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重庆分数线2023高考 重庆高考录取规则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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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高考报名时间
2024四川高考报名时间预计是在10月下旬左右。
根据历年四川高考报名时间推测,2024四川高考报名时间预计是在10月下旬左右,高考报名时间也会因地区、院校和招生计划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所以如果要知晓四川高考报名具体准确的时间需要大家关注教育考试院官网上的消息。
2023四川高考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考生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2022年10月14日至20日,网上缴费的时间安排在10月21日至25日。
四川高考艺术体育类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2日,11月4日前完成考生信息库数据上报工作;其他类别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13日,11月14日前完成考生信息库数据上报工作。具体安排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实施。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四川高考考生在完成文化考试报名后,还需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各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安排在2022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具体办法详见《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
高考的意义:
高考是许多学生最接近理想、最应该努力拼搏的时候。对于这94%的学生来说,他们也是其中的一员。每一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上一所好大学,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高考是给你一个非常重要的机会来改变你的生活,改变你家庭的命运,为年迈的父母创造一个更好的养老环境。因此,对于贫困家庭的孩子来说,高考对他们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选择,因为这条路将改变他们生活中的一切。
高考给所有考生开启一扇充满机遇的大门,让他们走进新的道路,慢慢成为一个思想成熟,有理想,有毅力的成年人。在大学里,你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学习到更多知识,视野也会变得更加开阔。
重庆分数线2023高考
2023高考重庆分数线是:本科批407分,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480分,专科批180分。
高考志愿填报常见问题:
一、在哪里可以了解高考成绩.
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各高校招生计划、往年录取参考等志愿填报权威信息.考生可按照本省(区、市)公布的高考成绩发布时间,及时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权威渠道查询高考成绩。
各省(区、市)在发布高考成绩的同时,一般会公布志愿填报时间、方式和办法,并提供今年各高校招生计划、往年录取情况参考等权威信息。
二、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有哪些公共服务?
教育部高度重视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各地建立了招生考试机构、高校、中学多方面志愿填报咨询公共服务体系。
考生可以通过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或编发的志愿填报相关资料等渠道查询所需参考信息,也可通过拨打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开通的咨询电话或线上咨询等方式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
三、高校招生章程有什么作用,如何查询?
高校招生章程由学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招生政策制订,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仔细查阅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了解高校招生办法和相关招生要求。
四、高考招生有哪些投档录取模式?
高考投档录取模式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一般有两种模式: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采用“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再依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结合高校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依次进行检索,当检索的志愿有投档缺额时即进行投档,投档成功后不再检索填报的后续平行志愿。在一轮完整的平行志愿检索投档过程中,每位考生最多只有一次被投出(投档成功)的机会。
重庆高考录取规则
2020年重庆高考录取规则
30.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委统一领导下,成立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负责我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实施。我市录取工作安排在8月上旬至9月中旬进行。
31.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市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渝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32.全国统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4科总成绩划定。普通类分文科、理科,按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划定文科、理科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在专业成绩上线考生中,按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划定艺术类各类别、体育类各批次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专题会审议通过后,由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媒体和相关网站公布。
33.全国统考招生录取投档原则:
(1)普通文理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在考生总成绩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校要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数按照计划数乘以调档比例计算,若遇小数按照进一法取整确定。
(2)普通文理类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为: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总成绩相同考生全部投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如高校未确定排序规则,可参照我市平行志愿批次同分考生排序规则。军队院校招生同分投档按相关文件执行。
(4)高校专项投档时,考生的实际统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不能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5)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按照本办法第39、40条规定实施。
市教育考试院在全国统考招生录取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商我市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负责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录取最低分。
34.全国统考招生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
(1)军飞、民飞、强基计划;
(2)本科提前批(含本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3)国家贫困定向本科(国家专项);
(4)本科一批(含本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
(5)市属本科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
(6)本科一批预科;
(7)本科第二批(含本批高水平运动队);
(8)本科第二批预科;
(9)高职专科提前批;
(10)高职专科批。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相应批次普通类计划投档前依次进行。
在录取过程中所有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规定时间通过网上进行征集志愿。
35.高校应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沟通后仍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未经投档以及录取新生名单未经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审批,均属违规招生,其录取结果无效。
高校须将各招生类型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核准高校拟录取考生数据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36.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各普通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37.录取照顾政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所有照顾分值只能加入文化成绩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除明确只用于市属院校投档时使用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取消此加分项目。取消后,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参加普通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投档(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考生高中阶段必须在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在户籍所在区县中学连续三年实际就读);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
③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10分)投档。
(2)高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有关高校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予以优先投档,高等学校应当予以积极支持。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全国统考,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6)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不符合我市聚集地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照顾条件的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参照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执行(含预科、民族班)。
中职直升类考生和体育单招、残疾单招等各类单考单招考生不享受上述照顾政策。
凡符合上述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8)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定向就业招生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经征集志愿后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转为非定向就业计划执行。
(9)贫困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市属本科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在录取时经征集志愿后还不能完成计划,经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10)对线上生源不足的个别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由学校申请,经重庆市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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