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9〕7号)和《上饶师范学院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第2次修订)(饶师院发〔2017〕5号)(以下简称“专升本暂行办法”)的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相关本科专业学习(“专升本”)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1.凡经统招入学的本省普通高职高专2019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无不合格课程,在校期间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经所在二级学院(高校)审查推荐后,招生高校审定,可参加选拔考试。限报考与考生本人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招生专业。
2.江西省户籍 2009 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参加选拔考试,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录取,考试科目与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限报考一所学校。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报考,报考资格由上饶师范学院审查。
二、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和考试课程
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19年招生计划指标共50人,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和考试课程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准考证发放
1.校内考生报名工作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校外考生由现专科所在高校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各报名点将以下材料汇总报送至教务处考试科。
(1)《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2)或《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表》(附件3,适用退役士兵)一式二份;
(2)每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不含报名推荐表上照片,且与推荐表上所贴照片一致)及电子照片一张(须为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大小在6kb~20kb之间,尺寸不超过480*640,宽高比为3:4,宽度在90~480之间且须小于高度);
(3)Excel格式的报名汇总表(附件4),同时报送电子版;
(4)汇入指定账号的报名费银行客户回单联;
开户名:上饶师范学院;开户行:江西省建行上饶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36001350700052500486-0002
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和赣教考字〔2019〕7号文,今年专升本收费标准为每生130元,以二级学院(报名高校)为单位集体缴费(不接受个人缴费),请务必注明“某某学院(学校)某某班级2019专升本”报名费。
(5)非上饶师院外校考生还需报送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了在读学校招生部门印章的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
以上所有电子资料的接收邮箱为984739034@qq.com,纸质材料报送(或中国邮政EMS)至教务处考试科叶老师。
2.准考证发放时间:5月30日,本校考生由二级学院统一领取。地点: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考试科(集贤楼245室)。
四、考试时间和考试大纲
6月1日上午:9:00—11:00 英语
6月1日下午:1:30—3:30 专业基础课程一
4:30—6:30 专业基础课程二
各专业考试课程的考试大纲可在上饶师范学院教务网访问下载(http://jwc.sru.edu.cn/html/2019/1-4/n41402176.html)。
五、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二级学院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课程性质 | |
基础课程一 | 基础课程二 | |||||
1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 | 数学分析 | 高等代数 | 专业课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数据结构 | C语言 | 专业课 | ||
2 | 物理与电子信息 | 物理学 | 3 | 电磁学 | 热学 | 专业课 |
3 | 化学与环境科学 | 化学 | 7 | 有机化学 | 无机化学 | 专业课 |
4 | 文学与新闻传播 | 汉语言文学 | 6 | 中国古代文学 | 中学语文教材教法 | 专业课 |
5 | 外国语 | 英语 | 7 | 综合英语 | 翻译基础与实践 | 专业课 |
6 | 历史地理与旅游 | 旅游管理 | 3 | 旅游学概论 | 旅游文化学 | 专业课 |
7 | 教育科学 | 学前教育 | 8 | 学前教育学 | 儿童发展心理学 | 专业课 |
8 | 经济与管理 | 会计学 | 9 | 中级财务会计 | 成本会计学 | 专业课 |
所有招生专业 | 英语 | 校统考课程 |
六、录取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修订)(赣教高字〔2019〕17号)和“专升本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执行。
1. 各专业的录取人数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复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2. 执行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
英语单科成绩控制线:英语专业不低于 60 分,其它专业不低于 50 分。总分控制线:英语专业不低于 180 分,其它专业不低于 170 分。
3. 录取顺序。各专业在英语和总分控制线内,按总分由高到低录满为止;若总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七、组织领导
按照“专升本暂行办法”第16条规定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考试科。联系电话:0793-8154070;联系人:叶老师。
八、其它
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预报到手续(时间另行通知),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等材料,逾期未办理预报到手续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凡经考试选拔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学习费用按学校当年所录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交纳,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
根据“专升本暂行办法”第15条规定,专升本学生高职高专阶段完成的课程在进入本科阶段后不得免修,必须完成相应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专业。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我校按照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学习年限按本科阶段实际学习年限填写),毕业后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