年一月报名,第二年五月考试
⑵ 2015年口腔技师资格证怎么查
2015年执业医师报名时间还没有确定,根据以往报名时间来看,2015年报名时间将在2-4月份进行,执业医师网上报名入口在国家医学考试网。 参考2014年的报名时间安排 2014年中西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9时—3月1...
⑶ 口腔技工就是口腔技师么国家承认的文凭,要考哪些
口腔技工是从事制作义齿制作的工艺技术人员.
大致技工分为三大类初级口腔技工、中级口腔技工、高级口腔技工.技工达到一定水准可以参加国家考试升级为口腔技师.
口腔技工工作地点主要以义齿加工厂为主,部分在医院的口腔修复室内从事义齿制作工作.
卫人发[2001]164号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 *** 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精神,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判卖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 本规定下发之日前,已按国家规定取得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资格继续有效。本规定下发之日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和评审。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卫生系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五条 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
(一)取得初级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并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药、护、技师: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伏冲旅满3年;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药、护、技士职务。
(二)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有关规定,可聘任主治(管)医师,主管药、护、技师职务。
(三)高级资格的取得均实行考评结合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缺凳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第七条 人事部和卫生部共同负责国家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
卫生部负责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建国家级题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管理考试用书,规划考前培训,研究考试办法,拟定合格标准等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卫生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八条 通过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第十条 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八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第十一条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八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条 取得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由卫生部、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军队系统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总政治部负责。
第十七条 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未明确事项,均按本规定执行。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均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卫生部、人事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两部门成立“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委员会分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和技术等专业组)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人事司,具体考务工作委托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省级人事和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实施。
第三条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资格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日期定于每年10月。首次考试拟定于2001年10月20-21日。
第四条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资格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均分 4个半天进行,各级别考试均设置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考试科目 。考试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五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名有关的各项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机构报名,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第六条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第七条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具有计算机教学设备的高考定点学校或高等院校。
第八条 卫生部负责组织或授权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卫生部名义,编写、发行考试用书和举办各种与考试有关的考前培训,使考生利益受到损害。
第九条 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卫生部制定资格考试培训管理办法,各地要按规定认真做好培训工作。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由当地卫生部门会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报卫生部、人事部备案。
第十条 培训必须坚持与考试分开的原则,参与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一条 考试和培训等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二条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作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严肃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为促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保证各地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在2005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按国家公布的考试合格标准为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同时,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会同卫生厅(局)确定本地区考试合格标准,作为本地区范围内聘任卫生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各地确定的地区考试合格标准,报人事部、卫生部备案。
⑷ 我是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的专科生,听说毕业后只能考口腔技师证,可我想考执业医师证,该怎么办呢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的专科生不能考执业医师证,如果想考,只能专升本后再报考。相关依据:
1、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规定,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1)本科学历
(a)五年制的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b)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口腔技师资格证扩展阅读: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参考资料: 网络-口腔执业医师
⑸ 具有什么样的资格或者证书,可以在口腔科从事口腔工艺技师的工作
您好
建议去学一个口腔工艺的成教即可,这个不属于临床类的,管的比较松...
如果在医院工作的话,需要较正式的学历...但如果是去加工中心,则完全不需要学历,在那里做学徒工学起都可以的
⑹ 口腔初级技师怎么报考
一、报名条件:
1、初级: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实习工作经历2年以上。
2、中级(中级技工一般只适用于本省)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经历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经历7年以上。
(4)取得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中等以上职业或专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3、高级(高级技工适用于全国)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经历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经历7年以上。
(3)取得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大致技工分为三大类初级口腔技工、中级口腔技工、高级口腔技工,技工达到一定水准可以参加国家考试升级为口腔技师。
(6)口腔技师资格证扩展阅读:
报名的材料如下:
1、口腔技工证报名信息表。
2、《卫生行业特有工种个人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在校生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4、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小二寸4张(背面写上姓名)。
⑺ 报考口腔技工证都考什么科目啊
口腔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包括病史采集与病例分析、口腔检查基本技能、基本操作技能、基本急救技术、基本诊断技术和辅助检查结果的判读、医德医风实例考核六部分。
技工分为三大类初级口腔技工、中级口腔技工、高级口腔技工,技工达到一定水准可以参加国家考试升级为口腔技师。
口腔技工工作地点主要以义齿加工厂为主,部分在医院的口腔修复室内从事义齿制作工作。
口腔技工由卫生局颁发证书。口腔医生拥有医师资格证再拥有技工证也算一大优势。
(7)口腔技师资格证扩展阅读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⑻ 个人如何报考口腔技工证
个人可以报考口腔技工证,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初级: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实习工作经历2年以上。
2、中级(中级技工一般只适用于本省)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经历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经历7年以上。
(4)取得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中等以上职业或专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3、高级(高级技工适用于全国)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经历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经历7年以上。
(3)取得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大致技工分为三大类初级口腔技工、中级口腔技工、高级口腔技工,技工达到一定水准可以参加国家考试升级为口腔技师。
(8)口腔技师资格证扩展阅读:
报名的材料如下:
1、口腔技工证报名信息表。
2、《卫生行业特有工种个人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在校生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4、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小二寸4张(背面写上姓名)。
⑼ 牙科技师证在那里考
做一个牙医就要有资格证书,现在都是持证上岗的。
第一,首先执业医师考试,是准入性的考试。就好像想进大学必须高考一样。分为四类两种,四类是临床,口腔,药学,护理,两种是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高等学校就是全日制大学,这个考试目前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每年5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
第二,就是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是职称考试,也分专业,六个: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医学技术、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医学(综合)、口腔内科学。报考条件如下:(除口腔医学技术属于技术类,其他5个都是临床类)
(一)临床医学医师类(中级)
根据 462号文件精神,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 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类
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
1、取得初级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并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药、护、技师
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 5年;
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年;
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1年。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药、护、技士职务。
2、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有关规定,可聘任主治(管)医师,主管药、护、技师职务。
3、高级资格的取得均实行考评结合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这个考试是由卫生部人才中心负责,,每年12月份报名,次年的5月份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就是用电脑做答。
⑽ 我拿到口腔高级技工证想考口腔技师需要哪些条件和证件
看你的志向咯。热衷于口腔修复工艺的制作和技术进步提高或热衷于口腔修复工艺技能教育和技能传授,那就有必要考取高级证,这是国家认定的技能资格,时间越长资格越老,但并不代表你的技能一定高人一等。
佳木斯卫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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