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历无忧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我是计算机专业跨专业考山东自考法律本科需要加试吗 怎么考加试的科目,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考生,一起来了解下吧!
我是一名自考本科生,已经考完所有课程能否参加司法考试?
一、考试简介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具体说来,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以及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取得,必须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前提。同时,大部分公司的法务部门也会优先录用取得司法资格的应聘者。如果你羡慕他们在社会上得到大家尊重,取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较高的收入,也想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那么,你所必须通过的入门考试就称之为“国家司法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品行良好的中国公民,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没有因为故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也没有被国家机关开除过公职,也没有被吊销过律师执照,没有因为在司法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而被禁考,都可以参加考试;应当注意的是,为了有效地选拔法律人才,凡是参加了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合格证或者取得B类合格证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都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分为A、B、C三类)应当注意:上面所指的“本科以上学历”包括得到相关审批手续的民办学校颁发的本科学历文凭、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本科文凭、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本科学历文凭、通过自学考试取得的本科文凭、得到教育部认可的远程教育文凭。为慎重起见,鉴于党校和军校所颁发本科文凭的性质比较复杂,种类较多,持此种文凭是否能够参加司法考试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司法局司法考试主管部门以确保无误。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关于自考生的单科成绩包括毕业论文答辩全部合格,但在报名时尚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情况下是否能报名的问题。司法部规定“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持单科(全部科目)合格证书和主管自考报名的教育行政部门(自考办)开具的证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但在考试通过后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时候必须持有正式毕业证件。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对部分经济落后与少数民族地区的报名条件适当放宽,法律专科也能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式
(1)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程序中有一个“网上预报名”的程序,至于是否为必经程序则由省一级司法局确定,考生可以在每年五六月份的时候登录中国普法网以及其他法律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者向当地司法局电话咨询。
(2)已经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网上预报名后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时间和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3)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待定!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25日。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
五、放宽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继续在部分地方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学历条件的通知》、《司法部关于继续在部分地方放宽担任律师学历条件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自2007年5月起至2011年12月31日,下列地方的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学历条件可以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的自治县、自治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
二、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
三、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
四、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
六、考试时间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待定,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1日、12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1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1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2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2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第四卷考试的时间虽然也是在下午进行,但是比其他三卷用时稍长,为时三个半小时。主要原因在于第四卷考试中的书写量很大,时间太短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在此也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除了对法律知识进行学习外,还要通过有针对性的锻炼提高书写速度和字迹的美观。
每年司法部也要对司法考试的时间发出明确公告,留意相关信息。
七、考试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从2009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试卷四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相关内容。
八、考试大纲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没有公布。
九、鉴定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我是计算机专业跨专业考山东自考法律本科需要加试吗 怎么考加试的科目
山东自考法律本科项目的主考院校是山东大学。作为一名来自山东大学的自考指导教师,我可以确认,自考法律专业在该课程中并不需要额外加试任何科目。山东自考法律本科课程设置包括15门必修课程,所有课程均需通过考核方可获得学分。这意味着,只要考生顺利通过这15门课程的考试,达到相应分数标准,便可以申请毕业,无需参加额外的加试。
自考法律本科的学生需要系统学习《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诉讼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公司法》、《合同法》等课程。这些课程覆盖了法律学科的核心知识领域,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可以通过参加自学、课堂学习、网络课程等多种方式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同时,山东大学还为自考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和支持,包括在线辅导、学习小组等,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课程内容。
总的来说,自考法律本科的考生只需专注于15门必修课程的学习和考试,无需担心额外的加试科目。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确保顺利通过所有课程,最终顺利毕业。
急急急急急!!!!今天劳动法自考题,论述题,大概要写100多字,哪位大哥给出好答案追加分数.是劳动法哦./
(1)甲公司与李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有哪些不合法之处?1、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2、试用期工资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3、公司发生经营调整劳动合同终止、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违法。
(2)假定双方在合同中同时约定:如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只能向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该约定不合法。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原因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不能未经劳动仲裁直接诉讼。
附问题(1)的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学历无忧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学历无忧。
以上就是学历无忧网整理的我是计算机专业跨专业考山东自考法律本科需要加试吗 怎么考加试的科目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自学考试相关信息,敬请查阅学历无忧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