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历无忧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山西省在职护理报考研究生条件 山西省人民医院200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考生,一起来了解下吧!
山西省人民医院200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近年来,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编制床位的增加,我院对医护人员的需求也随之增加,2009年我院将继续招聘各类工作人员,为规范我院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我省《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和《山西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文件精神,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指导、监督下,在下达的2009年度人员录用招聘计划内,实施公开招聘,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院的实际需求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领导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工会、医务、护理等部门人员组成。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猜悉皮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⒈临床、医技科室医师岗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学历条件:2005年以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
⑵外语水平:大学外语六级水平(或四级水平同时研究生核心课程均分80分以上者。)
⑶有医师资格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⑷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⒉护士岗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学历:2004年以后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含助产专穗差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有正规普通高中毕业证。
⑵外语水平:大学外语三级以上。
⑶年龄: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0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医院委托省卫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一次组织完成,占总成绩的30%。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医疗岗位达不到1:3的比例、护理岗位达不到1:5比例的招聘岗位,陆猛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省卫生厅同意并报省人社厅批准,不受比例限制,但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单位拟聘人员平均成绩。
笔试成绩按两部分成绩合并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按医疗岗位1:3的比例、护理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指导、监督下由我单位组织,成绩占总成绩的70%。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我单位专家2名,其余3名专家从“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 同专业专家中随机选取。
面试包含以下内容:
⑴综合素质面试:占总成绩的30%,包括形象、气质、表达能力、思维活动等内容。
⑵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占总成绩的40% 。
三考核、体检
体检、考核对象根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的总分排序,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录取。
由我院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卫生厅及医院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生厅同意,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规定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12月22日—12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1、所有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单、研究生核心课程成绩单、二寸白底彩色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以及照片的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2、2005年以来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就业人员,报名时需携带学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在职人员还须携带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上述时间内到省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和资格审查。
4、享受加分待遇的条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下列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享受笔试加5分待遇:
1、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
2、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含晋西北计划);
3、参加大学生教师特岗计划的人员;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加分证明凭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由省卫生厅人事处审核。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领导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工会、医务、护理等部门人员组成。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猜悉皮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⒈临床、医技科室医师岗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学历条件:2005年以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
⑵外语水平:大学外语六级水平(或四级水平同时研究生核心课程均分80分以上者。)
⑶有医师资格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⑷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⒉护士岗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学历:2004年以后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含助产专穗差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有正规普通高中毕业证。
⑵外语水平:大学外语三级以上。
⑶年龄: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0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医院委托省卫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一次组织完成,占总成绩的30%。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医疗岗位达不到1:3的比例、护理岗位达不到1:5比例的招聘岗位,陆猛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省卫生厅同意并报省人社厅批准,不受比例限制,但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单位拟聘人员平均成绩。
笔试成绩按两部分成绩合并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按医疗岗位1:3的比例、护理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指导、监督下由我单位组织,成绩占总成绩的70%。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我单位专家2名,其余3名专家从“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 同专业专家中随机选取。
面试包含以下内容:
⑴综合素质面试:占总成绩的30%,包括形象、气质、表达能力、思维活动等内容。
⑵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占总成绩的40% 。
三考核、体检
体检、考核对象根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的总分排序,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录取。
由我院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卫生厅及医院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生厅同意,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规定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12月22日—12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1、所有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单、研究生核心课程成绩单、二寸白底彩色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以及照片的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2、2005年以来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就业人员,报名时需携带学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在职人员还须携带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上述时间内到省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和资格审查。
4、享受加分待遇的条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下列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享受笔试加5分待遇:
1、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
2、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含晋西北计划);
3、参加大学生教师特岗计划的人员;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加分证明凭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由省卫生厅人事处审核。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山西省自考本科学历可以考研究生吗?
自考本科学历可以考研究生吗
1、自考本科学历可以考研究生。自考本科学历可以考研究生。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学习方式,取得自考本科文凭的考生可以通过这个学历报考研究生,来将自己的第一学历改为全日制统招。那样就和统招生一样,无论参与国家级任何考试、考编制或者企业升职应聘,都是看你的第—学历。
但由于研究生招生院校每年的招生计划都是不同的,并且每年对于考生的要求也不同,所以自考本科学历的考生想要报考研究生最好和该院校联系一下。
2、每年研究生的招生院校都会在官网上发布研究生招生的信息,想要报考的函授本科考生在报考前需要仔细阅读一下。
自考学历报考研究生注意事项
1、按照国家的规定,自考学历和普通高校学历是同等效力。但是由于高校招生拥有很大的自主权,不同的学校对自考生的要求不一样,有的要求必须有英语的四级证,或学士学位证。因此,考生在报考前—定要看清楚院校的招生简章。
2、每年12月份毕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之前,自考生需要到本地的招考办申请办理“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成绩单”,以本科在读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研究生。等到来年4月研究生录取复审时,再出具正式的本科毕业证,确认考试资格以及是否被录取就可以了。
3、考研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未能通过学历(学蔽竖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根据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要求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举个例子,参加2022年研究生考试,按照21年的时间点推算,应该是在今年的10月份左右报名,12月下旬考试。到2022年的3月份复试,2022年的9月份入学。如果有把握在2022年完成所有考试并且9月之前拿到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就可以报考。槐并慎
5、专科考研,一般都是需要毕业两年以后可以报名。
注意,这里的两年不是你拿着专科证干等两年,而是从你毕业到研究生录取的那一年你能够两年就可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铅敬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1、自考本科学历可以考研究生。自考本科学历可以考研究生。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学习方式,取得自考本科文凭的考生可以通过这个学历报考研究生,来将自己的第一学历改为全日制统招。那样就和统招生一样,无论参与国家级任何考试、考编制或者企业升职应聘,都是看你的第—学历。
但由于研究生招生院校每年的招生计划都是不同的,并且每年对于考生的要求也不同,所以自考本科学历的考生想要报考研究生最好和该院校联系一下。
2、每年研究生的招生院校都会在官网上发布研究生招生的信息,想要报考的函授本科考生在报考前需要仔细阅读一下。
自考学历报考研究生注意事项
1、按照国家的规定,自考学历和普通高校学历是同等效力。但是由于高校招生拥有很大的自主权,不同的学校对自考生的要求不一样,有的要求必须有英语的四级证,或学士学位证。因此,考生在报考前—定要看清楚院校的招生简章。
2、每年12月份毕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之前,自考生需要到本地的招考办申请办理“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成绩单”,以本科在读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研究生。等到来年4月研究生录取复审时,再出具正式的本科毕业证,确认考试资格以及是否被录取就可以了。
3、考研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未能通过学历(学蔽竖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根据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要求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举个例子,参加2022年研究生考试,按照21年的时间点推算,应该是在今年的10月份左右报名,12月下旬考试。到2022年的3月份复试,2022年的9月份入学。如果有把握在2022年完成所有考试并且9月之前拿到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就可以报考。槐并慎
5、专科考研,一般都是需要毕业两年以后可以报名。
注意,这里的两年不是你拿着专科证干等两年,而是从你毕业到研究生录取的那一年你能够两年就可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铅敬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2019年山西省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百...
【 #考研# 导语】太原科技大学(历滑蠢Taiy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太原科大”,坐落于山西省省会太原市,是一所以工为主,装备制造主流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哲学、教育和艺术学九大学科门类相互支撑,博士、硕士、学士多层次教育合理衔接的山西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欢迎报考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7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专业介绍、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详见招生目录,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一志愿达线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录取类别
招生目录内所公布的招生人数含非定向、定向就业两种类型的研究生。
1.非定向生须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至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生可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至学校或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三、考试科目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笔试科目有政治理论、外国语(一、二)、数学(第三单元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管理类联考、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内容详见招生目录)。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符合我校各专业的报考要求,并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第1-4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让粗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第1-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同等学力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满2年)。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科目将在复试前公布)。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肢陪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复试录取
学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复试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于3月中旬公布,复试名单于3月下旬公布。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考试大纲及历年试题
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网页( http://yjs.tyust.edu.cn/zsgz.htm )“资料下载”栏下载专业课考试大纲和部分年度的试题。
九、培养方式、学费及奖助学金
1.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全日制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培养修业年限为2年),非全日制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MBA)学费共20000元/生,工商管理(MBA)专业学费共30000元/生(如有变动,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3.录取后人事档案调至学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均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助学金。
4.全日制在校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及8000、6000、3000元/生.年的学业奖学金和不同类型的单项奖学金,奖学金覆盖率可达100%。
5.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经双向选择上岗后可获得相应的工作津贴。
6.在校生经申请立项后,可获得5000元-20000元的省级或校级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十、注意事项及其他
1.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初试前向我校提交符合要求的学历(学籍)核验结果。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5.有关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最新信息,请及时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欢迎报考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7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专业介绍、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详见招生目录,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一志愿达线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录取类别
招生目录内所公布的招生人数含非定向、定向就业两种类型的研究生。
1.非定向生须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至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生可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至学校或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三、考试科目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笔试科目有政治理论、外国语(一、二)、数学(第三单元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管理类联考、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内容详见招生目录)。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符合我校各专业的报考要求,并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第1-4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让粗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第1-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同等学力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满2年)。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科目将在复试前公布)。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肢陪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复试录取
学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复试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初试成绩于3月中旬公布,复试名单于3月下旬公布。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考试大纲及历年试题
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网页( http://yjs.tyust.edu.cn/zsgz.htm )“资料下载”栏下载专业课考试大纲和部分年度的试题。
九、培养方式、学费及奖助学金
1.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全日制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法律(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培养修业年限为2年),非全日制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MBA)学费共20000元/生,工商管理(MBA)专业学费共30000元/生(如有变动,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3.录取后人事档案调至学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均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助学金。
4.全日制在校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及8000、6000、3000元/生.年的学业奖学金和不同类型的单项奖学金,奖学金覆盖率可达100%。
5.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经双向选择上岗后可获得相应的工作津贴。
6.在校生经申请立项后,可获得5000元-20000元的省级或校级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十、注意事项及其他
1.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初试前向我校提交符合要求的学历(学籍)核验结果。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5.有关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最新信息,请及时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2021年山西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校医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校医68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恪尽职守,热爱教育事业。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见附件2)。
(五)持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六)40周岁及以下(截止到2021年11月1日)。
(七)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八)“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及条件:
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敬迟敬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九)“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招聘对象及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范围: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1月。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十)须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在读的全日制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名)。
4.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提交申请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8:00至2021年11月9日17:00
报名网站: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相关链接招考平台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且报考人员姓名须与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立即旦孝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2021年11月9日17:00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亮慎位。
3.缴纳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24:00。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试费50元。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21年11月12日-15日前往太原市教育局人事科(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开始打印准考证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笔试内容。校医岗位1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校医岗位2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
4.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低于3:1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
5.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详见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告。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数的3倍比例确定。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的学历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同时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并按以下要求填报:
1.大学生村官“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乡镇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管理)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或已取得合格证书,现续聘在职的,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地意见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派出(管理)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且未续聘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
2.2010年以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直接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人社部门盖章,“派出(管理)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
3.“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2010年(不含)以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管理)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
4.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5.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户口簿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考生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逾期不到或无法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过程中考生放弃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
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通过考生回答问题等测试考生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等。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和太原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签订后,聘用期内不得办理调离、辞职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2.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太原市教育局0351-2020341
报名网址: http://rsks.rsj.taiyuan.gov.cn/
1.2021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校医岗位计划表
2.2021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校医专业目录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太原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日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校医68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恪尽职守,热爱教育事业。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见附件2)。
(五)持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六)40周岁及以下(截止到2021年11月1日)。
(七)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八)“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及条件:
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敬迟敬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九)“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招聘对象及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范围: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1月。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十)须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在读的全日制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名)。
4.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提交申请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8:00至2021年11月9日17:00
报名网站: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相关链接招考平台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且报考人员姓名须与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立即旦孝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2021年11月9日17:00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亮慎位。
3.缴纳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24:00。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试费50元。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21年11月12日-15日前往太原市教育局人事科(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开始打印准考证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笔试内容。校医岗位1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校医岗位2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
4.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低于3:1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
5.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详见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告。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数的3倍比例确定。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的学历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同时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并按以下要求填报:
1.大学生村官“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和乡镇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管理)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或已取得合格证书,现续聘在职的,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地意见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派出(管理)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且未续聘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
2.2010年以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直接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人社部门盖章,“派出(管理)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
3.“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2010年(不含)以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管理)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
4.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5.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户口簿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考生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逾期不到或无法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过程中考生放弃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
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通过考生回答问题等测试考生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等。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和太原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签订后,聘用期内不得办理调离、辞职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2.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太原市教育局0351-2020341
报名网址: http://rsks.rsj.taiyuan.gov.cn/
1.2021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校医岗位计划表
2.2021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校医专业目录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太原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日
全国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正高级及副高级) - 百度...
【 #卫生职称# 导语】以下为本站为各位整理的全国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正高级及副高级),由于各个地区有些许差异,具体内容以同年评定通知为准!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副高职称5年以上(含5年,以下同)。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7年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只有临床、中医(含中西结合,以下同)和口腔类别以外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县级及县级以下(含县级,以下同)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
2.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4年以上。
4.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2年以上。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
2.具有临床类专业中级职称;
3.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学中级职称的不须提供此证)。
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等)相一致。申报护理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报人员现医师类职称专业类别与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不一致的,其现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依据,但申报专业类别须与执业类别相一致。
三、论文要求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第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其中1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另1篇可为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也可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
(三)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枣氏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应为《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烂岩茄》(见湘卫职改办〔2010〕3号文件,以下简称《目录》)收录、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 http://www.gapp.gov.cn/ )上查询到的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国外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评审专家组鉴定。
所有公开发表文章要求1500字以上,个案、综述、增刊发表文章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论文。
(四)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撰写作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依据的宣读论文、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1.宣读论文应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上宣读、字数不少于1500字,须具备《论文宣读证书》和刊载该宣读论文的学术会议论文集。
2.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已在单位宣读。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不能作为此类文章参评。
5.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
6.论文内容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近。
四、下基层服务要求
在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中医和口腔类别专业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
年龄在50岁以上或以往曾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可免下基层服务。
五、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能力要求
(一)外饥察语(医古文)水平要求。申报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卫生类或综合类),申报正高者须提供A级成绩,申报副高者须提供B级或A级成绩;申报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可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或医古文考试成绩。
有关外语(医古文)免试、降分、放宽成绩的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关于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7〕56号)。
(二)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规定,凡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之前取得原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科目(模块)。
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湘人发〔2003〕39号)。
六、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湘卫科教发〔2001〕6号)规定,达到规定学分才能申报。
七、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硕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4年,博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
(二)受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
(三)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中明确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副高职称5年以上(含5年,以下同)。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7年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只有临床、中医(含中西结合,以下同)和口腔类别以外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县级及县级以下(含县级,以下同)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
2.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4年以上。
4.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2年以上。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
2.具有临床类专业中级职称;
3.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学中级职称的不须提供此证)。
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等)相一致。申报护理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报人员现医师类职称专业类别与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不一致的,其现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依据,但申报专业类别须与执业类别相一致。
三、论文要求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以第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其中1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另1篇可为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也可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
(三)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枣氏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应为《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烂岩茄》(见湘卫职改办〔2010〕3号文件,以下简称《目录》)收录、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 http://www.gapp.gov.cn/ )上查询到的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国外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评审专家组鉴定。
所有公开发表文章要求1500字以上,个案、综述、增刊发表文章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论文。
(四)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撰写作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依据的宣读论文、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1.宣读论文应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上宣读、字数不少于1500字,须具备《论文宣读证书》和刊载该宣读论文的学术会议论文集。
2.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已在单位宣读。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不能作为此类文章参评。
5.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
6.论文内容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近。
四、下基层服务要求
在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中医和口腔类别专业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
年龄在50岁以上或以往曾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可免下基层服务。
五、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能力要求
(一)外饥察语(医古文)水平要求。申报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卫生类或综合类),申报正高者须提供A级成绩,申报副高者须提供B级或A级成绩;申报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可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或医古文考试成绩。
有关外语(医古文)免试、降分、放宽成绩的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关于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7〕56号)。
(二)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规定,凡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之前取得原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科目(模块)。
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湘人发〔2003〕39号)。
六、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湘卫科教发〔2001〕6号)规定,达到规定学分才能申报。
七、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硕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4年,博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
(二)受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
(三)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中明确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
以上就是学历无忧网整理的山西省在职护理报考研究生条件 山西省人民医院200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在职研究生相关信息,敬请查阅学历无忧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