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考志愿投档规则
普通本科分文理类正基,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总成绩(满分7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的总成绩(满分6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单报本科的考生,如在本科层次未被录取,可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录取。
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各层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确定。
录取工作按批次依次进行。提前批本科,先投军事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事类单志愿;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在国家专项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其中列入第二批本科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在第二批本科正式投档纳液前完成投档录取)。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与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苏区专项艺术类计划列入提前批本科),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代号高校均为无效志愿。
文史、理工类中的提前批本科的军事类、国家专项本科(不含需政治考核、加试、面试的高校)、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的直招士官、高职(专科)批次,体育类各批次,艺术类提前批本科院校中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高校(有特殊招生要求难以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除外)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共5个专业组,艺术类普通批本科(经批准允许组织校考或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难以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除外)、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余均实行单志愿。
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即计划执行数),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校最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根据高校相关要求,对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按文、理类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作为投档先后顺序。但此排序不作为录取的先后依据,录取时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按志愿进行平行投档。
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的排序方法:
(1)文史类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
(2)理工类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
单志愿的投档规则(不含艺术类):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校最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的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投档录取规则及平行志愿排序方法分别按照省高招委有关文件执行。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对高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单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分数线上投档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洞清物集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和单志愿)均无效。
各高校应合理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要求,尤其是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须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使符合录取要求的出档考生能够录取。
2020江西专科投档分数线
2020年江西专科分数线150分。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150分;三校生文理类高职(专科):150分;艺术类高职(专科):105分;体育类高职(专科):105分;三校生艺术类高职(专科):105分;三校生体育类高职(专科):105分。
附江西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2020年我省文史、理工类各批次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批本科文史类547分、理工类535分;
院校投档分数线,也称调档线或提档线。投档分数线是投档过程中产生的某一专业或院校的最低成绩标准,专业投档分数线产生于专业平行志愿,院校投档分数线产生于院校顺序志愿。
形成过程
院校专业组投档分数线不是事先划定的,而是在正式投档后自然形成的。在正式投档时,教育考试院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高考成绩进行排序,按院校专业组实到计划的比例进行检索投档岩差,末位考生成绩即为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分数线。一所高校有几个院校专业组,就有几条对应的院校专业组投档分数线猜李。
投档录取操作都是透明化的,每个考生投档的过程(穗枣迟投档过程在招生网上被称为“轨迹信息”或者“档案状态”)都可以在阳光工程上查到。档案状态一般有七种:自由可投、已经投档、院校在阅、预录取、预退档、录取待审、录取。
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后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已经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
"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省招办投给院校的档案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2020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表样 - 百度...
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表样,含文理类、文理兼报艺术类、文理兼报体育类、三校生文理类、三校生艺术类、三校生体育类,下载下面附件查看样表具体内容。
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表样.xlsx
附: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设置情况
一、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共设6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主要包括军事、公安、司法、航海类、小语种、特殊定向、公费师范生等专业,本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军事类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非军事类院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3)定向:设6个平行志愿(公安定向最先投档,志愿须填报在A栏;其余院校平行投档)。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填报西藏定向生志愿的考生报考前须向县(区)招办提交书面申请)
2.国家专项本科。本批次设2组志愿栏:
1)需政考面试的高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2)其他高哗滑枯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第一批本科。主要包括教育部直属院校、“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列入的其他本科院校、地方专项、苏区专项。本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设1个特殊选拔单志愿,取得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才能填报(安排在模拟投档期间,一、二本对应批次正式投档前投档)。
2)设10个一本院校平行志愿(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和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代号高校均为无效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4.第二批本科。主要包括除列入提前批、第一批本科外的其他本科院校(含原三本批次院校),本让拿批次设2组志愿栏:
1)设10个二本院校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5.提前批高职(专科)。主要包括直招士官、公安、司法院校,以及部分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专业,本批次设置2组志愿栏:
1)直招士官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其他列入该批次院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6.高职(专科)批次。包括除提前批高职(专科)以外的所有招收高职(专科)专业的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以上各批次每个院校志愿后面均设6个专业志愿。
二、艺术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共设4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主要为公办本科院校。本批次分2个档次设置志愿栏:
1)实行单志愿的艺术类本科院校:设单志愿。征集两次,每次设1个征集志愿。
2)实行平行志愿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在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含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共5个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凡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本科高校艺术类各专业(含苏区专项),原则上纳入本批次。招生计划按5个专业组分类编制并按此乱洞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一次,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普通批本科:主要为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本批次分2个档次设置志愿栏:
1)艺术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依据省统考艺术专业成绩录取的,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按专业组投档顺序投档。征集一次,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艺术普通批本科单志愿:依据校考艺术专业成绩录取的,设单志愿。征集两次,每次设1个征集志愿。
3.提前批高职(专科):部分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单志愿。征集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4.高职(专科):除列入提前批高职(专科)外的其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两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三、体育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共设3个批次)
1.第一批本科:主要为“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体育类院校等。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第二批本科:未列入第一批本科的其他本科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高职(专科):所有高职(专科)体育类专业。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只征集一次)。
四、“三校生”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1.文理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2个批次)
1)本科批次,设10个平行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志愿栏)。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高职(专科),设10个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2个批次)
1)本科批次,设单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志愿栏,与艺术类普本单志愿同时录取。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2)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填在提前批高职(专科)志愿栏,与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同时录取。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3.体育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1个批次)
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五、投档次序
1.提前批本科,先投空军、海军招飞。之后投公安定向、运动训练单招,再投军事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事类单志愿(先投提前艺术类单志愿,再投文理)。待提前艺术类单志愿录取完成后投提前批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
2.国家专项本科,先投须面试高校单志愿;然后投出其他院校平行志愿。
3.第一批本科,在正式投档前完成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高校专项等投档(列入二本批次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二本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和录取。
4.同时段内不同志愿栏院校的征集志愿同一时间填报,投档按先后次序一次投完。提前本科艺术类和文理、体育类第一批本科征集投档,先投艺术类征集单志愿,再投体育、文理一本征集志愿,待艺术类单志愿征集志愿录取完成后再投艺术类征集平行志愿;艺术类普本第一次征集投档,先投普本征集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再投普本征集单志愿。
5.同时段内涉及艺术、体育、文理多个科类的,如无特殊规定,按艺术、体育、文理顺序投档。艺术类平行志愿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含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顺序投档。
6.定向在相应批次统招后投档;征集志愿投档时,在统招投档后不等下载立即投出。
7.预科在相应批次统招投档后不等下载立即投出;征集志愿投档时,在统招投档后不等下载立即投出。
8.各批次的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与单志愿)一律无效。
9.降分投档
文理类,在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得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下20分进行投档。
江西新高考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
江西 新 高考 是从2021年开始实行,也就是从2021年9月高一 新生 入学时开始实行,2024年将进行首届新高考,采取3+1+2新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另外从历史、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科目 考试 ,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科目考试,总分为750分。
一、 工作 目标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念敬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类梁腊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为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 毕业 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 校招 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2.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涵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全部科目。橡高滑选择性考试包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3.考试内容。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各学科必修课程内容。选择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各学科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内容。
4.考试对象。我省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完成相应科目课程计划必修内容 学习 的,须报考合格性考试;无我省普通高中学籍但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人员(须初中毕业且具有普通高中同期报名考生同等学力)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人员。
5.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统一组织实施; 艺术 (或音乐、美术)、 体育 与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各设区市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考试标准组织实施。合格性考试按照普通高中课程安排,随考随清。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的,不允许再次报考,未合格的科目可继续报考。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的选择性考试每年只考1次,安排在6月与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6.成绩呈现。合格性考试各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的历史、物理科目成绩以卷面原始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以等级转换分呈现。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终身有效,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二)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
2.评价程序。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师生客观记录 成长 过程,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对整理遴选出的材料在校内进行公示,经公示确认无异议的,统一录入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同时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3.评价使用。普通高中学校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高校要根据自身特色、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1.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
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高校确定招生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条件要求,考生选定选择性考试科目。高校根据考生的全国统一考试和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考试科目。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其中,历史、物理为首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为再选科目。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须根据所报考高校对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及自身兴趣特长,在首选科目历史、物理2门科目中必选且只选1门,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兼报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均安排在每年6月份同期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分值和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
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值各为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转换计分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
招生录取方式。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按照历史、物理科目,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在江西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分专业(类)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要求。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 填报志愿 ,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 志愿 。
普通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总成绩及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由省高招委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办法。在条件成熟后,探索投档模式改革,进一步增加高校招生和考生录取的双向选择机会。
2.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
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办法,健全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
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普通高中 毕业生 ,文化素质可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职招生院校组织测试。对非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均由高职招生院校组织测试,招生院校可联合命题或联合测试。
健全高职院校统招录取方式。保留考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高职院校录取统招考生时,可参照普通本科高校对考生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依据考生统一高考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完善规范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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