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历无忧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亳州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2021安徽亳州市蒙城县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公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考生,一起来了解下吧!
亳州学院在职研究生上课时间?
亳州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类型穗冲为非全日制研究生,设置的招生专业主要有工商管理等文理科商科类专业,上课方式有周末班、集中班和网络班三种。亳州学院线下的上课地点为:
亳州市
。
一、亳州学院周末班上课时间介绍
周末班是利用周六日进行线下授课,一般不会耽误学员的正常工作进度。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课程学习,学员可以近距离的接受优质教师的课程传授,对于有疑惑的问题,教师也可以及时的作出解答、进行指导,有利于学员更快速的吸收并掌握知识。另外,在进行线下学习的过程中,各位学员还可以结识很多有上进心的行业优秀人才,大家可以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有利于学员积累人脉。
二、亳州学院集中班上课时间介绍
集中班一般是在学员的工作业余时间进行线下授课,就读者通常只需每个月抽出3至4天时间参与线下的集中学习。选择这种方式参与课程学习的学员,不仅可以在线下近距离的接受教师的知识传授,结识诸多优质人脉,还可以减少诸多路程往返的麻烦,能够为自身节省不少时间及经济成本。
三、亳州学院网络上课介绍
除了周末上课和集中上课的面授学习外,还可以通过网络远程进行亳州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的学习。这种方式使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网络随时随地的进行课程的学习,猜键歼打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使人们时间利用效率有着很大的增加。部分院校专业可能不支持网络版课程。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亳州学院在职研究生的问题,您可以关注我们,掌握最新政策信息。考研政策不清晰?亮世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开放网申报名中。亳州学院在职研究生预报名地址: https://www.87dh.com/yjs2/
一、亳州学院周末班上课时间介绍
周末班是利用周六日进行线下授课,一般不会耽误学员的正常工作进度。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课程学习,学员可以近距离的接受优质教师的课程传授,对于有疑惑的问题,教师也可以及时的作出解答、进行指导,有利于学员更快速的吸收并掌握知识。另外,在进行线下学习的过程中,各位学员还可以结识很多有上进心的行业优秀人才,大家可以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有利于学员积累人脉。
二、亳州学院集中班上课时间介绍
集中班一般是在学员的工作业余时间进行线下授课,就读者通常只需每个月抽出3至4天时间参与线下的集中学习。选择这种方式参与课程学习的学员,不仅可以在线下近距离的接受教师的知识传授,结识诸多优质人脉,还可以减少诸多路程往返的麻烦,能够为自身节省不少时间及经济成本。
三、亳州学院网络上课介绍
除了周末上课和集中上课的面授学习外,还可以通过网络远程进行亳州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的学习。这种方式使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网络随时随地的进行课程的学习,猜键歼打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使人们时间利用效率有着很大的增加。部分院校专业可能不支持网络版课程。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亳州学院在职研究生的问题,您可以关注我们,掌握最新政策信息。考研政策不清晰?亮世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开放网申报名中。亳州学院在职研究生预报名地址: https://www.87dh.com/yjs2/
2021安徽亳州市蒙城县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安徽亳州市蒙城县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30人,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5月16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扩大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稳定和优化教师队伍,经县政府同意,2021年继续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入岗位计樱猛丛划
计划总数为3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信息表》。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1.现任在编在岗优秀中职、中小学、高中、特殊教育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1976年4月29日(含)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1971年4月29日(含)以后出生。
4.中职、中学、高中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蒙城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
5.其他:
(1)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2)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调入:
(1)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违反法律规定上访知者的;
(4)因工作不力、不能胜任工作而被学校停课或被解除班主任及其他行政职务的;
(5)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6)有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以及其他不宜引进情形的。
(7)其他情形不宜选调的。
三、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岗位对等原则。即学段与学段对等,农村与农村学校、城区与城区学校对等,普通高中学校示范等级对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分示范等级)。鼓励县外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示范级别高的学校教师到示范级别低的学校任教,高学段教师到低学段任教。
3、农村教师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学科优质课比赛一等奖、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带头人、特级教师等称号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我县城区学校(仅限所列称号,且符合学段对等和示范等级对等原则)。
四、选调工作程序
在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选岗、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公告》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
( http://www.mengcheng.gov.cn/Special/template/156.html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 http://mcxxgk.bozhou.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91/0/page_1.html )向社会发布。后续招聘信息将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蒙城县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蒙城县北蒙大道东三友路南)。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三)报名
1.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包括学校出具的无不予调入“七个方面”情形的证明材料)。
2.疫情防控要求:
在报名点大门处进行体温检测,报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描“安康码”,并间隔1米以上距离,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安康码”为绿码人员方可进入报名点报名。(注:省内报考人员须下载“皖事通”,提前申领“安康码”)。如发现体温异常、咳嗽或疑似病例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程序处置。
“安康码”为黄码、红码,未解除隔离、观察期未满以及体温不正常(额温≥36.8℃,腋温≥37.3℃)的人员,严禁进入报名点现场报名。上述不能进入报名点及省外报考人脊樱员,需通过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按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包括学校出具的无不予调入“七个方面”情形的证明材料)的顺序,将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县外选调+姓名+岗位代码”的格式上传至95621500@qq.com。线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8:30--5月16日17:30,逾期不予报名。
3.报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不设比例限制。报名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合格的人员于2021年5月28日上班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蒙城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面试
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采取面试办法进行。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2、面试内容:所报学段学科现行课本内容,不指定具体版本。
3、面试时限:准备时长50分钟,无生上课时长为15分钟。
4、面试成绩的计算和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原则上同一岗位只设一个面试小组,但对同一岗位因报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以上面试小组的,面试成绩不等同于最终成绩,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普遍采用的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本小组的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有效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有效面试平均成绩),其中使用修正系数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无效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平均成绩、本面试小组平均成绩和最终成绩在蒙城县教育网向社会公布。为保证选调人员的素质,对最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人员,不予进入后续程序。
(五)确定拟调入人员
在对等的原则下,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分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调入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多人并列的,以教龄长的为准,再相同,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该岗位计划。
若本次总调入计划没有完成,剩余计划全部调整用于立仓学区、马集学区、篱笆学区、许疃学区、三义学区等五个学区学校农村村小岗位,供有服从调剂意愿且面试合格考生选岗使用。根据剩余计划总数,按照最终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服从调剂意愿的拟调入人员数(最终成绩排名不分学段学科,凡填报服从调剂意愿的人员,视为同意这一排名规则),如最后一名成绩多人并列的,以教龄长的为准,再相同,并列人员同时进入。
(六)体检
拟调入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的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与体检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七)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选岗对象。一个学科涉及多个学校岗位的,在对等的原则下,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公开选岗。选岗时,如遇成绩并列,临时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若该学科只剩余一个学校岗位,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该学校。
服从调剂意愿的拟调入人员直接按照最终成绩高低顺序选岗,凡填报服从调剂意愿的人员,视为同意这一选岗顺序规则。选岗时,如遇成绩并列,临时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选岗相关事宜请关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的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八)办理调入手续
拟调入人员名单报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县人社局向拟调入人员所在地人社部门发《人事商调函》,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县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分别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凡调入我县的各学段教师,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调入学校无岗位的,调入人员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低聘的人员视为放弃调入资格。
调入的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调入资格。
五、有关事宜
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报名联系电话:0558—7623016
监督电话:0558—7623068(县教育局)
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1年蒙城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021年蒙城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报名表.xlsx
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9日
一、调入岗位计樱猛丛划
计划总数为3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信息表》。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1.现任在编在岗优秀中职、中小学、高中、特殊教育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1976年4月29日(含)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1971年4月29日(含)以后出生。
4.中职、中学、高中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蒙城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
5.其他:
(1)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2)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调入:
(1)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违反法律规定上访知者的;
(4)因工作不力、不能胜任工作而被学校停课或被解除班主任及其他行政职务的;
(5)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6)有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以及其他不宜引进情形的。
(7)其他情形不宜选调的。
三、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岗位对等原则。即学段与学段对等,农村与农村学校、城区与城区学校对等,普通高中学校示范等级对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分示范等级)。鼓励县外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示范级别高的学校教师到示范级别低的学校任教,高学段教师到低学段任教。
3、农村教师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学科优质课比赛一等奖、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带头人、特级教师等称号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我县城区学校(仅限所列称号,且符合学段对等和示范等级对等原则)。
四、选调工作程序
在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选岗、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公告》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
( http://www.mengcheng.gov.cn/Special/template/156.html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 http://mcxxgk.bozhou.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91/0/page_1.html )向社会发布。后续招聘信息将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蒙城县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蒙城县北蒙大道东三友路南)。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三)报名
1.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包括学校出具的无不予调入“七个方面”情形的证明材料)。
2.疫情防控要求:
在报名点大门处进行体温检测,报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描“安康码”,并间隔1米以上距离,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安康码”为绿码人员方可进入报名点报名。(注:省内报考人员须下载“皖事通”,提前申领“安康码”)。如发现体温异常、咳嗽或疑似病例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程序处置。
“安康码”为黄码、红码,未解除隔离、观察期未满以及体温不正常(额温≥36.8℃,腋温≥37.3℃)的人员,严禁进入报名点现场报名。上述不能进入报名点及省外报考人脊樱员,需通过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按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包括学校出具的无不予调入“七个方面”情形的证明材料)的顺序,将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县外选调+姓名+岗位代码”的格式上传至95621500@qq.com。线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8:30--5月16日17:30,逾期不予报名。
3.报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不设比例限制。报名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合格的人员于2021年5月28日上班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蒙城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面试
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采取面试办法进行。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2、面试内容:所报学段学科现行课本内容,不指定具体版本。
3、面试时限:准备时长50分钟,无生上课时长为15分钟。
4、面试成绩的计算和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原则上同一岗位只设一个面试小组,但对同一岗位因报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以上面试小组的,面试成绩不等同于最终成绩,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普遍采用的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本小组的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有效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有效面试平均成绩),其中使用修正系数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无效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平均成绩、本面试小组平均成绩和最终成绩在蒙城县教育网向社会公布。为保证选调人员的素质,对最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人员,不予进入后续程序。
(五)确定拟调入人员
在对等的原则下,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分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调入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多人并列的,以教龄长的为准,再相同,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该岗位计划。
若本次总调入计划没有完成,剩余计划全部调整用于立仓学区、马集学区、篱笆学区、许疃学区、三义学区等五个学区学校农村村小岗位,供有服从调剂意愿且面试合格考生选岗使用。根据剩余计划总数,按照最终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服从调剂意愿的拟调入人员数(最终成绩排名不分学段学科,凡填报服从调剂意愿的人员,视为同意这一排名规则),如最后一名成绩多人并列的,以教龄长的为准,再相同,并列人员同时进入。
(六)体检
拟调入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的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与体检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七)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选岗对象。一个学科涉及多个学校岗位的,在对等的原则下,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公开选岗。选岗时,如遇成绩并列,临时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若该学科只剩余一个学校岗位,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该学校。
服从调剂意愿的拟调入人员直接按照最终成绩高低顺序选岗,凡填报服从调剂意愿的人员,视为同意这一选岗顺序规则。选岗时,如遇成绩并列,临时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选岗相关事宜请关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的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八)办理调入手续
拟调入人员名单报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县人社局向拟调入人员所在地人社部门发《人事商调函》,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县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分别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凡调入我县的各学段教师,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调入学校无岗位的,调入人员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低聘的人员视为放弃调入资格。
调入的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调入资格。
五、有关事宜
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报名联系电话:0558—7623016
监督电话:0558—7623068(县教育局)
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1年蒙城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021年蒙城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报名表.xlsx
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9日
2012年安徽亳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中共亳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全市型正纤2012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办法和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
二、考录计划和职位
全市共计划考录公务员433名(含市地税系统9名)。其中市直机关95名,县、区及以下机关338名。
亳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等信息,将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www.ah.hrss.gov.cn )、安徽先锋网( www.ahxf.gov.cn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www.apta.gov.cn )、亳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bzrsks.org.cn )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0日至1994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指198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的。
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其他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清斗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除涉密机关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采取相应的报名办法外,均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2年3月 10 日9:00至3月15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书”,填写《安徽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招录职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公务卜仿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3月1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20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4月4日至4月6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4月7日至4月9日期间,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其他事宜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1,方可开考。但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法院、检察院要求法律专业本科以上资格条件的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也可按3:1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计划数,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2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报考计算机、法律、财会、公安、外语、税收等专业性较强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报考其他职位和市以下法院、检察院专门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报考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
笔试内容以《安徽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4月8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30—17:00《申论》或《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或《专业知识》)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4月10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少数民族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民委关于其民族情况和公安部门关于其与父母血亲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理审核手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市以下机关为50分。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按市以下分数线标准执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笔试成绩达线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个别机关招录的特殊职位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统一笔试后进行加试,加试的时间、方式、内容以及成绩计算等事宜另行确定并事先向报考人员公布。
六、资格复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2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各招录机关在办理资格复审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体能测评或面试通知书。
七、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同职位招录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组织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报考有专业要求警察职位的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同职位招录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招录职位体检或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应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十、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名单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市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招录职位的拟录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监督检查
为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加大考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组织和参与招录工作的有关人员违反招录工作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考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考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1、政策咨询:0558—5132016;
2、考务和技术咨询:0558-5118606;
3、监督举报:0558-5555812,599115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3月6日-3月22日的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一、考录办法和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
二、考录计划和职位
全市共计划考录公务员433名(含市地税系统9名)。其中市直机关95名,县、区及以下机关338名。
亳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等信息,将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www.ah.hrss.gov.cn )、安徽先锋网( www.ahxf.gov.cn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www.apta.gov.cn )、亳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bzrsks.org.cn )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0日至1994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指198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的。
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其他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截至报名时,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清斗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除涉密机关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采取相应的报名办法外,均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2年3月 10 日9:00至3月15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书”,填写《安徽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招录职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公务卜仿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3月1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20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4月4日至4月6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4月7日至4月9日期间,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其他事宜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1,方可开考。但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法院、检察院要求法律专业本科以上资格条件的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也可按3:1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计划数,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2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报考计算机、法律、财会、公安、外语、税收等专业性较强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报考其他职位和市以下法院、检察院专门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报考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
笔试内容以《安徽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4月8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30—17:00《申论》或《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或《专业知识》)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4月10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少数民族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民委关于其民族情况和公安部门关于其与父母血亲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理审核手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市以下机关为50分。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按市以下分数线标准执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笔试成绩达线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个别机关招录的特殊职位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统一笔试后进行加试,加试的时间、方式、内容以及成绩计算等事宜另行确定并事先向报考人员公布。
六、资格复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2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各招录机关在办理资格复审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体能测评或面试通知书。
七、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同职位招录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组织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报考有专业要求警察职位的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同职位招录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招录职位体检或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应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十、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名单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市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招录职位的拟录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监督检查
为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加大考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组织和参与招录工作的有关人员违反招录工作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考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考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1、政策咨询:0558—5132016;
2、考务和技术咨询:0558-5118606;
3、监督举报:0558-5555812,599115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3月6日-3月22日的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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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有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获得亳州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最后学员在该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学手续的办理。学员在亳州学院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完成专业计划的全部学习任务,达到证书授予的条件,即可获得该校颁发的双证。亳州学院是安徽省直属的、安徽省和亳州市共建的正规公办大学。
以上就是对亳州学院在职研究生报考流程的介绍,有报考意向的学员,根据上述的流程完成报考。学员在亳州学院获得的双证是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证书的含金量比较高,受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可用于报考公务员、职称评审、积分落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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