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律科目:劳动法课程简介
今天,学历无忧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自考法律科目:劳动法课程简介 自考公共关系科目:传播学概论课程简介,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考生,一起来了解下吧!
《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其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第九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劳动法打破了所有制的界限,从而建立了公平的市场竞争,只要通过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都应该由劳动法一体调整,消除了歧视保证了机会面前劳动者的平等。
劳动法是各项法律法规中最基本的,也是普及度最高的,社会各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都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员工能得到合理的待遇和履行相应的职责。
劳动法课程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进行学习:工资内涵与保障、工时限制与弹性制度、雇主告知义务、职务调动、工作规则、解雇保护等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法律行业在社会各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考法律专业也受到报考考生的青睐,越来越多考生选择报考自考法律专业,一方面可以学习到法律专业知识,一方面能拿到这所名牌高校的毕业证书。
想要报考自考法律专业的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考。详情可拨打自考热线电话400-000-2300.
天河五山华南理工国家大学科技园金华园区2楼213(地铁三号线五山站C出口出来右转200米到)
自考公共关系科目:传播学概论课程简介
传播学是公共关系专业的一门基础理论课。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将在教材的基础上适时采纳鲜活的传播动态和媒介资讯,又将揉进国内外传播学者的最新科研成果,具体内容可概括为:
讲授传播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包括主题性理论:控制分析、内容分析、媒介分析、受众分析、效果分析等;也包括层面性理论:人际传播论、群体传播论、组织传播论、大众传播论等。基础理论还包括这些理论中的各种各样的理论形式,如受众研究中的社会分类论、社会关系论、社会参与论,效果研究中的魔弹效果论、有限效果论、适度效果论、强效果论等。
既讲授传播学经验学派的各种研究方法,如内容分析法、实地调查法、抽样调查法、控制实验法、个案研究法,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定量、微观分析问题的能力;又介绍传播学批判学派的各种研究视角,如经济学视角、政治学视角、大众文化视角、女性主义视角,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定性、思辨思维的能力。
介绍传播学批判学派的来龙去脉及其各个分支,如政治经济学派、文化研究学派和意识形态学派。同时,在传播学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之上,结合实际案例和利用学术会议适当讲授一些传播学的前沿理论,如传媒经济学、媒介研究、大众文化研究、符号学理论、话语分析理论、叙述理论、媒介生态学等等。
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传播学知识审视新近出现的传播现象,如博客、维客、摩客、手机短信等,洞察它们与传统传播方式、传播手段的不同之处,了解它们的利弊,探讨它们的发展趋势。
以新近出现的媒介事件为切入点,对传播媒介、传播方式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间的关系进行适当分析,适当讲授,如“媒介朋友”、“新型人类悲哀”、“虚拟婚姻”。
引导学生在“现代性”和“中国问题”这两大核心命题之下,把西方学理放在本土问题及其特殊现实语境中进行思考,引导学生用所学的传播学知识对中国的传播现实问题进行分析。
在本课程的教学中,既注重传播基础知识的教学,又将结合前沿理论对最新传播现象进行讲解,还将分析本土的、当今时代的传播现象和媒介事件;既把科学实证与人文反思相结合,又把工具理性和社会批判相结合,还把微观事件的条分缕析与宏观语境的准确定位相结合。因此本课程的内容力求集知识的基础性与理论的前沿性、内容的多样性与理论的本土化、方法的操作性与知识的时代性于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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