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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总则

2022年<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r/8350.html" title="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a>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院校代码: 5050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校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专门设立“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二)“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

四、招生专业目录

经市教委核定批准,2022年我校退役大学生“专升本”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对应专科专业及专业类别详见学校招生网(http://zs.cqvtu.edu.cn/)。

五、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住宿费标准

项目

费用

招生专业

每学年学费

(元)

15000

工程造价、财务管理、物流管理

16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物联网工程、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数字媒体技术、通信工程

18000

舞蹈表演

每学年住宿费(元)

标准一:1200元/人;标准二:2000元/人

注:学费最终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为准。

(二)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奖励、资助项目。另有蒂升、港务、京东方等知名企业订单班奖学金,常年为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建立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一系列资助体系,开辟“绿色通道”,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招生对象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对象为: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于2021年退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七、资格条件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学习成绩较好,能顺利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三)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自愿申请。

八、考试及考查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文化考试。

(二)为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提升自身学历、掌握实用技能,经研究,若实际报考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则依据所填报的专业对应关系、专业大类招生计划及相关文件精神,直接投档录取;(若实际报考数大于计划数,则按学校有关文件开展“线上”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具体内容另文公布)。

九、成绩发布及录取

对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一)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考生,依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志愿,优先录取(须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1.若该类考生实际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依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志愿,依照相关文件直接投档录取。

2.若该类考生实际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根据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和考生类别分普通文科类、普通理工科类、计算机类及艺体类,按照考查成绩从高到底降序录取。考生总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学生高职(专科)阶段平均成绩(以学生提供的,经学生就读专科(高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成绩单为准)从高到低录取。

(三)考生成绩排名及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有不符合招生要求或者主动放弃者,按成绩排序依次补录后续申请考生。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十、入学、转专业与学历、学位证书

(一)入学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二)转专业

“专升本”学生进校后必须在录取专业就读,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三)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发放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招生监督及联络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纪委   

监督电话:023-87388011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邮编:402760)

招生部门: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41586018、41586118、88159999

学校网址:http://www.cqvt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qvtu.edu.cn/

电子邮件:2852377027@qq.com

原文地址:http://zs.cqvtu.edu.cn/index.php?c=show&id=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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