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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学考试文秘专业 江苏省教育部考试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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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他妈的投档线,普遍高七分,有没有想过我们考生的感受,不按常理出牌

② 江苏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怎么报名

报考流程如下:

选择层次(高升专、专升本、高升本)

报名参加考前辅导;8月中下旬开始网上报考(填报学校及志愿等);9月初正式确认报考;9月底发下准考证;10月第三周周六、周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11月份网上公布考试成绩;12月份网上公布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12月底或1月初领取录取通知书;第二年3月中旬领取教材,课程表正式入学上课。

报考费用:各地成人高考报名费用都不一样,而且历笑冲年或许都会有变化,各位考生可以进入各省教育招生平台进行详细查询。

(2)江苏教育考试中心官网扩展阅读

报考条件:

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同时标明身份证号码,并迅速补办身份证,以不耽误考试。

2、学历证明: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其以上文凭。

3、工作单位证明:成人高校的某些专业对招生对象会有特殊的要求,如不少省对报考脱产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医学专业要求出具对口单位证明等等,因此考生如果选报这些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一定要预先备好相关工作证明书。

不在户口所在地报轮携考,也需要出示当地的工作单位证明,或者当地暂住证、居住证。

③ 怎么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址查考生号

那是保密的,为了保证考生的切身利益,任何组织及机构不得公布考生信息。

④ 江苏教育考试院 电话号码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

1、办公室联系电话:
文秘科:025-83235806
组织人事纪检科:025-83235817
财务科:025-83235822
《江苏招生考试》编辑部:025-83235812
《江苏自学考试》编辑部:025-83235815

2、高校招生处联系电话:
普通高校招生:025—83235839
研究生招生:025—83235853
艺术类招生:025—83235975
特殊类型招生:025—83235840
对口单招:025—83235857
学业水平测试:025—83235860

3、自学考试处联系电话:

计划:025—83235831
考务:025—83235887
助学:025—83235877

4、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联系电话:

证书考试:025—83235917
成人招生:025—83235910
专升本招生:025—83235910

⑤ 江苏教育考试院如何登陆

江苏省考试院作为江苏省教育厅直属财政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是江苏省各类学历教育考试的 *** 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试、各类证书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1、网络上搜索“江苏省教育考试数据中心用户登录统一认证系统 ,登陆”。

(5)江苏教育考试中心官网扩展阅读:

江苏省考试院的高校招生:

1、承担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含评卷、录取,下同)的组织管理工作;

2、承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小学信息技术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3、承担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等特殊专业加试的组织工作;

4、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单招”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高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6、内设科室:综合科、普高碰桐歼科、研究生与对口单独招生科、学业水平测试科

⑥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看不懂,求详细自考报名流程··

你可以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自学考试”后到左下方查找本科段所开考的专业(考完所有课程就可以毕业了),选好专业后,办一张农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业务,就可以进行网报了(网报时要注意选择你所在的市县报考,第一次网报后,要在指定日期到现场采集人像办理准考证,所以你应在你所在市的自考网进行查询,你也可以先查询后报名),本次网报是12年4月份所考课程,每科32元,第一次考试不要报太多,一般两至三门为宜。所用教材可以到淘宝网购买,也可以到附近的自考书店购买(要注意所报课程的代号,不要买错了)

⑦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到底在哪以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工作职责:负责全省高校各类招生考试、录取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及社会有关单位委托的各类证书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组织工作,承担社会有关部门、单位委托的考试命题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招生考试研究,开发招生考试信息资源;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宣传,主办招生考试刊物和教育考试网站;指导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考试业务工作;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邮编:210024 网址: //jseea.cn/负责人:朱卫国

⑧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网址是什么

在网络里直接输入江苏教育考试院就好啦!

⑨ 江苏教育考试院 电话号码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
1、办公室联系电话:
文秘科回:025-83235806
组织人事纪检科:025-83235817
财务科答:025-83235822
《江苏招生考试》编辑部:025-83235812
《江苏自学考试》编辑部:025-83235815
2、高校招生处联系电话:
普通高校招生:025—83235839
研究生招生:025—83235853
艺术类招生:025—83235975
特殊类型招生:025—83235840
对口单招:025—83235857
学业水平测试:025—83235860
3、自学考试处联系电话:
计划:025—83235831
考务:025—83235887
助学:025—83235877
4、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联系电话:
证书考试:025—83235917
成人招生:025—83235910
专升本招生:025—83235910

⑩ 怎么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上查分

1、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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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右上角的“查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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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江升中谈苏省教育考试院电话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

1、办公室联系电话:

文秘科:025-83235806

组织人事纪检科:025-83235817

财务科:025-83235822

《江苏招生考试》编辑部:025-83235812

《江苏自学考试》编辑部:025-83235813

高校招生处联系电话:

普通高校招生:025—83235839

研究生招生:025—83235853

艺术类招生:025—83235975

特殊类型招生:025—83235840

对口单招:025—8323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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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查询信息一天更新几次具体时间如何

3次。没有具体时间。

考生录取须经过投档,阅档,审核等一系列程序,每个批次内的录取,均需要容经过一个周期才能完成。省教育考试院将每天3次更新录取数据供考生查询。每个批次填报征求志愿的前一天或当天,考生可查询到前一段时间的录取结果,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查询到本批次各轮志愿的全部录取情况。

(2)江苏省教育部考试院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新生录取通知书不得转投。所有正规录取通知书均是通过邮局投递,并由邮局的工作人员送达。考生要出示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并签字才能领取通知书。而假录取通知书有的只是通过普通信件邮寄,甚至直接塞在邮箱里,连邮戳都没盖。

注意高考录取的批次。高考录取是按批次进行的,如果考生在本科录取阶段就接到某专科学校的通知书,可以确定是假的。

录取通知书上除加盖录取院校公章外,还需注明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备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否则为无效通知书。

Ⅲ 江苏教育考试院 电话号码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
1、办公室联系电话:
文秘科回:025-83235806
组织人事纪检科:025-83235817
财务科答:025-83235822
《江苏招生考试》编辑部:025-83235812
《江苏自学考试》编辑部:025-83235815
2、高校招生处联系电话:
普通高校招生:025—83235839
研究生招生:025—83235853
艺术类招生:025—83235975
特殊类型招生:025—83235840
对口单招:025—83235857
学业水平测试:025—83235860
3、自学考试处联系电话:
计划:025—83235831
考务:025—83235887
助学:025—83235877
4、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联系电话:
证书考试:025—83235917
成人招生:025—83235910
专升本招生:025—83235910

Ⅳ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到底在哪以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工作职责:负责全省高校各类招生考试、录取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及社会有关单位委托的各类证书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组织工作,承担社吵碰会有关部门、单位委托的考试命题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招生考试研究,开发招生考试信息资源;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宣传,主办招生考试刊物和教育考试网站;指导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考试业务工作;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邮编:210024 网址: //jseea.cn/负责人:朱卫国

Ⅳ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机构设置

1. 综合抄协调院内党务、政务袭、事务;
2.负责组织、人事、劳动、财务、 *** 、保卫、机要、保密、纪检监察、统战、群团、老干部工作;
3.负责院内重要文稿的撰写、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
4.承担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宣传工作,编印教育招生考试报刊杂志及有关宣传材料;
5.协调各类考试活动的安排;
6.承担教育考试院网站建设;
7.完成院领培槐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科室:文秘科、宣传科、组织人事纪检科、财务科

Ⅵ 江苏教育考试院如何登陆

江苏省考试院作为江苏省教育厅直属财政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是江苏省各类学历教育考试的 *** 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试、各类证书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1、网络上搜索“江苏省教育考试数据中心用户登录统一认证系统 ,登陆”。

(6)江苏省教育部考试院扩展阅读:

江苏省考试院的高校招生:

1、承担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含评卷、录取,下同)的组织管理工作;

2、承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小学信息技术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3、承担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等特殊专业加试的组织工作;

4、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单招”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高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6、内设科室:综合科、普高科、研究生与对口单独招生科、学业水平测试科

Ⅶ 江苏考试院招生办电话

我是2017年的江苏考生,二批次投档没有填。7月24日可以填投征求平行志愿吗?

Ⅷ 江苏教育考试院

江苏教育考试院 电话号码
//./question/434438528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

1、办公室联系电话:
文秘科:025-83235806
组织人事纪检科:025-83235817
财务科:025-83235822
《江苏招生考试》编辑部:025-83235812
《江苏自学考试》编辑部:025-83235815

2、高校招生处联系电话:
普通高校招生:025—83235839
研究生招生:025—83235853
艺术类招生:025—83235975
特殊类型招生:025—83235840
对口单招:025—83235857
学业水平测试:025—83235860

3、自学考试处联系电话:

计划:025—83235831
考务:025—83235887
助学:025—83235877

4、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联系电话:

证书考试:025—83235917
成人招生:025—83235910
专升本招生:025—83235910

Ⅸ 江苏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怎么报名

报考流程如下:

选择层次(高升专、专升本、高升本)

报名参加考前辅导;8月中下旬开始网上报考(填报学校及志愿等);9月初正式确认报考;9月底发下准考证;10月第三周周六、周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11月份网上公布考试成绩;12月份网上公布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12月底或1月初领取录取通知书;第二年3月中旬领取教材,课程表正式入学上课。

报考费用:各地成人高考报名费用都不一样,而且历年或许都会有变化,各位考生可以进入各省教育招生平台进行详细查询。

(9)江苏省教育部考试院扩展阅读

报考条件:

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同时标明身份证号码,并迅速补办身份证,以不耽误考试。

2、学历证明: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其以上文凭。

3、工作单位证明:成人高校的某些专业对招生对象会有特殊的要求,如不少省对报考脱产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医学专业要求出具对口单位证明等等,因此考生如果选报这些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一定要预先备好相关工作证明书。

不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也需要出示当地的工作单位证明,或者当地暂住证、居住证。

Ⅹ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介绍

江苏省考试院作为江苏省教育厅直属财政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是江苏省各类学历教育考试的 *** 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试、各类证书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我想知道江苏自学考试要报增考的话要多少钱? - 百度...

每年在4月和10月举行考试
上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前一年的9月上旬;下半年考试的报名咐伍时间:当年的3月上旬(部分地区可适当调整报名时间)。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报名工作,应于报名工作截止前完成。

[自考办联系方式]
专业考试计划:86299035
各类证书考试咨询:86299077
成绩证明、出国成绩证明、证书遗失咨询:86299074
省际转考:86299031
《江苏自学考试》杂志征订:86299038
教材邮购:86299009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江苏自学考试办公室

(一)、自学考试情况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八十年代初创立的一种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也是我国一种新型的教育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的开放式的社会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学历层次的水平要求相一致。

自学考试由国家授权的燃简袜权威考试机构管理实施。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从国家到地方有一个组织完整、运转协调的管理系统和工作系统,有一套科学严密的考试办法,因此,它能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严密性和权威性,能通过国家考试有效地促进和指导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并严格地检验应考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具有覆盖全国的规模和巨大的容量。

与其他教育形式相比,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投入少、效益高的特点。自学应考者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采用学分累积制,不需经过入学考试,没有招生人数和学习年限的限制,应考者学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性环节),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积满规定的学分,经过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的,由省考委发给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考试安排灵活,每次考试应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报考课程门数,自主地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工学矛盾较少,必要时还可转考或改报别的专业,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合格成绩可在全国范围内不同专业间互相通用。为帮助应考者学习,有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可根据考试机构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举办形式多样的社会助学活动,供应考者选择接受辅导。

江苏省自学考试从1983年开考以来,先后开考了文、理、工、农、医、法、经济、教育、历史、管理等类111个本科、专科及中专专业,全省共计有382余万人报名参加考试,在籍考生近92万人,已有近18万考生取得毕业证书,部分本科毕业生还被授予学士学位。

我省已经全国考委批准,从1999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验区的试点,在专业设置、自学和考试内容方面将进行重大改革,实行毕业证书、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共开设种植、养殖、加工、机电工程、管理、法律、秘书共7大类专业、23个专业方向,目前已向社会开考17个专业方向。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农业户口毕业生可以"农转非",农村考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直接在已开展报名的乡镇自考服务站进行报名。农村考生需要了解自学考试情况,可以直接向当地乡镇服务站进行咨询,也可向当地县(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咨询。

自学考试制度在江苏的实行,为社会培养选拔了一大批人才,有效地提高了劳动者素质,促进了好学上进、自学成才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为加快江苏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后,江苏的自学考试将进一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改革、完善、提高、发展"的指导方针,努力提高办考质量,扩大服务面向,为江苏经济的腾飞,为江苏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再创辉煌。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凡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且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外地长期工作或居住的人员(含外省在我省长期工作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皮激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填写报考本科段资格审批表,申请直接报考本科段。

自学考生专、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考生报考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考核所涉课程的理论考试必须全部合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在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邮电管理工程(本)、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二、报名手续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地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为:上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前一年的9月上旬;下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当年的3月上旬(部分地区可适当调整报名时间)。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报名工作,应于报名工作截止前完成。

考生须持有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方能办理报名手续,部队考生需持有军官证、士兵证。

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填涂报名卡。

填涂报名卡的要求:
①填涂要工整、准确,否则无效;
②填涂需用2B铅笔将所选择项的方格涂满涂黑,黑度需盖住框内数字和空白;
③汉字和阿拉伯数字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④修改时,需用塑料橡皮擦除干净;保持光电阅读卡整洁,不要折叠破损等。

首次报名的新考生报名时由当地考办统一组织摄像,或根据当地考办的要求上交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张(用于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需按课程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新考生报名后即发给准考证,并用至毕业(全省统一换证除外)。准考证由考办统一打印,手写的无效。每次考试另发考试通知书,考试时不得缺少。

三、本科段报考资格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对口专业的本科段。报考非对口专业的本科段,需加考基础科段或相同专科中的部分课程,具体如下:

①汉语言文学专业

汉语言文学(中文)、新闻、文秘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其他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现代汉语"、"写作"两门课程。

②英语专业

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外贸英语、旅游英语等英语类专业(英语课程须达到60%以上)专科毕业生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其他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科段,需加考:"综合英语(二)"、"听力"、"口语"三门课程。

③经济管理专业

经济学类各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非经济学类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基础会计学"、"西方经济学概论"、"货币银行学"三门课程。

④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

(a)根据新的考试计划要求,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和电气工程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它工科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基础"和"电工技术基础"三门课程。非工科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除加考以上三门外,还需加考"高等数学"。

(b)非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和电气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以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学分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程。

⑤法律专业

法律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非法律类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法学基础理论"、"刑法学"、"民法学"三门课程。

⑥会计学专业

会计学专业专科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1-3门课程,具体如下:
(a)各类高校会计学专业的专科毕业生需加考:"政治经济学(经济类)"一门课程;
(b)各类高校和自学考试非会计学专业的经济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两门课程;
(c)非经济学类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政治经济学(经济类)"、"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三门课程。

⑦工业工程专业
各类高校工科、理科和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⑧新闻学专业
新闻、广告、中文、文秘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其他文科专业(如历史、哲学、法律、外语、财经等)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新闻学概论"和"新闻采编与写作(1)"两门课程;理工农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新闻学概论"、"新闻采编与写作(1)"、"中国新闻事业史"、"中国现代文学史"四门课程。

⑨化学工程专业
各类高校各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⑩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a)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电子类非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如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供用电技术、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等)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计算机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两门课程;
(c)工科类非电子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计算机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字逻辑电路"三门课程;
(d)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计算机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字逻辑电路"、"微机及其应用"、"计算方法"五门课程。

(11)行政管理专业
(a)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市场管理、乡镇管理、后勤管理五个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除上述专业外,人文、社会科学类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三门课程。
(c)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普通逻辑"五门课程。

(1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a)本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电工类非本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需加考:"电力系统基础"课程。
(c)工科非电工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需加考:"电工原理"、"电机学"与"电力系统基础"三门课程。

(13)计算机科学教育专业
(a)计算机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b)电子类非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需加考:"计算机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两门课程;
(c)工科非电子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需加考:"计算机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字逻辑电路"三门课程;
(d)其它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需加考:"计算机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字逻辑电路"、"微机及其应用"四门课程。

(14)会计学教育专业
(a)财经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非财经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的,需加考:"政治经济学(经济类)"、"财务管理学"、"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四门课程。

(15)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教育专业
(a)机械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非机械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机械制图"、"材料力学"、"机械原理与机械零件"三门课程。

(16)经济学专业
(a)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非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需加考:"经济法概论"、"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和"基础会计学"五门课程。

(17)邮电管理工程专业
(a)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非管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管理学原理"、"经济法概论"二门课程。

(18)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
(a)电子类通信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电子类非通信技术专业和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信号与系统"、"通信技术基础"或"数字通信原理"二门课程;
(c)理工科类非电子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加考:"信号与系统"、"通信技术基础"或"数字通信原理"、"非线性电子电路"三门课程。

(19)公安管理专业
(a)本专业只允许在职公安干警、武装警察报考;
(b)公安管理和刑事侦察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c)法学类、公安学类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刑法学"、"公安学基础理论"二门课程;
(d)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公安基础理论"和"公安管理学"五门课程。

(20)律师专业
(a)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非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和"民事诉论法学"五门课程。

(21)建筑工程专业
(a)建筑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非上述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结构力学"、"房屋建筑学"和"钢筋混凝土及砖石结构"三门课程。

(22)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
(a)机械工程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动力工程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机械制造技术"和"数控技术及应用"二门课程;
(c)工科类其它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制图"、"数控技术及应用"三门课程。

(23)护理学专业
护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以报考本科段

(24)市场营销学专业
(a)市场营销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
(b)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需加考:"市场营销学"、"市场预测与决策"、"推销技巧与商务谈判"三门课程。
(c)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科段,需加考:"政治经济学(经济类)"、"基础会计学"、"市场预测与决策"、"推销技巧与商务谈判"五门课程。

(25)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
(a)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
(b)工科与管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科段,需加考"管理信息系统"一门课程。
(c)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科段,需加考"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三门课程。

(26)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
(a)社会管理、公共关系、社会学、社会工作、人口学等社会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
(b)非社会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科段,需加考"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社会工作概论"三门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在办理报考资格的审批手续时,需填写"本科报考资格审批表",并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凡经管、法律、会计等考试计划调整过的专业的毕业生,在审批时还需出具专科段的成绩证明(由市考办出具)。
(3)各类高校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本科报考资格审批表",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成绩证明。成绩证明需将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或成绩卡)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或教务处)公章;或者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其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凡需要加考课程的考生,应在相应专业的专科段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专业考试计划和考试大纲

1、专业考试计划
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是进行国家考试的法规性文件,是自学考试选拔人才和实施考试的主要依据。专业考试计划的结构体例,一般包括指导思想、学历层次和规格、专业的基本要求、课程设置及学分、专业主要课程说明、学习书目等。专业考试计划从不同角度保证和控制专业知识结构的科学性和总体考试质量。因此,每个考生必须认真学习和了解考试计划的内容及要求,在计划指导下认真进行系统的自学。

2、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同专业考试计划一样,也属于国家考试的法规性文件,是指导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编写教材、自学指导书和组织命题的依据。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由国家和省级考试机构组织制定,并由省考办负责向社会公布。大纲一经公布,就不能随意更改变动,未经省考办同意,任何学校、社会团体或个人都不能编印或擅自改动。

3、调整、修订专业考试计划
根据教育部教考试[1998]1号文《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的通知》要求,用2-3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专业调整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自学考试的培养目标和规格,提高教育质量。专业调整的目标是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层次结构,优化课程结构和学习内容,制定和修订专业课程考试大纲,编写和修订教材和自学指导书。我省将根据全国考委颁布的各专业统计计划,陆续调整和修订我省开考的专业考试计划,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课程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报考同类专业的不属免考范围,但可照顾免考公共基础课。
1.课程分类
(1)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2)公共基础课:公共政治课以及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公共外语等。
(3)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公共基础课的免考
(1)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其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免考公共基础课。
(2)各类高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在校学习时间须满二年)可免考已学完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3)高等数学的免考
①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专科段各类高等数学,且不需出具成绩证明。
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考试成绩合格,且教学要求较高或相当(如理工类高等数学可免考经济类高等数学,反之不能免考),可免考专科段的高等数学。

(4)普通物理的免考
①物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专科段的普通物理,且不需出具成绩证明。
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免考专科段的普通物理。

(5)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的免考
①汉语言文学(中文)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或应用文写作,且不需出具成绩证明。
②文、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现代汉语、古代汉语、现代文选、古代文选、写作等课程二门以上,且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免考大学语文或应用文写作。
③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免考大学语文或应用文写作。
④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应用文写作并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应用文写作,但不能免大学语文。

(6)公共英语的免考
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专科段的公共英语,且不需出具成绩证明。
原已获得且有效的大学四级(及以上)英语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考专科段的公共英语(需出具合格证书原件)。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专科段的公共英语。
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证书的可免考考试专科(段)专业的公共英语。

(7)其他公共外语的免考
其他公共外语(日、俄、法)参照公共英语的规定执行。

(8)计算机应用基础(045)的免考
①已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
②计算机(微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3.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1)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会计学专业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基础会计学"课程;统计专业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课程。
(2)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与原学课程(考试合格)名称相同,教学要求相当(或较低)的课程。
(3)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第二专业(专科),可免考与原考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较低)的课程。

4.本科段课程的免考
(1)专科毕业生直接报考本科段,原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本科段的公共政治课。
(2)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有效的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用以上证书获得者可免考本科段的公共英语(其它语种参照执行)。
(3)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本科段的高等数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教学要求相同或较低的本科段高等数学。
(4)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如本科段与原考的专科(段)中有相同课程,则不能重复考试,应改考该专业专科段中的未考课程。
(5)除上述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外,本科段的其它全部课程均不得免考。

5.课程免考的申请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2)除上述已注明不需出具成绩证明的以外,考生应持原有学校的成绩证明(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等)。成绩证明应是原学校的学籍卡(或成绩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或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其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其他
(1)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大约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授课时数18学时。
(2)普通高校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大类别。
(3)已获得学士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如取得第二专业本科毕业资格,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可向主考学校申请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但若与原学士学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就不再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7.中专免考规定
(1)凡高中(含职高)、中专及相当于高中学历以上的学生参加中专自学考试,可以免考语文、数学、哲学课程。
(2)已取得专科及以上自学考试部分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中专中与原学(考)课程名称相同(或内容相近)的课程。
(3)中专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的申请、审批手续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免考规定执行。

8.在校生的免考
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应在学校毕业后凭毕业证书申请免考。

五、考试
1.考试时间安排
每年考试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为四月的两个星期六、星期日共四天;下半年为十月的两个星期六、星期日共四天。省考办提前一年公布开考课程计划,提前半年公布具体的考试日程。
2.每门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上午为8∶30-11∶00,下午为2∶00-4∶30。
3.考场规则。

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答题方式有三种:
(1)直接在试卷上答题。
(2)在答卷纸上答题。
(3)填涂答题卡。填涂要求如下:
①用2B铅笔填涂,将小方框涂满、涂黑、涂匀,但不要超出框外,如需修改,使用塑料橡皮,并擦除干净。
②填写汉字和阿拉伯数字使用钢笔或圆珠笔。
③规定的填涂栏目要逐项填涂不能缺项,并注意题号、选项等应正确。请保持卡面整洁,不要折叠、损坏。
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答题、填涂造成成绩出错,责任自负。

六、考籍及毕业
1.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地考布后一个月内到所在办查询。
2.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课程合格的考生可向省辖市考办申请领取单科合格证书。考生应妥善保存单科合格证书,毕业时须上交省考办验核,换发毕业证书。
3.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参加考试的,应按下列规定办理转考手续:
(1)省内转考: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可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凭全部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办理毕业登记。
(2)外省转入:
①考生需持转出省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到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入登记手续。
②若原考专业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
③转入考生一律按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考试,并一律使用我省的准考证和准考证号。
④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其档案材料寄到,由省考办确定其免考课程(凡课程名称相同、学时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免考)。
(3)转往外省
①考生向所在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转考登记表。
②市考办对考生的转考登记表进行审核,无误后在转考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省考办二份,并为考生出具转考介绍信。
③考生在办理转出省的转考手续时需上交二寸标准照片一张。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说明转考原因)、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及单科合格证书。
④省考办在核对成绩后向转入省寄发成绩证明和转考登记

自学考试有文秘专业吗?

自学考试有文秘专业。文秘专业自考科目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法学概论、现代管理学、管理心理学、秘书学概论、秘书实务、礼仪学、企业管理概论、公共关系学、公文写作与处理、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实践)、机关管理、现代汉语基础。
自考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告歼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自考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各地自档友洞考网上报名网站(新生需注册并填写相关资料,老生根据自己之前的账号进行登陆)。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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