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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学考试 (30106)法律(本科段) 的具体考试科...

你好,法律本科段考试科目、学分情况如首手下
序号 课程 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猛慎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6 00230 合同法◆ 4
7 00167 劳动法 4
8 00249 国际私法 4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12 00227 公司法◆ 4
13 00258 保险法 3
14 00169 房地产法 3
15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00233 税法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3
05678 金融法 4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57 票据法 3
20245 刑者知嫌法学 加考课程 7
00242 民法学 7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6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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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教育考试院电话
吉林教育考试院电话:0431-84658737、0431-84658705。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及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研究制定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及实施办法,汇编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并协调组织实施。
二、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高银育自学学历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部门承担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
三、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依规对考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按国家要求研究制定标准化考点建设标准、流程和评估方案,开展教育考试和招生政策研究。
长春考试院电话
长春考试院电话为:0431-84628880。
一、吉林省考试院简介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吉林省教育厅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4年12月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2023年6月明确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承担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3、负责全省教育考试招生组织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和分析评价工作。
4、负责承办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相关科目、自学考试、“专升本”等教育考试命题制卷的组织实施与相关考试题库建设工作;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参与指导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5、承担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教育考试招生具体事务性工作。
长春自考办在什么地方?吉林省各地自考办联系方式 2005年 09月 09日 21:03 自考365 位名称 办公电话 考试期间举报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邮编
吉林省自考办 0431-4658740 0431-4658734 0431-4658736 web@mail.jlste.com.cn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号 130033
长春地区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考试期间举报电话戚行宴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邮编
长春市自考办 0431-1601688
4628883 0431-4628883 0431-4628882 changchunzikao@sina.com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6区20栋 130033
南关区招生办 0431-8970923 0431-8970923 0431-8997777 ocsem@public.cc.jl.cn 南关区大经路79号 130041
宽城区招生办 0431-2798510 0431-2798510 0431-2717635 kczb@public.cc.jl.cn 长春市天津路12号 130052
朝阳区招生办 0431-5633584 0431-5633584 0431-5633584 cccybwm@public.cc.jl.cn 长春市同光路36号 130062
二道区招生办 0431-4941728 0431-4941728 0431-4941728 Edzb76@mail.jl.cn 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 130031
绿园区招生办 0431-7862455 0431-7862455 0431-7862586 ccmdy@163.net 长春市西安大路185号 130062
急!有人知道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的具体地址吗?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带核会办公室通讯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175号邮编:130022 电话:0431-5394141
吉林省自考办
0431-4658740
0431-4658734
0431-4658736
web@mail.jlste.com.cn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号
130033
可以自己去查一下
viewNews.jsp?NewsID=5
虽然可以去网上查电子地图,但
建议你打电话过去询问坐车方法比较保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388号
电话:0431-84658737、0431-84658705
邮政编码:130033
邮箱:jddt@jleea.com.cn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部门职责
1、综合部:负责综合协调教育考试院日常工作、院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文秘、财务、宣传、党群、纪检、信访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2、研究生招生考试部:负责制订硕士研究生考试工作方案、编制有关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组织考生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负责特岗教师等特殊类考试招生工作。
3、高等教育招生考试部:负责制订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负责编制有关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组织考生报名、体检、政审、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负责艺术、体育、自主招生、保送生、军事院校招生和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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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学考试10月份考哪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

参加吉林省自学考试的考生:现将有关本次考试考试科目的答案说明如下。 一. 2022年10月自学考试使用专用答题卡的科目
备注:以上22个科目使用的专用题卡与普通题卡不同,专用题卡上印有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 监考人员发放时需要确认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 特别要注意防止向混编试验场误发行。
二. 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可使用计算器的科目
备注:根据命题部门通知,上述77门科目可使用计算机,参加本科目考试的考生可持规定计算机进入考场。
便携式计算机的类型限制:包含梁裤茄手动输入文章信息和用计算机输入文章信息功能的计算机不能携带。
三、只有主观问题,没有客观题科目本次考试英语作文( 00603 )和英语翻译) 00087 )科目没有客观题,只有主观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要注意,按要求全部回答答题纯者卡。
四.需要自己携带绘图工具的科目
备注:上述17个科目使用画纸回橡察答。 考生需要自带画画工具。 考生请自行携带相关绘画工具。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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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布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通知? ...

教务老师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获悉,21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确保吉林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就报名和报考工作进行通知。
5月9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原定于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举行(以下简称8月份考试)。下半年自学考试时间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以下简称10月份考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我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有效性,可通过中国答烂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进行查询。
二、报名和报考时间、网址
1.8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6月5日9时至6月22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22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扰举兄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缓袭科目。
2.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8月26日9时至9月10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10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
3.报名、报考网址:zk_bmsq/。
三、报名和报考办法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本次考试报名开始,对以往的报名方法进行了调整。已经取得吉林省自考考籍且通过考生身份认证,并在吉林省参加过自学考试的考生报考方式不变;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和一部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原有考生,报名程序调整如下:
1.取消新生报名现场确认环节,实行网上审核确认。本次考试,新生网上报名后,实行网上审核确认,考生不再需要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报名方法如下:新报名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材料,经考生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完成报名后考生方能取得自考考籍,考生建立考籍信息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在网上完成报考和网上缴费。如考生本次参加网上报名、建立考籍,但未完成网上报考环节,则该考籍信息无效。
2.新生网上报名、审核需要上传的资料。
新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需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考生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若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新生报名申请完成后,需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蓝底证件电子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外省籍社会考生除需要上传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外,还需要上传个人社保证明”(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考生所在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对考生上传的照片、社保证明和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并在考生申请提交后24小时内完成考生身份信息审核。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照片要求:
①蓝色背景证件照;
②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穿制式服装;
③五官清晰、嘴唇合拢、不戴首饰、露出耳朵眉毛、不戴美瞳、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球、不能反光、镜片不能有色、不梳太高耸的发型等;
④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
⑤采集图像长宽比例4:3,大小100KB以内;
⑥存储为“jpg”格式。
3.新生报名后,要随时关注本人审核情况。要及时登录网报系统通过“申请编码”方式查看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考生学籍建立成功,考生身份认证信息显示“已认证”并且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和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信息;如没有通过审核,系统会显示“已退档”,并提示不合格退档原因,考生可根据提示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申请,原申请记录无效。
4.新生报名审核合格后,要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相关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并完成网上缴费。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完成网上报考和缴费后,报考信息将不得删减、更改。如需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已缴费的《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申请表》到所属的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撤销原报考信息后,方能重新在网上进行报考和缴费,原报考费用由系统自动退回原账户。
5.已经取得考籍但尚未完成身份认证的考生报名办法。目前,我省尚有部分已经参加过自学考试,但是没有完成身份认证的老考生。这部分考生如需继续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完成身份认证后,即可在网上报考相关课程。
四、具体要求
1.考生对填报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符合规定,否则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考生参加考试时,工作人员将对照考生本人进行身份证、准考证审核,如果考生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填报信息错误,将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2.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院校要及时安排专人完成本考区新生基本信息网上审核工作,防止错审、漏审等情况发生。本次新生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全部由考生通过报名申请页面自行上传,系统会自动将上传的材料显示到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人工资格审查”界面。审核过程需要“人工审核”和“信息采集”两步完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时,要重点核查比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标准照片”是否一致,“本人标准照片”是否达到规定,外省籍考生“社保证明”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注明原因。
3.外省籍新考生资格审查。我省不接待非本省籍新考生报名。因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吉林省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对考生本人的学信网学籍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名。各高校统一组织本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和学籍信息一致的报名点进行报考。
(2)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工作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相关证件严格审核、确认,重点做好以下审核工作:
一是审核外省籍考生本人的工作证明、二代身份证;
二是需对外省籍考生提供的“个人参保证明”的二维码逐一扫描确认,“个人参保证明”信息与报名要求不符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三是各地区考试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外省籍考生报名的最终审核,要重点对所辖县(区)外省籍考生的报名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对于未及时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证明的考生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取消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考生。
(3)军人在网上报名后,需上传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照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对考生证件严格审核、确认。
4.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报名点只允许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按规定进行报名,否则考生将无法通过网上报名和毕业审核。开设的专业必须为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或原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专业,未经批复的专业,不允许接收考生报名考试。各中等职业院校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原有考生的报考工作,不再接受新生报名。
5.为确保网上缴费准确无误,请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在报考工作结束前在考务系统上对已经报考但尚未缴费的考生进行统计,并通过电话与考生就缴费情况进行确认沟通,避免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误报漏报情况。
6.涉及15位身份证号升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考生,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于当日15时汇总后提交电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改。各教育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查。
7.做好咨询和答疑工作。报名报考期间,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及时准确做好考生报名审核、咨询和答疑工作,对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受理,认真解决。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
六、疫情期间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吉林省各级人民政府将根据疫情发展随时调整防控措施 ,请考生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公布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外地来吉考生,需自觉遵守吉林省各地制定的防疫和排查措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主动向考区所在地政府报告并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排查、隔离和检测措施。从国外归国人员,必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入境防控措施做好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隔离健康观察等,隔离结束确定身体健康方可参加考试。
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考试方案和防控措施,请广大考生务必于7月10日后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同时,考生还应及时关注所在考区当地政府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通知、公告并严格执行。
考试期间,考生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
一是考试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建议考试前两周尽量不离开居住所在地。
二是有疫区旅居史、接触史或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考生,应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制定的各项隔离、检测和医学观察规定。
三是已经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考生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积极治疗,并执行相关的隔离措施。
四是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建议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考生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
五是吉林省籍考生应及时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考试前两周每天通过吉祥码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与就医。外省籍考生需注册当地政府推广使用的健康监测程序,考试前两周每天填报个人身体健康和出行情况。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需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吉祥码或相关健康监测证明。进入考点后,考生需关闭手机,手机由考点统一管理。
六是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需测体温。体温超过37. 3℃或有咽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及时就医,并按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
七是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
八是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其他事项
1.8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8月份考试课程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09号)执行。考试课程按照“单元平移”方式安排,即8月1日安排原4月11日的课程考试,8月2日安排原4月12日的课程考试,并且每门课程所在具体考试时间单元(上午、下午)不变。网址:2019/1028/3079.html。
8月份考试使用教材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2019年11月29日公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教材目录的通知》(吉教考字〔2019〕126号)执行。网址:2020/0511/3216.html。
2.10月份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教材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将于近日在官网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查阅。
3. 8月份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申请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上半年考试成绩公布时间8月下旬,该批次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按教育部要求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毕业证书我省下发时间预计为10月下旬,请考生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
4.考生本人要及时打印“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行打印。2020年报名参加自考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参加考试(疫情期间不集中发放准考证)。2020年之前报名,已经取得考籍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16年开始考生外省转考将统一从网上办理,具体程序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通知要求办理。2016年以前转入我省的考生档案需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转考介绍信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办理落籍手续。
6.考生如需办理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到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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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 百度...

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 吉林市人事局

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一、招录计划

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共考试录用公务员177名。具体情况详见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83年4月19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机关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79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六)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七)报考乡镇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县(市、区及街道办事处)以上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八)符合招考职位颂隐埋规定的具体条件。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4月19日前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以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7年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须知

今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携敏《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在4月20日8:30至4月28日16:30期间,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jlgwy.net )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确认时,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34 X45mm,大小20KB以下)。其中,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6:30。4月24日组织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和组织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进行专业考试,未能通过体能测试及专业考试的考生,在4月28日前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查询审查结果的时间为4月21日8:30至4月29日16:30。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并要在考生报名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可在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以在4月28日前向报考职位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组织、人事部门将在接受申请的第二个工作日向考生作出答复。

(三)缴费确认

5月4日8:30至5月9日16:30,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确认报名结束。未按时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野蚂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4月28日以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5月18日8:30至5月24日16:30,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报名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5倍的职位,要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要在4月28日18时前,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请速于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431--89995607)联系。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的体能测试项目和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的职位,报名考生应为本县(市)、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满两年或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满三年的优秀村干部,通过本人自荐、群众举荐或乡镇党委推荐,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432-2010304

市人事局:0432-2048882

四、考试安排

(一)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市直机关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和《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只考《申论》(乙)和《农村工作常识》。此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须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须加试《监狱、劳教专业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具体安排为:

0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13:30—14:30 《综合知识》或《农村工作常识》

15:00—16:00 《公安基础知识》或《监狱、劳教专业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180分(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400分,及格线为240分;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合格线另行确定)。各招考单位在公共科目笔试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的面试比例为1:5)。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农村工作常识》、《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报考公安基层职位考生考试成绩及格人数不足该职位招考计划数时,将按照考生自愿的原则,于6月12日至6月13日组织报考同类职位考生进行二次网上报名,并依据二次报名考生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有关政策执行,所加分数记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

专业考试由招考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考试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2008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面试在专业考试之后进行。报考市直机关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县(市、区)及其以下机关和报考公安机关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

报考部门在专业考试或面试前三天对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需将《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此表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加盖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后送交招考部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30分、20分、50分);不需要组织专业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乡镇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40分、60分)。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人事部、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按照人事部、司法部颁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其他部门的,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考部门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招考部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复核后,在市江城党建网站和市人事局网站或以其他方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七、录用审批及登记、备案

录用人员确定并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签发录用通知书后,再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登记或备案;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考部门提出意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2008年吉林市招录公务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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