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户口和档案的所在地不同怎么报名
不影响报名。各地规定各有不同,大多数省份是按照档案所在地进行报名。研究生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2022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为做好2022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德良好。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须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且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上学历注册验证信息。
4.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招生性质或范围属“直属”或“委培”的,须开具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证明。凡系统招生和委托培养的院校及专业,只允许该系统或委托单位的考生报考。
6.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户籍在藏或在藏工作(居住)人员。
7.在西藏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省级考试招生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8.区外户籍考生不得报考脱产类院校及专业;尚处于禁止参加成人高考的受处理者不得报名;已在其他省(市、区)报考的考生不得在我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审核”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9月3日至9月16日。
报名网址: http://crgx.zsks.edu.xizang.gov.cn:8082 (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
参加统一考试、二学历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生规定、招生专业目录、招生性质或范围及相关招生政策,详细了解网上报名流程,严格按要求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标准照片格式为:240×320像素,JPG格式,免冠蓝底,不得大于30KB)及有关报名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照顾加分审核材料等),并完成网上缴费。未按要求规范上传的,一律不予审核。
填报信息时,考生须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各项信息。填报志愿时,不得跨科类兼报;层次为高起本,第二志愿可兼报同科类高起专院校(参与高起专院校录取时重新计分);第一志愿为脱产专业,第二志愿可兼报函授或业余专业。填报完毕后,考生自行打印《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系统;非在职人员可由考生所在乡、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系统。
2.网上审核时间:9月10日至9月18日。
由各地(市)教育局招生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政工人事处,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实行网上审核。
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和资料上传后,由有关部门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考生本人须在网上完成信息最终确认。未经审核部门和考生本人双方共同审核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因委托他人(包括单位)或考生本人出现失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确认信息后,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规定交纳报名费56元,考务费每科36元(报名费、考务费均实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主动放弃。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组织实施考试,费用将退回缴纳账户。
4.各地(市)招生办要认真组织好网上报名和审核工作,严把报名审核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并按“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5.考生考场编排、考区试卷(答卷)需求申请时间:9月20日至9月25日。考生考场及座次按考区、报考层次、科类、科目组由计算机随机编排。
二、考试与评卷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除藏语文试题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命题外,其他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答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0.5mm黑色签字笔作答。
1.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史类、理工类分别设置统考科目。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或汉语+藏语文)、数学(文科)或数学(理科)、英语。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科类考试科目如下:
(1)文史类:语文(或汉语+藏语文)、数学(文科)、英语。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需加试专业基础课历史、地理科目(简称史地)。
(2)理工类:语文(或汉语+藏语文)、数学(理科)、英语。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需加试专业基础课物理、化学科目(简称理化)。
(3)成人高等学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等学校自行确定。成人高等学校专业加试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等学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11月5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考语文或汉语。考语文试卷的考生,语文成绩100%计入总分;考汉语试卷的考生必须考藏语文,汉语成绩和藏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报考藏医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同时考汉语和藏语文。各科类总分具体计算如下:
高中起点升本科总分=语文(或<汉语+藏语文>×50%)+数学+英语+史地(理化)
高中起点升专科总分=语文(或<汉语+藏语文>×50%)+数学+英语
2.专科起点升本科统考科目均为三门,即两门公共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各科类考试科目如下:
(1)文史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6)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专科起点升本科总分=政治+英语+专业基础课
上述各科目实行全国统考。
(二)考试组织
1.考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考区具体实施。考场必须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各考区要强化疫情防控和考务管理,加强对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规范操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认真组织考试。
2.考生须在户籍或工作(居住)地,按照“就近”原则报名参考,不受理跨区域报名。凡参加我区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区所设的考点参加考试,在其他省(市、区)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有关考务规定,做到诚信报考、诚信应考,按规定采集《考生诚信考试书》,打印准考证。第一科开考前或熟悉考点时,须提交个人彩色打印纸质版“藏易通绿色健康码”、14天所在考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时间在11月3日9:00后),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准考证等规定物品参加考试。
4.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英语、藏语文试卷除外),否则不予评卷。因不按考务规定和要求答卷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评卷、统分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西藏教育考试招生”微信服务号、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招生信息查询系统、西藏政务服务平台公布。
6.成绩公布后,如考生有异议,可向地(市)招生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查只查分不查卷,仅限于漏评、误评及小题分汇总,各地(市)招生办须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三)评卷工作
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市)教育局、格办政工人事处、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须积极配合做好评卷教师选派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录取
(一)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工作于11月下旬开始,12月下旬结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和改录。录取结果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西藏教育考试招生”微信服务号、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招生信息查询系统、西藏政务服务平台公布。
(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三)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分科类划定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如上线考生不足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四)录取时,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六)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申请进入专升本的,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自治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申请进入专升本的,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申请免试就读区内的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
4.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申请免试就读区内的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
5.运动健将和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由自治区招生办在考生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自治区招生办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不含行业性的单项奖及某一项工作奖或称号);
(2)获得自治区级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考生(夏尔巴人、僜人考生报名时民族选择“其他”);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即199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者,出生年月以考生本人身份证为准。
7.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自治区招生办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相应的资料信息(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上传省级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各地(市)招生办须认真审核,打印符合照顾条件考生所提交的资料信息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符合以上两项及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符合照顾条件的信息,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后,由各地(市)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七)委托培养学生的单位,可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向招生学校提出调整生源分配的建议,但不参与录取工作。
(八)所有院校均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委托其他单位、社会教育机构或个人在藏代录。凡不能参加我区网上远程录取的院校,只允许委托本校在藏函授站或自治区招生办代录。凡委托代录的院校,须提前将书面委托函发至自治区招生办。
(九)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招生院校不得擅自招收未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批录取的考生(或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一经查实取消该院校在藏招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十一)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委托其他单位、社会教育机构或个人在藏设立违规教学点(班)。函授院校若需在藏开设函授站,须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部门审批;区外脱产院校一律不得在藏设立教学点(班),且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社会教育机构或个人代授教学。
四、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对比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备案。
正式录取且逾期未报到入学的新生,招生学校不得注册其学籍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注册学籍的,自行承担后果。
五、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思想到位,技术到位,管理到位,防控到位”的要求。
各级考试招生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纪舞弊案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违反相关考试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处理。
六、其它
1.录取前不统一体检,已录取考生体检与否由录取院校确定。
2.在职及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社会其他人员的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乡、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负责。
3.自治区招生办及各地(市)招生办联系电话
4.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报名流程
考研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一般在每年的10月,现场报名确认在每年11月,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一般在9月,具体时间可看教育部通知。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西藏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须知
西藏自治区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公示出来了,西藏自治区共设置了6个报考点,详细的报考须知见下文通知,下面是整理的“关于西藏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通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关于西藏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我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二、报名要求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期间,考生须按网站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报名过程中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只能保留1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三)考生须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报考点设置
今年我区在拉萨市招生办、昌都市招生办、山南市招生办、日喀则市招生办、林芝市招生办和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设6个报考点。
四、报考点选择
(一)西藏所属高校(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西藏藏医药大学、西藏农牧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报考点报考。
(二)西藏户籍人员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点报考。
(三)西藏区内国家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在编人员可选择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点报考。
(四)持有西藏区内居住证人员可选择在居住证所在地报考点报考。
(五)近期在西藏区内连续缴纳社保三个月以上人员可选择在缴纳社保地报考点报考。
(六)那曲市和阿里地区符合上述第(二)条至第(五)条人员可就近选择区内报考点报考。
(七)在陕西省内工作学习的西藏自治区干部职工(含西藏民族大学干部职工)及其子女可选择在西藏民族大学报考点报考;区内国家公职人员因年休假原因可申请在西藏民族大学报考点报考。
(八)每个报考点均接受全国统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援藏计划、农村师资计划等类别的考生报名。
五、信息确认要求
(一)今年我区所有报考点均实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要求以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为准。
(二)网上确认时间:2022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首次材料上传截止时间11月2日18点,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11月3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以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网上确认须按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并提交本人图像照片、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其它相关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部分网上确认不通过的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六、报名流程
(一)了解招生政策,确定报考单位和专业:考生在报名前,须查阅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专业目录、拟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相关招生文件等,了解有关招生政策、特殊要求等。
(二)报名:1.登录报名网站;2.申请用户名和密码;3.进入网上报名子系统;4.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5.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6.核对报考信息;7.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并进行网上缴费;8.必须牢记网报用户名、登录密码和报名号,以备确认报名信息、下载准考证、调剂、录取等环节使用。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援藏计划”报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藏发改价格〔2021〕390号文件规定,研究生考试报名费56元/人、考务费36元/科/人、文具费15元/人。
七、其他
(一)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官网www.moe.gov.cn)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院校及专业。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咨询电话:
拉萨市 0891-6375594
日喀则市 0892-8832767
山南市 0893-7820599
林芝市 0894-5822294
昌都市 0895-4821068
西藏民族大学 029-33755799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年9月22日
浙江大学考研?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区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硕士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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