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的研究生难考吗?有什么样的要求?

今天,学历无忧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东南大学的研究生难考吗?有什么样的要求?,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考生,一起来了解下吧!

东南大学的研究生难考吗?有什么样的要求?

东南大学的研究生难考吗?有什么样的要求?

得看你考什么专业了,这是他们的要求:
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规模约为3600名,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1900名左右,原则上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业学位研究生1700名左右,原则上按非定向或定向就业类别录取;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1700名左右(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详见《东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查看《2015年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②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具备: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通过CET四级考试;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国防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网上报名时须在现役军人码(xyjrm)一栏中选择“3-国防生”,录取后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现役军人报考强军计划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考生必须在2014年11月30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我校部分招生专业对考生的报考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请注意查看《2015年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原则上报考类别必须是“定向就业”。
4. 其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生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生一致。
5. 我校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软件工程(085212)及东南大学-蒙纳什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各专业学位不接收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前,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校研究生须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其他人员须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目前在读本科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如:强军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国防生等。
3.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东南大学报考点(代码:320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程序: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 )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程序: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考生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五、复试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东南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见网上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方式将采取笔试、面试及实际操作等。专业知识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系)联系,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4.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六、录取
我校各招生院(系)根据《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5年6月发放,录取新生于2015年秋季入学。
七、其他说明
1.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2. 我校2015年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包含拟接收校内外推免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各专业招生人数由相关院(系)根据实际招考情况确定。我校各招生专业近几年的复试分数线和报考录取情况统计可参见研招办主页“历史数据”。
3. 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4. 我校硕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2—3年。
5. 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6.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7. 若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长沙理工大学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湖南)长沙理工大学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

(湖南)长沙理工大学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已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业务要求之一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含6科)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免试生推荐与接收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推荐免试生须与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在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须将正式加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登记表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学生所在学校研招办领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校验码,凭校验码于2013年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于11月10日-14日到本校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图像采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网址: )。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所有学科、专业均招收推免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他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管理类联考科目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只能选择我省所属市州报名点报考,招生单位报名点不接受报考;报考我校管理类联考科目专业(会计硕士)的本省考生只能选择我省所属市州报名点报考,招生单位报名点不接受报考,其他省考生可以参照该省相关规定就近报考;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牢记报名号和密码)。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报名信息有效)。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1)推免生在推荐学校报名点报名。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网上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
(3)报考我校的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我省所属市州报名点网上报名,并到本人网上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
(4)因考试场地的原因,长沙理工大学报考点原则上不接受校外在职人员和外校应届生报考外校。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5)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完成缴费和采集图像者,报考无效。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毕业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4.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5.初试科目:
(1)学术型研究生: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设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3)统考、联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4)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他非统考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范围见我校考试大纲一览表。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6.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7.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8.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1)网站: 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www.hneeb.cn ) 。
(2)声讯:16885880(自动台)、1607160(人工台)。
(3)短信:1)移动、电信C网、电信小灵通用户:发送“CJYK#”加“考生编号”(如:CJYK#010203040506078)到1062899261查询;2)联通用户:发送“YKCJ#”加“考生编号”(如:YKCJ#010203040506078)到1062899251查询。
说明:
(1)凡报考我省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省内考生均可通过以上方式查询,报考外省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省内考生,其成绩请向招生单位查询;
(2)凡外省报考我省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可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或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查询。
9.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上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30-50%范围内。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已列入招生简章)。
友情提示:因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要求将在学校及研究生部网站上直接公布,不再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10.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⑴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经本科毕业的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的考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在线验证不成功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书面认证报告。
⑷大学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本校应届生由学院教务办加盖公章即可;
⑸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
六、调剂
1、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 )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招生工作网站公布生源余缺信息及调剂要求。调剂手续均由研招办统一办理,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不得办理调剂手续。调剂原则和调剂考生资格应符合2014年教育部录取工作的文件规定。
2、一般调剂程序
⑴考生自行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⑵研招办审核考生填报信息,并及时通知其是否复试;
⑶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及时在调剂系统给出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回复后,即向原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
友情提示:⑴⑵⑶项调剂程序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⑷研招办向拟录取调剂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
⑸原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书和研招办公函,通过机要向我校寄出初试试卷;
⑹研招办做最后审查。
七、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复试考生体检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报到时予以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 www.moe.edu.cn 查询),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学制和学费
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4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实行弹性学制。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交纳学费,学费标准按湖南省教育及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研究生在校期间将按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助学金及科研补贴,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别奖学金体系。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学金,通过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使多数研究生通过承担“三助”工作获得助学金。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录取的优秀考生,将获得一定奖励。
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是脱产硕士研究生(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正在制订中,待确定后另行发布。
十一、录取类别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二、其它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招生工作栏的相关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等信息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 长沙理工大学教职工网报时请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长沙理工大学职工”,长沙理工大学应届生的通讯地址应填写为“长沙理工大学XX校区XX学院XX班级XX信箱”,以便录取通知书的准确投递。长沙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应填写为“长沙理工大学XX学院”。
3.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则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人数、考生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邮编:410076)
联系部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 85219058 82309678
传 真:(0731) 82309679
网 址:
电子信箱:yzb@csust.edu.cn

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条件">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生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在“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九五”、“十五”期间,又被首批列入“ 211 工程”建设计划。在教育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作为有特色的重点大学得到了国家和北京市的支持。1999年列入国家“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38所大学之一。我校学科门类齐全,共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5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5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另有包括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法律硕士等在内的8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博(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有5个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11个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有2个北京市重点一级学科,9个北京市重点二级学科。在18个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有7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以及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对外汉语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各1个,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和5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2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各重点学科、实验室、研究基地和培养基地介绍)。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760余人,硕士生导师1400余人,导师中有两院院士19名,还有一批蜚声中外的资深教授。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是学校的发展目标。

一、报考条件 「返回」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文章;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不享受我校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
(5)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5.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请分别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招生人数 「返回」
招生目录上各院系所、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计划数,仅供参考。复试时我校会根据生源情况及初试成绩做适当调整。
拟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人数包含在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中,所占比例一般在30%左右,个别专业可能达到50%。

三、报名 「返回」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
网报时间200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公网); (教育网)。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1)凡拟在北京地区参加初试的,网上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且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其他考生以各省级招办的网报公告为准。
2)拟报考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请务必详尽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中该专业的备注内容,正确填写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
3)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4)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现场摄像、确认的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14日。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四、入学考试 「返回」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09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初试时间已确定为2009年1月10-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1)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一律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其中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2)工商管理硕士专业(MBA)初试科目为两门,即199- MBA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99- MBA联考英语(满分100分)。
(3)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及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以外的学科,初试科目仍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4)从2008年起教育部对农学门类招生的所有学科专业的初试业务课科目进行调整,相应调整考试范围和内容。两门业务课为农学门类公共基础[设①314-数学(农),②315-化学(农)]和农学学科基础综合[设①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②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科目。
(5)从2009年起教育部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初试业务课科目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考试范围和内容。两门业务课为数学一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中,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考试具体内容及试卷结构以教育部考试大纲为准。
(6)我校使用的全国统考科目有:
第一单元:101-政治理论,199-MBA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299-MBA联考英语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
第四单元: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30%左右。部分专业根据其特点,差额比例将适当扩大。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考生资格审查 「返回」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主要审查考生学历证书原件等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

六、体检 「返回」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点击进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七、关于培养机制改革 「返回」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2009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1、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后,硕士生的录取类别只分为非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定向培养硕士生两类。人事档案和户口都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硕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硕士生。
2、我校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用于资助非定向培养硕士生的全部或部分学费和生活费。85%的非定向硕士生均可获得基本奖助学金。基本奖助学金实行动态评定,每位非定向硕士生获得的奖助学金等级和额度由各院系所根据其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综合确定。一般而言,一等奖助学金的额度将达到14000元/年,即免除当年学费8000元/年外,还可获得6000元/年的生活费。各院系所还可以视经费筹措情况调高此额度。
定向培养硕士生、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0周岁人员不享受“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且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三年共计2.4万元。
3、培养机制改革对象不包括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学费等情况请分别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住宿 「返回」
硕士生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大运村学生公寓的住宿费为每人每年2300元,学校将补助每人每年500元。定向培养的北京考生不解决住宿。

九、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返回」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0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三年级硕士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中查询。
2. 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十、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为: 。
2.报考点选择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请于考试前20天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外地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统一寄发至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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