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自学考试> 考试动态

做好山东自考考生笔迹信息采集工作通知



做好山东自考考生笔迹信息采集工作通知

鲁招考函〔2016〕7号

今天,学历无忧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做好山东自考考生笔迹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考生,一起来了解下吧!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工作,规范和健全考籍档案管理,有效打击替考等违规作弊行为,维护自学考试的公平公正,自2016年起,在考生参加每门课程考试过程中采集考生笔迹信息,并随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为保证我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笔迹信息的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文件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工作要求,制定工作实施细则,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笔迹采集的组织、宣传和落实工作,确保笔迹采集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笔迹信息采集工作的宣传,在助学单位、考点张贴笔迹采集的工作要求,把工作要求和操作办法宣传到每一位考生,提高考生对笔迹信息采集工作的认识,保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三、针对笔迹采集工作,加强对监考人员的业务培训,使监考人员掌握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监考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执行笔迹采集工作的操作要求,检查、提醒考生做好笔迹采集。

四、对于未按要求填写笔迹确认部分内容以及未在试卷上签名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有关要求,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3月7日

以上就是学历无忧网整理的做好山东自考考生笔迹信息采集工作通知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自学考试相关信息,敬请查阅学历无忧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专题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