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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新疆科技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公布!新疆专升本报考新疆科技学院的同学来了解一下此次的招生计划信息吧,好老师升学帮整理如下:

2020年新疆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新疆科技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学院代码:13561

  (二)学院概况

  新疆科技学院系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审核确认的本科独立院校,于2019年12月26日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新疆科技学院(教发函【2019】131号),成为一所由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导向,努力培养理论系统、基础扎实、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新疆科技学院落户美丽梨城——库尔勒市。校园坐落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校区占地面积达1600亩。学院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系、财会系、工商管理系、公共基础部、信息科学与工程系、化工工程系、纺织工程系等八个系(部)。2020年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国内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专业有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学、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法学、旅游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纺织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等16个本科专业。

  办学类型定位:至2025年,学院将建成为一所集管、经、工、医、农、文、法、理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未来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学科专业定位:办好管理学、经济学专业,稳步拓展工、医、农等学科专业,逐步形成以管理学、经济学专业为特色、以工学专业、医学专业为主要发展方向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

  服务面向定位:立足新疆、面向全国、辐射周边。

  学院站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发展高度,依托行业和区位优势,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努力办成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本科院校。学院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各项举措,把立德树人内化到了学校建设和管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学院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既强调课程系统知识的传授,又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使其成为基础扎实、理论系统、知识广博、素质优良,具有创新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对应目录

  


  三、培养方式

  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被录取的考生统一转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单独编班,按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日常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工作由培养系部负责。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0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具有新疆(含兵团)户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无处分记录;

  3.高职(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

  4.2020年8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五、报名与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填报上传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选择报考院校及专业。新疆科技学院负责审核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是否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目录》要求,对符合要求的考生予以确认。

  2020年专升本考试科目为2门公共基础课,包括政治、语文,每门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总分满分300分。网上报名时间、具体要求、统一考试时间均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六、投档录取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设定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单科最低分数线。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对学院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

  七、学费标准

  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另行通知)。

  八、学籍管理

  1、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

  2、经正式录取得普通专升本考生,编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3、学院在学生入校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4、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不得转专业。

  九、毕业证书颁发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xx专业本科学习”。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其他事宜

  1、本简章仅适用于本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2、学院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本院专升本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新疆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解释权属新疆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4、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简章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新疆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地址及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方式:

  新疆科技学院教务处联系人:彭晶晶,联系电话:0996-8663112、8663113

  新疆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人:鲁冰,联系电话:0996-8663107、8663108

  联系地址: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新疆科技学院(邮编:841000)

  学院网址:http://www.xjust.edu.cn

  邮 箱:zhaosheng@xjust.edu.cn

  新疆科技学院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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