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历无忧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10月黑龙江自考资格审查及考籍工作,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考生,一起来了解下吧!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地招考办负责,省招生考试院审定。新生报名期间,不办理课程免考。
1.资格审查。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须交验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发放准考证号。各地市招考办在办理资格审查过程中,按“本科报考资格审查要求及程序”执行。
2.省际间转考、合档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省际间转考: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考生转往外省考籍档案事宜,并同时办理外省转入我省考籍档案的合档事宜。省招生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个人办理考籍档案的转入、转出及合档事宜。
市(地)招考办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9月5日,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合档的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28日。该时间是根据国家统一平台管理确定的。
3.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17年下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以及办理毕业证书具体安排,将在下半年考试公布成绩的同时(11月15日后)通知。证书验印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受理报名的市、县(区)招考办负责向考生本人发放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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